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监护人要求及职责湖北·宜昌2018年9月特殊作业监护人制度的背景一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要求和职责二《规范》的基本要求三宜昌市特殊作业管理企业的做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临近输油(气)管道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构)筑物拆除、装卸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履行下列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一)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要求;(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管理;(三)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作业人员书面说明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四)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5.2.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6.7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7.4盲板抽堵作业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8.2.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9.2.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11.5动土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6〕19号)(六)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同时落实以下六条措施:一是重点装置环节检维修作业,要执行严格的安全措施签批程序,原则上不得代签。确需代签的,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二是检维修作业前要制定详实的作业方案,并记录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和安全技术措施。三是对防爆区内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按企业规定的程序签批外,还必须由企业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四是对甲、乙类易燃易爆场所和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或缺氧封闭、半封闭设施的入口,必须实施视频监控。五是节假日、夜间出于特殊原因需实施检维修作业,应当提级管理,由厂级带班领导负责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六是涉及外来施工队伍的检维修作业,应落实“四个必须”,即必须查验资质、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必须教育培训合格、必须采取现场监护措施。地区事故死亡人数(人)特点新疆吐鲁番市恒泽煤化公司“1·24”闪爆事故3承包商、检维修、动火作业、非法生产山东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5非法生产、塑料焊枪河北唐山华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1”较大火灾事故4承包商、检维修、动火作业天津天津渤化永利化工公司“4·26”较大事故3承包商、检维修上海赛科石化公司“5·12”爆炸火灾事故6承包商、检维修、受限空间预防事故的需要:《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应急厅〔2018〕4号)2018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化工及危化品较大事故5起,共涉及21人死亡,5起事故涉及特殊作业,主要发生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过程中,充分反映出化工企业在承包商、特殊作业管理、检维修方面问题明显,短板突出。注:特殊作业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湖北荆洪公司“5·24”一般爆炸事故2018年5月24日上午8时40分,湖北荆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水槽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两名员工受伤,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5万元。事故性质:湖北荆洪公司“5·24”一般爆炸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程鹏作为盐水工程动火作业的监火人,动火作业时未在现场监护,对动火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动火地点的违规行为没有发现和制止,严重失职,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017年9月24日16时40分左右,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3.85万元。直接原因经事故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证、没有通风置换、没有对槽内气体进行检测分析、没有采取任何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覃祖勇违章冒险进入1#助滤槽内进行作业。尤春林、张雪峰在发现槽内有人窒息后,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盲目进行施救,导致事故扩大。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24”较大窒息事故《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三年以下):(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情节特别恶劣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二、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和要求监护人的定义监护人泛指对被监护对象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安全监护人必须能够及时发现作业现场环境发生的变化,当出现危险是及时告之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及时制止、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或不当行为。当发生意外事件时,应及时组织救助。安全监护人是现场直接作业的最后一道防线。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要求基本要求:责任心敬业精神培训合格能力要求:1、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练掌握所在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设备使用、物料走向、物料特点和施工作业时生产装置的环境状况。2、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练掌握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窒息、防触电的一般知识,应掌握现场救护的一般知识,必须熟练掌握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和各式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要求3、监护人必须熟练掌握报告火警、紧急救护的方法。4、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练撑握本系统的安全联络线、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报告程序。能及时向作业人员报警并向相关人员报告。5、安全监护人因故离开作业现场应及时向作业人员通报,并指定其他具有监护人资格的员工接替,如找不到接替人,在监护人离开现场期间,应停止作业。特殊作业监护人职责1.确认监护作业的票证办理齐全;2.检查确认作业地点、内容、人员与作业票证填写内容相符;3.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工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到位;4.监督作业单位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到位;5.检查确认作业人员的入厂证、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证等相关证件;特殊作业监护人职责6.检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用品;7.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业单位的违章作业,对于不听劝阻的作业单位有权停止作业;8.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和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作业,及时进行相关报警、人员疏散、救援,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操作卡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9.作业结束后与作业人员共同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确认。安全管理的明白人法规规范的执行人员工生命的守护人三、《规范》的基本要求《规范》基本要求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4)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规范》基本要求3、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①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②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③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④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⑤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⑥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a、不懂不安全,懂了才安全;b、确保制定措施能有效执行:两张皮《规范》基本要求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①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②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③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④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⑤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规范》基本要求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玻璃钢,三年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电工、焊接与热切割、起重指挥、高处作业)。患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注:职业禁忌证依据GBZ/T157-2009。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规范》基本要求6、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审批手续的相关内容参见附录A和附录B。白纸黑字,签字即是责任!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规范》基本要求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8、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1.必须现场办票、现场签批;2.必须执行安全交底,相关人员知晓危害及措施;3.必须明确作业点、作业范围和作业步骤;4.必须辨识每一项作业的安全关键控制点,明确责任人,督促执行到位;5.必须确保现场检查频次,督促各级人员履职;6、必须安排合格的监护人,明确职责,督促履职。特殊作业其他安全要求四、宜昌市特殊作业管理企业的做法(一)特殊作业申报制1.各车间每天对第二天的特殊作业项目申报,车间汇总上交公司安全监察部,实施计划检修;2.安监部对各车间申报的特殊作业项目进行汇总,同时将汇总版本在微信群公示,便于各级第二天对照《特殊作业计划表》实施检查和监察。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担任一处特殊作业的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负责人有时间、有精力现场实施管理;(二)风险集中研判1.各车间每天下午定时、定点组织特殊作业专题讨论会,对第二天的特殊作业开展风险集中研判。每天下午定点,由车间和公司相关人员组成风险研判小组,到车间将在第二天实施特殊作业开展讨论,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