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郭福先县司法局局长副组长:万永生县公安局副局长孙玉林县民政局副局长王晓东县发改局副局长秦学元县教育局副局长陈学军县财政局副局长童永莲县人社局副局长孙志强县卫生局副局长成员:仁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正明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完玛吉县民政局综治干事赵春梅县发改局综治干事王世奎县教育局综治干事罗立军县人社局综治干事蒋国全县卫生局综治干事王振林县司法局基层干事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郭福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1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办公室电话仁青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8552390张正明男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8553361完玛吉女县民政局综治干事8553241赵春梅女县发改局综治干事8553251王世奎男县教育局综治干事8553281罗立军男县人社局综治干事8553218蒋国全男县卫生局综治干事8553184王振林男县司法局基层干事85532562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全县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青办发[2011]57号、青综治委[2011]18号和南办发[2011]123号文件精神及县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是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的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戒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的协调指导机构。第三条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关于特殊人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全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协调解决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检查全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就工作中重大问题做出决定;组织并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特珠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重要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四条司法局为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组长单位。监管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由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副组长若干人;成员分别由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主管领导担任。司法局设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第五条成员单位紧密围绕专项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对各种类型特殊群体的具体管理服务措施,形成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联动的工作格局3第六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从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中确定联络员,与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保持经常联系,协助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传递、材料报送等工作。第七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全体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全体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听取工作汇报,统一思想、研究决策、部署工作。第八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成员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要随时向专项组汇报,由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及时向县综治委报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由联络员负责每半年进行报送,办公室形成材料,按期向监管工作小组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作报告及工作事宜应及时上报县综治委。第九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工作督查制度。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对全县各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制定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年终进行目标考核。第十条监管工作小组建里档案管理制度。办公室确定专人对专项组全年开展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照片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管。4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监管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提高工作效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建立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第二条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由监管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从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中确定,并报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专项组联络员的,应及时向本单位报告并重新拟定人员报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变更。第三条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工作职责是按照专项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按时出席特殊人群专项组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和监管工作小组活动,与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工作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协调完成监管工作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本单位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基层和群众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为监管工作小组决策提供支持;组织做好本单位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信息、简报的报送工作。第四条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任务为通报情况,交流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联络员会议由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联络员按要求做好会议准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需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请假,并委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第五条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联络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小组联络员工作,推进监管工作小组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第六条监管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考评机制。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进行考评,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联络员提出批评并建议成员单位撤换,考评结果作为成员单位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5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提高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监管工作小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监管工作小组档案是指专项组在履行职能活动中形成并归档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工作的真实记录。第三条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组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做好文件的接收、保管、利一用和销毁工作。第四条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当单独设立档案柜,监管工作小组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及时分卷、定期归档。第五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第六条成员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在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履行档案查阅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要查阅、摘抄、复印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身份证)并经监管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方可查阅。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查阅档案人员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等相关内容。第八条借阔人员应对所借阅档案材料的完整、保密负责,不得拆装、调换、污损、勾划、转借和私自摘录、复制。第九条档案的借阅一般不超过3日,到期不能归还时,应向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续借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负责催还。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科学的管理和保护档案。56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畅通监管工作小组与上级机关及监管工作小组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监管工作小组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涉及特殊人群的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的有关信息,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监管工作小组全体会议作出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工作决策、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工作信息等事项由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整理并报上级领导部门。第三条各成员单位确定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部署等工作事项应及时报监管工作小组。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第四条成员单位要对本小组、本单位具体承办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重要工作经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通过请示、报告、专报、简报等方式及时向监管工作小组报告。需要上级机关协调解决的,由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程序以监管工作小组名义进一步呈报。第五条发生涉及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的,成员单位在报告上级领导机关的同时,应向监管工作小组进行报告。第六条相关信息要及时、准确、完整,涉及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的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更不得虚报、谎报。7贵德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督导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指示精神和县综治委、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督导检查制度,是以督察、检查、指导等方式促工作落实的重要工作制度。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牵头监管工作小组督导检查工作,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监管工作小组督导检查活动。第三条监管工作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在遇有重要部署、重要活动或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第四条监管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工作力量定期对本单位、本系统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第五条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时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达标、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严格追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督导检查结果要及时整理、上报。第六条督导检查的结果作为被督导检查单位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考评依据,纳入年终考评。8在全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海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豆本加(2012年4月17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刚才,拉夫旦同志就加强全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做了很好的讲话,关却同志介绍了海南州特殊人群监管工作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成员单位职责,我完全同意。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多年来,我们始终把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作为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在探索和实践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和阶段化的工作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还存在的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投入相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专业性队伍力量不足,原有的一些工作机制和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这是我州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制约性因素,也是我们今后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精殊人群管理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分析、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基础上,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创新,化解消极因素,促其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和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我州特殊9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性质特殊、情况复杂”的特点,目前,已纳入安置帮教期的刑释解教人员有432人,在社区服刑的人员有142人,再加上其他几类特殊人群总数达到近千人。特殊人群之所以被视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危人群,主要是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满释解教、涉毒、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