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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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中层干部聘用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聘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2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三)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五)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八)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一)由党组织及院办牵头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布竞聘信息;(二)根据科室发展需要,由科室推荐、个人报名,全院竞聘,在纪检监测部门的监督下产生。(三)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可设在院领导班子、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中层干部中进行。(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医院党支部及工3会集体研究决定;(五)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六)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由医院办公室下发任命文件,医院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两年一聘,年度述职考核称职者可连续聘用,否则给予解聘,与其相对应的责任和权力解除。第六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一)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四)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五)因违规违纪、经司法党纪受到相应处理的;(六)因其它原因需要免去、解聘职务。第七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提交院党支部研究,未经批准,不得离职。第八条中层干部因退休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第九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4第四章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第十条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对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对科室负主要责任。第十一条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第十二条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第十三条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第十四条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考核办、药剂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第十五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第十六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项临时性工作。第十七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享有本科室人员职称晋升的推荐权。第十八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二次分配经济权。根据不同岗位5工作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经济分配方案,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第十九条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含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第二十条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第二十一条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本科护理人员职称晋升推荐权。第二十二条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负责制定科内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实习推荐权。第二十三条护士长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管理、保管等职能。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第二十四条护士长享对科内消毒灭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第二十五条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科务委员会,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工作人员代表共3-4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科学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中工作计划,讨6论决定二级分配方案及其权限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决策。第二十六条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以及量化绩效考核。第五章中层干部考核第二十七条严格中层干部考核制度,由医院党支部及考核办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的组织工作,医院办公室协助完成。第二十八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院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第二十九条考核分为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一)任职考核是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的任职前的专项考核;(二)平时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进行的日常性考核,医院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层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三)年度考核是指以岗位目标责任为依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层管理者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进行的综合考核;(四)任期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调动、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第三十条考核内容。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规定,按照7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德:主要是政治态度和立场、政治理论素养、组织观念、思想品质和作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能:通过学理论、学业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的情况,抓质量、抓安全、抓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等。勤:主要是在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措施、完成任务目标、履行岗位职责中所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责任感情况等。绩:主要是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以及取得的有效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廉:主要是在科室管理和从事医疗业务过程中廉洁行为情况,以及医德医风考核。第三十一条年度考核、评议的程序(一)每个中层干部年底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二)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考核科室职工参加的述职评议会,被评议人作述职报告,到会人员进行无记名的打分测验。8(三)考评组与部分骨干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科室情况和被考核人进行广泛了解考察。(四)考评组综合分析、认真研究考核情况,提出评鉴意见,向医院汇报。(五)由医院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三十二条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标准如下: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尽职敬业,熟悉业务,精通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好,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公认,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效果显著,实绩突出。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廉洁问题,能够团结协作,注意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工作努力,能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明显。基本称职: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不廉洁问题,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不够熟悉,9虽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平平。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如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凌驾于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之上;道德品行不端,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等。(二)组织领导能力差,难以打开局面,明显不能胜任现职。(三)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如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因主观武断,导致重大管理失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职工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四)存在以权谋私、不廉洁问题。(五)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本科室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或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六)工作实绩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第三十三条在年度考核中,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时不胜任票达30%以上,经检查不存在人为因素的应视为不称职,予以免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达20%以上的要给予诫勉,限期改正。第三十四条考核结果是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和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考核、评议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提醒和告诫。对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干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发现中层干部有违纪问题应及时进行查处并视情况10进行调整。确定考核档次时,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同级干部的20%。第三十五条干部本人对考核或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得到组织反馈意见后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组申请复核,考核组应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在15日内向本人作出回复。如本人仍有异议可越级向局党委申诉。第六章中层干部行为规范第三十六条中层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部署,忠实履行岗位职责。第三十七条坚持院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第三十八条中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勤政廉政,尽职尽责,求实务实,努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第三十九条要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要始终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医院交付的各项指令性工作。凡院部作出的决策、议定的事项、部署的工作,必须无条件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按时如质完成,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对于执行不力的中层干部,将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第四十条及时在本科室传达院部各种会议精神,及时学习11和贯彻落实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并做好工作记录。第四十一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自觉锤炼扎实、高效、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心协力推动医院科学发展。科室负责人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室管理上,根据医院规定每月做好科室计划、科室经济工作运行报告、科室医保病人分析以及其它医院安排的各项工作。第四十二条要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努力建立学习型组织,培育学习型人生。第四十三条严格执行并遵守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事由、行程、期限,未经职能部门和分管院长批准严禁擅自外出。具体请假报告制度如下:(一)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外出,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审批后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外出,回院后须销假,请假单交院办备案。(二)公务外出,必须按规定提交书面请假条,报职能部门和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请假单交院办备案。(三)非公务原因的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交书面请假条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四)节假日外出,应提前将个人行程等情况报职能部门和分12管院长同意后交院办备案。(五)不履行正常请假报告手续或未获批准而擅自外出者视同旷工处理,并全院通报批评。(六)中层干部外出之前要安排好本科室的各项工作,明确临时负责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七)因擅自外出对本职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按干部问责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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