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台帐创建集体:雕庄中心幼儿园青年集体负责人:夏吉分管领导:钱锦共青团常州市委基层工作部制二00八年度目录1、常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2、常州市“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管理办法……………………………()3、创建领导小组名单……………………………………………………()4、创建集体概况…………………………………………………………()5、年度创建计划与措施…………………………………………………()6、季度工作安排及实施情况……………………………………………()7、创建工作会议记录……………………………………………………()8、宣传活动记录…………………………………………………………()9、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记录…………………………………()10、推卡活动记录(一号一卡)………………………………………()11、扶贫帮困包户结对活动记录(一号一户)………………………()12、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计划…………………………………()13、青年岗位培训记录…………………………………………………()14、开展技术练兵活动记录……………………………………………()15、安全、质量、效益记录……………………………………………()16、开展特色性创建活动记录…………………………………………()17、好人好事及先进事迹记录…………………………………………()18、社会各界反映及来信来访记录……………………………………()19、年度工作总结………………………………………………………()20、附页…………………………………………………………………()21、年终考核情况记录…………………………………………………()说明一、为推进我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特制定本台帐,供创建单位使用。二、《台帐》各项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台帐》记载的资料,作为检查、评比、考核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重要依据。三、《台帐》记录作为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基础性工作要求,各创建集体还应根据各行业(地区)创建标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注重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其它相应台帐。四、《台帐》每本使用一年,主要负责人调离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五、《台帐》应有专人记录和保管,记录一律用钢笔书定,字迹清楚、端正。如项目栏填写不下,可记录在附页。六、《台帐》应注意保管,防止遗失或损坏。共青团常州市基层工作部1、常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团的十四大精神,继续深化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促进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二、“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建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和青年工程。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全市城乡交通运输、基建、邮电通讯、商业、饮食、服务、旅游、卫生、金融、税务、公安等行业广泛开展,重点是社会“窗口”行业,同时,逐步向重点工程和企业、社区、乡镇、学校拓展。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又直接为经济建设作贡献。五、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面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促进实现“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改变”作贡献。六、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将青工战线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青年文明号”有机结合,逐步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富内涵,紧密结合实际,开展独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第二章条件和标准七、“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原则上是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主要负责人之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2、该集体、岗位和承建工程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意识,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和服务规范;3、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将效益,取得突出成绩;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在工业创业的“青年文明号”中必须有30%以上的各级各类青年岗位能手;在窗口服务行业必须有90%以上的青年岗位技术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的岗位要求,涌现出各级各类青年岗位能手;5、青年集体、岗位和工程所在的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人作用,根据青年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6、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八、“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1、符合各行业(地区)的创建标准;2、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总结、摸索、建立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3、“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政治上强,业务上精,能够自觉带动青年集体争先创优。负责人必须参加“青年文明号”业务培训;4、务求实效,狠抓落实。实际目标责任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制定出管理规范,务求活动有规划,创建有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5、“青年文明号”所在工作场必须统一挂有创建标志牌第三章评选办法和要求九、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要自上而下,逐级申报、考核和推荐。评选过程要具有连贯性。十、团市委根据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研究确定本年度各行业、系统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数额,并根据重视程度、活动成效进行名额分配。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必须是所属市、区、行业一级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十一、各级团组织要与行业主管部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有说服力。十二、团市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上报的材料、对申报的集体、岗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选出真正符合标准,在各行业系统中确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青年集体作为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命名表彰。第四章表彰奖励十三、基层单位对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形成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十四、各行业、各单位要把“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负责人作为青年干部和管理者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从中产生出各级青年岗位能手。第五章考核和管理十五、对常州市“青年文明号”要根据考核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价,考核由团市委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十六、为确保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其严肃性和透明度,参加考评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按规定格式实行申报公示制度。十七、供电、国税、地税、邮政、电信、金融、交通、公安等行业委局组织考评时必须会同当地团组织共同进行。十八、团市委分别与各行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和监督,团市委青工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主要职能是检查、考核,聘请活动特约监督员。十九、“青年文明号”实行首次表彰挂牌、年度考核认定制度,铜牌由团市委按规范标准统一制作,并悬挂在岗位现场,窗口行业应公开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证书由单位保存。二十、对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实行动态考核,被授牌单位每年要接受重新考评,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并发文认定,否则予以撤销。二十一、团市委定期组织人员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抽查暗访,暗访结果将反馈给委局党组织,对创建活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过期不改者撤销其荣誉称号。二十二、引入社会化考评办法,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建立社会监督网络,让人民群众参与考评。采取定期与随机、组织检查与填写反馈表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进行检查、监督。第六章附则二十三、本办法适用于申报或已荣获常州市级及以上级别的“青年文明号”。二十四、各行业、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不同层次“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二十五、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在团市委。二十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二00一年八月二十五日2、常州市“青年文明服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使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是“青年文明号”集体的从业人员为群众服务时,向群众提供的印有具体服务承诺的公开联系方式的书面证明。推行服务卡是以“青年文明号”为基本组织,以优质服务为基本内容,以公开承诺为基本形式,以群众监督为基本保证的社会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它具有群众性、规范性、社会性、简便性、导向性等特点。三、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以具体、简便、实用的形式,规范和引导青年的职业行为,促进青年职业道德建设,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并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利益、促进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加强行业管理,弘扬文明新风,推进全社会的两个文明建设。四、“青年文明号服务卡”要求在全市商业、粮食、供销、物资、金融、国税、地税、公安、卫生、邮政、电信、供电、建委、铁路、民航、旅游、工商个体、广电、交通、房管、文化、人防、民政、建工等窗口行业已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全面推行,在工业等其他行业试点推行。第二章基本内容和发放要求五、“服务卡”的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实在,简明实用,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在人民群众最希望提供保证的问题上做出优质服务的承诺,基本的原则是合情、合法、简便易行。六、“服务卡”的基本内容:(1)服务卡名称;(2)发卡单位名称;(3)“青年文明号”级别;(4)行动口号;(5)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6)服务人员姓名或工号;(7)具体承诺的内容;(8)市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637506。七、“服务卡”承诺内容的制订要经过“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共同讨论通过,由所在基层领导审核同意,最后报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审批确定。八、“服务卡”的名称统一为“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各发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其他名称。九、“服务卡”式样可采用卡片式、名片式、折叠式或其它样式,在保证经济、实用、方便的前提下,发卡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式样。十、“服务卡”的推行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确保质量,注重实效。市级以上(含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在发卡前必须向团市委提出申请,并将具体推卡方案和卡样上报团市委和主管部门,经团市委审核认可后,方正式发卡。市级以下“青年文明号”集体,发卡前必须经(委)局级团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委)局团委审核监制,并报团市委备案。十一、要严格发放服务卡的规范,填写服务者的姓名或工号,规范地将卡片递送给群众,即礼貌地向群众发送服务卡,主动向群众说明服务卡的内容,以方便群众使用。十二、为扩大宣传,各发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制作放大的“服务卡”标牌悬挂于服务场所醒目位置,也可扩大(缩)印在各票据,包装袋(箱、纸),宣传品等物品上,以代替“服务卡”发放或与“服务卡”同时发放。第三章管理与监督十三、各发卡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制订具体的“服务卡”操作规范、奖惩办法和保障措施,加强检查、监督,保证承诺100%兑现,真正达到提高青年素质,弘扬职业文明的目的。十四、经常加强青年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讲质量、讲信誉、讲优质服务;要注重提高青年的职业技能,更好地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从而实现服务过程的文明化。十五、个发卡单位要定期对“服务卡”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进纠正。要认真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