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接待管理规定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1页共4页接待管理规定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第2页共4页一、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的业务接待工作,使业务接待更好地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现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各部门、子公司严格遵照执行。二、接待管理制度2.1业务接待原则2.1.1既要坚持节俭务实、杜绝浪费、有利公务的原则,又要把握好接待工作尺度,做到热情周到,适度得体。2.1.2既要坚持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又要做到文明礼貌、服务周到、注重实效,严禁铺张浪费。2.1.3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业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把公司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现象。2.1.4财务部门在招待费报销程序上须严格把关,严肃财经纪律,对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凭证、超过定额标准部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否则将追究财务人员责任。2.2业务接待费用的管理2.2.1业务接待费开支范围仅限于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需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餐费、娱乐费、礼品费、礼金、外出考察、会议费及其他对外接待的合理开支)。2.2.2在业务接待中需馈赠礼品的,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后登记领用,其费用计入需求部门的年度接待费用总额。2.2.3凡持有信用卡的员工在业务接待中一律使用信用卡支付费用,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接待。2.2.4完成业务接待后,应持合法、合规票据及相关审批手续至财务部门登记报销。单据不全、手续不齐的,不予报销;超过标准的,按标准予以报销,超支部分自负。如已申请了借支费用而未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从经办人工资中扣除相应借支数额以平账。2.2.5需要接待或安排团组或人员来公司参观、考察或业务交流的,接待部门应提前填写《住房申请表》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批。外出接待考察的,接待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酒店、机票、旅行社等。其中旅行社的选择由行政部会同供应部共同确定。2.2.6因业务接待需公司职员陪同的,陪同人员应尽量从简,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方人数的一半。第3页共4页2.2.7接待用餐、住宿应尽可能安排在定点酒店、餐厅,在非定点酒店、餐厅用餐、住宿,或在定点酒店、餐厅用餐、住宿超出规定标准的,应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2.2.8定点酒店、餐厅由行政部会同供应部共同确定。2.2.9出差外地办事的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宴请又不方便事先请示的,应在报账前补齐审批手续。2.2.10各部门/子公司之间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任何人不得用公款为私人请客、送礼。2.3公司旗下酒店公文宴请2.3.1除公司授权集团副总以上员工在旗下酒店拥有公务宴请签单权外,各部门/子公司因工作需要在旗下酒店进行公务宴请的,需事先填写《酒店餐饮申请表》,并请示主管副总/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在旗下酒店进行公务宴请,宴请后由负责接待员工在酒店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2.3.2酒店定期将接待员工签字确认的相关单据交相应主管副总/总经理确认。2.3.3财务凭《公司旗下酒店客房及餐饮接待申请表》及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确认的酒店相关单据办理结帐手续。2.4严格控制内部公务接待2.4.1内部公务接待一切从简。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到地区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出行人数较多的,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除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外,其他人员不需地区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到机场迎送。2.4.2内部公务接待不准安排卡拉OK、夜总会等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相互馈赠礼品;禁止公司内部上下级以及部门、公司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2.4.3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对接待安排不提规定之外的要求,对超标准的接待要自觉予以纠正,并切实加强对随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2.4.4出差员工工作结束后必须尽快返回,不得无故逗留。严禁借开会、出差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2.5监督检查2.5.1各公司的行政部作为业务接待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及完善相关业务接待管理规定,对业务接待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业务接待费的使用进行审核把关。2.5.2各部门/子公司应建立业务接待台账,以备核查。对以现金形式支付的接待费用,各部门/子公司应严格把关,并进行逐笔登记。2.5.3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对部门人员业务开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5.4监察部门和审计中心有权对各部门/子公司的业务接待开支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虚报业务接待费用的,处以虚报金额5倍的罚款,并按严重违反公司第4页共4页规章制度予以即时辞退处理,对部门/子(地区)公司负责人处以3倍的罚款并通报批评。三、支持性文件3.1表单及模板3.1.1住房申请表3.1.2酒店餐饮申请表四、附则4.1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修订。4.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 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