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甲乙方双方利益,请双方仔细阅读以下特别提醒:1.请出租方和承租方互相留存双方的身份凭证,作为该租赁关系真实性的基础和前提。2.请承租方支付押金及租金时采用银行转账作为唯一付款方式,以确保出租方的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拥有坐落于号楼3楼11号的房产,房屋内部情况:空调1台,油烟机1台,煤气灶1台,沙发1组,茶几1台,晾衣架1组,衣柜、床、床垫第二条:租赁用途乙方承租甲方上述房产,用于租住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产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8个月,甲方从2020年5月10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21年1月9日。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第四条:租金及交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押一付三)租金:2000元/月(2021年租金2100元/月)押金:2000元房屋交付使用时间:2020年5月9日第五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约定金额为:第六条: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及物业费用的承担:乙方承担第七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屋内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第八条:合同终止: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超过十日的;2.甲方没有及时修缮房屋,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的;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十日的。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另行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第十二条:出租方必须承诺所出租的房屋无任何经济,法律和产权方面的纠纷,如有任何纠纷,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由此给承租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出租方负责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本条款如与以上条款有冲突,以本条款为准):第十四条:物业交割附表:物业交割时水电度数配套设置水电天然气物业费有线电视户号16余额余额:44元余额:5.71欠费金额无无无无是否结清:结清方式: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