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项清理自查报告往来款项清理自查报告6月5日下午,集团公司往来款专项清理情况汇报会议在306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前阶段往来款专项清理情况汇报,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集团公司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计划财务部全体人员和所属城市投资公司、南市开发公司、景区旅游公司、中城拆迁公司报账会计参加会议。会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了自查核对阶段的工作情况,对往来款项进行逐一核对,基本查明每笔往来款项内容、形成的时间与成因,汇总并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李寿林董事长对前阶段工作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指出,各单位在时间短的情况下,克服了大部分往来款发生时间跨度长、核对核查难度大的困难,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落实指定人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强调,往来款清理工作,不仅是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的需要,也是集团公司进一步规范财务结算核算、完善财务处理和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的需要。对下一步工作,要求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清理力度,已查明并明确处理的尽快落实财务处理,对情况不确定的,要通过各种渠道进一步核对核查,对确需核销的,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市国资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逐笔落实到位。往来款项清理自查报告区政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纠正个别预算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资产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根据《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英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方案〉的通知》(秀府办〔20xx〕2号),我局于20xx年2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全区预算单位的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截止目前清理工作基本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清理往来款项工作的背景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区部分单位的往来款项长期没有得到清理,特别是我区6个镇政府和2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政府办、区教育局等部门,死账呆账大量存在、挂账金额较大,导致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不但没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构成资产流失隐患,同时也影响了我区各项财政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清理往来款项的工作势在必行。二、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一)历史遗留的死账呆账此次清理的往来款项,死账呆账占较大比例,并且大多发生在我区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之前(即XX年之前)。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原会计核算中心)在对区本级预算单位实施会计委派管理并办理会计移交手续时,均按账面数字将各预算单位的往来明细全盘接收,各单位历史遗留的往来款项由于形成年限久远(多发生在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前),单位的负责人、经办人、财务人员几经变动,以及原始账簿及凭证丢失等原因至今一直无法得到查实和清理,已形成死账呆账。(二)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1998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49号)或20xx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都对往来款项有“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与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意识薄弱,对往来款项清理工作不重视,以及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有较大关系。此外由于各预算单位领导变动频繁、会计定期轮岗,加上“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都导致往来款项疏于管理,长期得不到清理。(三)项目支出不规范某些单位由于项目工作开展的需要,在经费尚未到账的情况下,挤占其他经费进行垫支(或透支),事后又因各种原因资金不能到账弥补,导致会计在核算时无法列支,长期挂账。(四)会计核算错误会计核算出现错误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在支付某一“其他应付款”后没有冲销往来科目,错记支出;或是在收回某一“其他应收款”时没有冲销往来科目,错记收入;二是冲销往来时对应不正确,错误冲销其他往来明细科目;三是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记入其他应付款。这些错误或是因会计在核算过程疏忽,或是与预算单位之间缺乏沟通,不了解业务的来龙去脉所致。除上述4点外,造成往来长期挂账的原因还有无法及时获取发票、个人借款长期不归还,以及相关往来方已撤销或不存在等。三、清理工作开展情况为顺利开展清理工作,我区成立了以崔海萍副区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秀英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方案的通知》(秀府办2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开展往来款项的自查清理工作,明确了清理工作具体任务、时间节点以及方式和方法,同时,为确保清理工作圆满完成,除了组织专业财务人员对各单位的清理工作进行指导外,对某些往来款项死账呆账较多、清理难度较大的单位,还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清理。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我们对各种往来款项进行分类,并制订有针对性的清查清理方法,具体情况如下:(一)属于会计处理错误的,例如:收到款项时记“应付账款”科目,支付时没有冲销“应付账款”,却记入支出科目(或者是错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要求现任会计查明原因,依据原错误的凭证进行调账对冲处理。此类往来款项有21笔,共计金额万元。此类往来已清理完毕。(二)属于无法支付或由于特殊原因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如对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当事人已死亡),均要求按相关规定核销盘盈后上缴财政。此类往来款项有15笔,共计金额万元。此类往来已清理完毕,全部上缴财政。(三)属于向财政部门预借的资金,没有使用或无需再使用要求及时归还财政,已经支出并属合理支出的,建议由借款单位向财政局申请列为财政拨款,经批准后,单位进行调账列为收入,若无法列为财政拨款,建议报区政府协调解决。此类往来款项有3笔,共计金额万元,尚无法清理。(四)属于单位职工个人欠款的,由单位领导负责追偿,要求当事人限期归还。此类往来款项有5笔,共计金额万元,已清理完毕。(五)属于项目资金尚未到位就先行垫支,事后由于各种原因项目资金无法到位,账务处理只能挂“应收账款”(无法记支出)并长期无法核销的,我们要求预算单位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追拔项目资金,若垫支金额较小的,则建议从本单位的经常性结余列支。此类往来款项有13笔,共计金额万元。此类往来尚无法清理。(六)对款项已经支付,但因无法取得发票的而挂账的往来,我们要求单位加大追索发票力度,确实因对方单位已撤销或不存在等原因无法获取发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后,会计进行列支调账处理。此类往来款项有4笔,共计金额万元。此类往来已清理完毕。(七)对发生时间久远,原始凭证或账簿已丢失,无法查明发生原因及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死账呆账,我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清查,由事务所通过发函询证、外调等方法,获取挂账形成呆账、坏账的原因和证据,根据事实出具相关的经济鉴证证明和审计报告,并由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资产盘盈或盘亏的处理意见,会计根据上述材料和意见进行账务处理,核销往来。此类往来款项有258笔,共计金额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61笔,万元;其他应付款97笔,万元。此类往来已清理完毕。(八)预算单位之间相互拆借而形成的往来,我们要求债权单位以公函形式催还,欠款单位确实无法归还的,建议由债权单位做出列支决定并调整账务。此类往来款项有3笔,共计金额345万元。此类往来已清理了1笔共300万元,另有2笔共45万元尚无法清理。(九)其他原因导致长期挂账的往来。对于不属于上述8种原因的往来,我们逐个分析形成原因,按相关政策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清理。此类往来款项有3笔,共计金额万元。此类往来已清理完毕,其中上缴(退回)财政万元。综上,全区110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往来清理工作,共核销了182笔其他应收款,盘亏(列支出)1,万元;核销了125笔其他应付款,盘盈(增加结余)万元,详见附表1。其中清理并上缴财政的往来结存资金万元,详见附表2。此外由于各种原因,仍有9个预算单位的18笔共计万元往来款仍无法清理,详见附表3。四、建议(一)对于仍无法清理的9个预算单位的18笔共计万元往来款,建议如下(参见附表3):1.对于区商务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人大办等三家单位共计欠区财政的392,600元,建议免除这几个单位的债务,财政局列拨款处理。资金从清理收回的万元中列支,不足的追加解决。2.对于20xx年10月区水务局向区重点项目办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建议免除区水务局该笔债务,重点项目办列支出。对于区计生委向长流镇政府借计生工作经费22万元,区政法委向长流镇政府借购车款3万元,建议由借款单位归还欠款。3.对于长流镇政府、石山镇政府、永兴镇政府、西秀镇政府等单位在无资金来源情况下垫支的6笔共412万元,建议从各单位基本户中结余的征地工作经费中调剂解决,弥补缺口。4.对于区教育局在无资金来源情况下垫支的7笔共万元,建议由区教育局在XX年的教育费附加中安排资金解决。(二)各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应提高财务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债权债务,切实加强往来款管理,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同时加强会计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和会计核算。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往来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7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xx〕37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xx〕17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20xx年12月23日起,对我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往来资金开展重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内容清理各乡镇、县直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和资金结余及往来资金情况;清理各乡镇、县直各预算单位是否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往来资金转入单位零余额账户或单位银行专户,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的财政资金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二、工作目标(一)通过对全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往来资金的检查和清理,为20xx年财政决算和20xx年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打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支管理”。实质上是规定了县直各部门只能开设一个单位零余额账户,不能另行开设专户;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和一个代管资金专户。(二)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的管理和执行,提高财政资金执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三)认真处理各单位存在往来资金长期挂账、个人借款长期不还及资金使用不明的情况,加强往来资金管理,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加强对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的清收力度。三、组织实施(一)时间安排:20xx年12月23日至20xx年1月8日。年12月26日前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的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原则上要将往来款项基本清理完毕,银行账户结余资金要分清所属项目,并于26日前将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交县财政局执法大队。年12月27日至20xx年1月2日前,由清理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到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年1月8日前,清理小组办公室将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按县人政府要求对账户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做具体处理。(二)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台江县预算单位银行专户使用和资金结余及往来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刘作东(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成员:张荣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林(县监察局局长)王央骞(县财政局局长)王勇(县审计局局长)袁仕峰(县监察局副局长)王红波(县审计局副局长)张秋勇(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陈辉(县财政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陈林(县财政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再忠(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王央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从县监察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