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4月15日)(1)期货公司的设立---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元;近3年无违法违规;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5%;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应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应当均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6个月内做出批准or不批准决定。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变更业务范围•新增5%以上股权股东or控股股东发生变化•(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2个月内做出批准or不批准决定: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其他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20日内做出批准or不批准决定:期限为3个月:成立后无正当理由3个月未开始营业;或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业连续3个月(3)。。。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期货交易,但限制的时间≤15天,案情复杂,可以延长至30天。(4)经过整改符合要求,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5)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倍罚款,不足10万元,并处10-50万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10万元罚款:期货交易所违规行为;期货公司欺诈客户行为;交割仓库行为(6)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3倍罚款,不足10万元,并处10-30万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5万元罚款:期货公司违规行为(7)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倍罚款,不足10万元,并处10-50万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30万元罚款:涉及内幕消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违反相关条例;(8)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倍罚款,不足20万元,并处20-100万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10万元罚款:操纵期货价格;境内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非法设立期货公司或其他期货经营机构(9)对公司3-1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1-5万元罚款:期货公司软件供应商(10)对公司并处业务收入1-5倍罚款,对相关人员3-10万元罚款: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8月1日)•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7年4月15日)•期货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手续费3%;期货公司收取的交易手续费5‰~10‰;每季度缴纳;季度结束后15天内;个人投资者10万元以下损失全额赔偿、10万元以上90%;机构投资者10万元以下损失全额赔偿、10万元以上80%。(1)联网交易,10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召开会员大会,10日前通知会员;结束后10日内,大会全部文件报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任免中层管理人员,10日内报证监会(2)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2/3会员参加有效;临时会员大会--会员理事不足规定2/3或者1/3以上会员提议;(3)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2人;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2/3理事参加有效;决议经全体理事1/2以上通过;10日前通知会员;结束后10日内,大会全部文件报证监会(4)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结束后10日内,大会全部文件报证监会(5)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可以根据结算会员资信和业务开展情况,限制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范围,3日内报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交易的,暂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交易日,经证监会延长批准的除外。(6)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期限应该不少于20年。期货法律法规数字记忆2017年3月18日9:35分区期货法律法规数字记忆的第1页(6)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期限应该不少于20年。(7)期货交易所向证监会--每一年度结束4个月后提交财务报告;每一季度结束15天,年度结束30天提交工作报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10月29日)•(1)期货公司的设立: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5%以上股东--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3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近三年无违法违规、个人股东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境外股东近三年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符合规定。(2)金融期货经纪业务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规定;2年内未受处罚;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报表;控股股东及个人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3)设立营业部、分公司等分支机构3个月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规定;1年内未受处罚(4)申请设立、收购或者参股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6个月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规定;2年内未受处罚;前一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7年7月4日)•(1)董监高任职资格条件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法律、会计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经济管理5年以上经验+专科学历(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本科学历(3)申请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本科学历(若10年经验或8年负责人经验,则降低至专科学历)(4)申请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担任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5)申请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3+2/1+3(6)申请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期货3年以上经验/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7)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不能履行职责的,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报证监会;代为履行职责不超过6个月(8)不适当人选:1年内累计3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累计3次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2年内不得担任董监高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7月4号)•(1)3年内未受处罚+3年内未违法违规(2)辞职、解聘或死亡---10内日报证监会(3)协会作出惩戒10日内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协会网站公示(4)聘用期货从业人员的期货经营机构发现从业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2008年5月1日)•(1)工作底稿和工作记录至少应保存20年(2)首席风险官提出辞职的,提前30日向期货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3)每季度结束10日起--季度工作报告;每年1月20日前--年度工作报告/向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2007年4月19号)•(1)申请一般条件:2年以上经历;高管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近3年未受处罚;公司近分区期货法律法规数字记忆的第2页(1)申请一般条件:2年以上经历;高管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近3年未受处罚;公司近3年未出现风险事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2)交易结算业务资格: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期货或证券从业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期货从业5年+担任高管3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本不得低于4500万元;申请前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8000万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or期末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控股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8亿元(3)全面结算业务资格:交易结算业务资格: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期货或证券从业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期货从业5年+担任高管3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申请前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3亿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or期末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or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2年盈利+每季度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4)关于批准: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报表+前3年财务报告+前3个会计年度每季度客户权益总额情况表---3个月,证监会作出批准与否决定、(5)期货公司被交易所接纳为会员、暂停或者终止会员资格的,应当在收到期货交易所通知文件3个工作日内报期货公司住所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6)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与非结算会员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协议双方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告(7)全面结算期货公司调整非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的,当日结算前向期货交易所及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2013年7月1日)•(1)净资本=净资产-资产调整值+负债调整值-客户未足额追加的保证金±其他调整项(2)规定标准---净资本≥1500万元;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100%;净资本/净资产≥40%;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负债/净资产≤150%;预警标准*120%/80%(3)期货公司应该月度终了7个工作日内/年度终了4个月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月度/年度风险监管报表(4)报表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6)期货公司应该每半年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净资本等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的具体情况;书面报告经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全体股东披露(7)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与上月相比变动超过20%,期货公司应向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8)各项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应该当日向期货公司应向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董事会书面报告;达到”规定标准“的,除上述外+向股东进行信息披露(9)达到预警标准--进入风险预警期--证监会派出机构5个工作日核实与评估--进行重大决策,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临时报告--优于预警指标并连续保持3个月,风险预警解除(10)不符合规定标准--证监会派出机构2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整改期限不超过20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解除采取的相关措施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1)申请条件:前6个月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标准---期货公司申请前2个月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公司总部至少5名,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2名期货从业人员---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的150%---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额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证监会20个工作日内批准与否(2)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变更、终止委托协议的,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各自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3)资料保存不少于5年(4)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对介绍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营业部介绍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每半年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检查报告(5)发生重大事项的,证券公司应该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分区期货法律法规数字记忆的第3页期货公司客户开户管理规定(2012年2月2日)•当日当日次一交易日允许使用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2011年5月1日)---证监会•“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买卖自负”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2011年5月1日)•(1)申请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申请日前6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5名--前述人员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公司近三年未违法违规等--近一年未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证监会2个月日内批准与否(2)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指引和风险揭示书格式,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3)期货公司在提供交易咨询服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有无利益冲突,提示潜在的市场变化和投资风险,不得就市场行情作出确定性判断(4)期货公司总部应当设立独立的部门,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实行统一管理(5)期货公司应该每月向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