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某医院决定投资1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该院委托某建筑事务所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2006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六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投标文件规定2006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6年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06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06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结果,某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而A、B、C、D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07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某公司为中标单位。问题: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为什么?4.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为什么?参考答案:1.上述招标投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包括:(1)在公开招标中,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不妥。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不允许对不同的投标人提出不同的要求。(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举行开标会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不妥。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3)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不妥。理由:开标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委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只能监督招标活动,不能作为开标会的主持人。(4)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不妥。理由:评标工作不宜久拖不决,如果在评标中出现无法克服的困难,应当及早采取其他措施(如宣布招标失败)。(5)更改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某公司为中标单位不妥。理由:如果不宣布招标失败,则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拒绝。理由: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包括期限),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可以要求重新进行招标。理由如下:(1)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如果在开标后(即标底公开后)再复核标底,将导致具体的评标条件发生变化,实际上属于招标单位的评标准备工作不够充分。(2)问题久拖不决,使得各方面的条件发生变化。再按照最初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条件订立合同是不公平的。4.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该医院赔偿。理由:虽然重新招标是由于招标人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导致的,但并非属于欺诈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而招标在合同订立中仅仅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招标并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投标的费用应当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案例2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合同价为200万元,工期6个月;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5%;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保留金总额为合同价的3%,按每月进度款(含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10%扣留,扣完为止;预付款在工程的最后三个月等额扣回。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增加的工程量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工料单价法计价,间接费费率8%,利润率5%,综合计税系数3.41%;发生窝工时,按人工窝工费50元/工日、施工设备闲置费1000元/台班补偿。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基础工程施工中,遇勘探中未探明的地下障碍物。施工单位处理该障碍物导致直接工程费增加10万元,措施费增加2万元,人工窝工60工日,施工设备闲置3台班,影响工期3天。事件2:为了保持总工期不变,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基础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同意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赶工,但需增加赶工费5万元。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了费用补偿要求。事件3: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为此增加了工程费用2万元;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主体结构工程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了验收,验收结论合格。施工单位以通过验收为由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申请,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增加的2万元工程费用。事件4: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的施工单位各月实际进度款(含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见下表。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的施工单位各月实际进度款时间/月份123456实际进度/万元405040353025问题:1.事件1中,施工单位应得到多少费用补偿(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说明理由。2.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赶工费用补偿?说明理由。3.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同意增加2万元工程费用的要求?说明理由。4.该工程保留金总额为多少?依据上表,该工程每个月应扣保留金多少?总监理工程师每个月应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是多少?参考答案:1.事件1中,施工单位应得到的费用补偿=(10+2)×(1+8%)×(1+3.41%)万元+60×50元+3×1000元=14.00万元。理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或文物,招标文件和图样均未说明时,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建设单位给予工期延长和成本补偿。2.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赶工费用补偿。理由:由于遇到地下障碍物,使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业主为了不耽误工期,要求施工单位加速施工,产生的赶工费可以得到补偿。3.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应同意增加2万元工程费用的要求。理由:属于施工单位采取的具体施工措施用于确保工程质量,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4.该工程保留金总额=200×3%万元=6万元。第1个月扣留保留金=40×10%万元=4万元。第2个月扣留保留金=(6-4)万元=2万元。该工程预付款=200×15%万元=3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第1个月应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40-4)万元=36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第2个月应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50-2)万元=48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第3个月应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4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第4个月应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35-30/3)万元=25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第5个月应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30-30/3)万元=2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第6个月应签发的实际付款金额=(25-30/3)万元=15万元。案例1某监理单位对实施监理的某跨越大江大河的桥梁施工工程的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以及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在施工前进行了检查。承包单位因条件限制,不能建立试验室,则委托某一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试验室作为本工程施工用试验室。监理工程师经检查同意使用该试验室。施工中由于某爆破作业比较危险,承包单位为了保证本单位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决定从劳工市场雇佣三名无爆破作业上岗证人员去实施爆破作业。问题:1.监理单位对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以及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的检查,是对环境状态的哪个方面的控制,环境状态的控制还包括哪几项内容?2.对本案例中使用的大型临时设备在使用前,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才准投入使用?3.监理工程师对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资质审查时,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什么文件,该文件应列出的内容有哪些?4.对于爆破作业,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答案:1.监理单位对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以及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的检查,是对环境状态控制中的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环境状态的控制还包括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和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2.大型临时设备在使用前,承包单位必须取得本单位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监理工程师方可批准投入使用。3.监理工程师对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资质审查时,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外委托试验室的资质证明文件。该文件列出的内容:本试验室所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主要仪器、设备;法定计量部门对计量器具有标定证明文件;试验检测人员上岗资质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等。4.实施爆破作业中,承包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理由: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案例2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由于该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计划中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需共用一台起重施工机械,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计划进行调整。问题:1.请绘出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图。2.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起重机械在现场闲置多长时间?为减少机械闲置,工作C应如何安排?3.该计划执行3个月后,施工单位接到业主的设计变更,要求增加一项新工作D,安排在工作A完成之后开始,在工作E开始之前完成。因而造成了个别施工机械的闲置和某些工种的窝工,为此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如下索赔:①施工机械停滞费;②机上操作人员人工费;③某些工种的人工窝工费。请分别说明以上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4.工作G完成后,由于业主变更施工图样,使工作I停工待图0.5个月,如果业主要求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单位可向业主索赔多少赶工费(已知工作I赶工费每月12.5万元)?为什么?参考答案:1.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图如下图所示。2.(1)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不闲置,故机械共闲置2个月。(2)如果工作C最早开始时问推迟2个月,则机械无闲置。3.补偿要求是否合理的判断及理由如下:(1)补偿要求合理。因为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业主应承担费用的补偿。(2)补偿要求不合理。因为机上工作人员人工费已经包含在相应的机械停滞费用之中。(3)窝工补偿要求合理。因为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4.施工单位不可以向业主索赔赶工费。理由:不需要赶工,也能按合同期完工(或因不影响总工期,或拖延时间在总时差范围内)。案例1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的施工机械一台,台班费为6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360元/台班;工作f、h作业使用的施工机械一台,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240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如图所示(单位:天),图中:箭线上方为工作名称,箭线下方为持续时间,双箭线为关键线路。假定除工作f按最迟开始时间安排作业,其余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作业。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2.8月23日至8月24日,因供电中断停工2天,造成全场性人员窝工36个工日;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增至350m3,超过了10%;合同中该工作的全费用单价为110元/m3,经协商调整后全费用单价为100元/m3;4.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3,该工作全费用单价为128元/m3;5.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且应在工作g开始前完成。经核准,完成工作k需要1天时间,消耗人工10工日、机械1台班、材料费2200元。问题:1.如果乙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