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材料一、教代会(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首先,学校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学校的全体教职工都有选举或当选为教代会代表的权利,都有要求教代会代表他们的意愿和利益的权利。其次,教代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它代表的是全体教职工。教代会在审议通过学校决策、计划、方案和办法时,应充分体现和集中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愿望,代表全体教职工的统一意志。第三,教代会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因此,它所通过的决策、计划、方案、办法,所做出的决议、决定,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中享有很高的权威性,无论对学校的管理者还是普通的教职工群众,都具有约束力。第四,教代会实行代表常任制,并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和制度,有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它的工作机构。因此,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最有效的形式,是一种对学校管理经常起作用的民主管理的基本途径。2、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教代会作为教职工对学校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一性质,是由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决定的。由于教代会的地位和上述特点,决定了他们能够充当这一权力机构的作用,也就决定了学校的校长要向它报告工作,学校的重大决策、计划、方案等要提交审议、讨论、通过或决定,学校的行政机构和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要接受它的评议和监督。认识和理解教代会是教职工对学校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的性质,必须注意:第一,不能将教代会看作是学校管理的民主咨询性机构;第二,不能将教代会看作学校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3、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的一种管理制度教代会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一定形式组织起来,并被赋予一定权力的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制度,并不是一个社会团体。它是学校整个管理体制中不可缺少的、便于群众民主参与的基本形式,与党领导、行政集中统一指挥构成了学校管理的完整体制。(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在国家、学校中的主人翁地位,维护国家、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具体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1、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3、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根据《教育法》《教师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具有以下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1、审议建议权:听取校长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校长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条例、互助补充保险基金和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等。4、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二、教工代表(一)教工代表的基本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这是当选代表的基本条件。(二)教工代表的素质要求作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职工代表应具有相当的素质。大体上有以下几点: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三)教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代表的权利: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5.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6.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4.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四)教代表的主要职责教职工代表的职责主要有:(1)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2)会议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决议,参加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和选举权(3)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落实大会提案。(4)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组织教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五)教工代表怎样审议好大会议案?审议是教职工代表行使职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手段。教代会很多议案需经过教代表讨论审议,然后才付诸表决或通过相应的决议。教代表在讨论审议教代会议案对,应该把握以下基本原则:(l)议案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议案是否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人才的培养及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3)议案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4)议案是否符合学校及教职工的实际,提出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六)教代会代表的定位问题教代会代表作为个人,有自己的利益需求,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人之常情。作为代表,就具有为部分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义务和责任。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就具有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作用,而作为其中的一个成员,从大局出发,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出力就责无旁贷了。这三种身份,即个人、部分群众代言人和学校民主管理组织的成员,对应着不同的利益关系,即个人利益、部分群众利益和学校集体利益。如何处理好这三种利益之间的关系,便成为教代会代表如何正确定位的关键问题。要正确认识代表自身的定位,首先得树立一个“双赢”的观点,即在个人利益、部分群众利益与学校集体利益之间取得“双赢”,既不可单纯强调个人和部分群众的利益,也不可单纯强调学校集体利益。这是代表素质高于一般群众素质的具体体现。其次,要认识到起好桥梁作用的意义,“桥梁”是学校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个人和部分群众的利益为“桥梁”的一端,学校集体利益为“桥梁”的另一端。只有两端相对平衡,“桥梁”才能很好地存在,如果各执一端,“桥梁”必然会倾斜、倾覆,甚至断裂。如果学校失去了稳定和发展,任何一方的利益都将不复存在。再次,要充分认识到该怎样去做到平衡,使“桥梁”结实、通畅。这里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①要充分行使代表的权力,关注群众的呼声,积极向学校反映,让学校真正了解大家的真实意愿。②要关注群众的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更要关注学校发展的大事,即如何实现学校发展的目标。对发现的问题在提出意见的同时,更要提出积极的建议,这是主动参与民主管理的责任的体现。③对双方利益诉求关系出现矛盾时,要站在大多数教职工和学校稳定与发展的立场上来判断问题。并以此为出发点,来协调解决矛盾。换句话说,只要符合上述基本立场的就坚决支持。在这个判断面前,个人的建议再有理由,也要服从大局,同时还要把这种判断的标准让大家知道,取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④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要从综合大多数教职工和学校长远发展的关系上来加以判断取舍。以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同时还要协助学校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李店镇小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