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古中心小学优秀学生评选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使学生提高认识、加强修养、完善自我,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之内化为学生的优良品质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优秀学生评选方案。一、评比要求及办法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对学生正面教育,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学校对优秀学生的表彰,应使全体学生受到鼓舞,增强他们争取进步的信心和力量。2.在评比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学校领导相结合的方法,不能搞班主任包办和其他简化的做法。3.学校优秀学生每学年评比一次。应在班主任指导下,通过学生民主评议,经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讨论决定,然后上交政教处处。二、优秀学生条件1.基本条件:(1)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2)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及规范守则。(3)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安全卫生习惯。(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实践活动,能承担部分家务劳动。(6)认真、出色地努力完成班级、学校交给的工作。(7)集体荣誉感强,爱集体,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大力支持班级学校工作,工作热情高。2.校优秀学生分配名额。校优秀学生按班级人数的8%上报政教处,五年级其中一名县级指标,六年级其中一名市级指标。3.选备条件:(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有1—2两项特长或爱好。(3)一年中,在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某项活动中,取得过奖励和荣誉。能为学校添光彩。(4)学习成绩优异、行为规范方面表现突出。(5)有其他突出表现的。三、校优秀学生评比办法1.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发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2.优秀学生在班主任、任科老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推荐的县市优秀学生必须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选备条件。3.填写优秀学生登记表。5.学校校委会研究最后确定。6.评选结果在学校张榜公布一周。如无异议,县市优秀学生报中心校。门古中心小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