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岗前培训制度,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水平凡我院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在学院统一安排下,参加有计划,有目的的岗前培训班,圆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工作由院人事处统一布置安排。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凡没有经过岗前培训的教师一律不得认定教师资格和晋升助教以上职务。实行上课前试讲制度,使学院教学质量得到保证青年教师到岗后,应根据各系安排的授课任务,认真备课。在正式上课前,由各系部安排,系主任参加,在教研室内部进行试讲,并就试讲情况提出具体参考建议。试讲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试讲人、试讲过程及内容,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具体建议等。对试讲合格者,由相关系部填写《教师试讲考核表》。《教师试讲考核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系部、教务处、人事处保存备案。新教师只有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和试讲合格后,方可申请开课积极倡导导师制,促使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随着我院青年教师数量的急剧增长,实行导师制度,积极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是帮助广大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的重要举措之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对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教案编写、课堂板书、讲课方式、教学法研究、实践技能培养途径、科研方法与程序、科研报告与论文写作以及自学提高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并定期检查、年终写出考核评语,帮助他们制订个人成长计划或职业生涯规划,落实培养措施。学院鼓励并要求广大中老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发扬伯乐和甘为人梯的精神,为青年教师的成长铺路搭桥。指导教师人选由各系部会同教务处、人事处根据每年补充新教师的具体情况拟定,并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批。指导教师根据指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制订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措施、步骤,经教研室讨论通过后,由教研室报所在系部审核,系部审核通过后将培养方案统一报院人事处、教务处各一份备案,并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系部负责督促、检查、考评各教研室指导教师任务完成的情况。每学年底,由院人事处、教务处组织人员会同系部、教研室依据培养方案落实、检查、评估指导教师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任务的指导教师每学年指导一位青年教师按30个标准学时计入工作量,工作量的酬金按学院规定从课时经费中予以支付。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学院要求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研室专业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实习、实验等工作,使青年教师在具体实践中迅速成长。学院教学督导室和各系教学督导组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实验课讲授、备课、讲授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指导,每学期要对每位教师听课2-3次,同时召开学生座谈会,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和信息,进行即时在线督导。此项工作由督导室负责安排实施。青年教师每周要听课1-2节,由各系自行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活动,创造机会让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学院教务处、科研室、工会等职能部门应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活动,创造机会让青年教师在竞赛中互比互学,共同进步。为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提供有益的环境,让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脱颖而出,成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教学竞赛活动包括青年教师授课比赛、专业技能竞赛、教案评比、课件制作大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课程改革等方面。各系部参赛成绩将成为学院对系部进行目标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教学、科研上逐步压担子,保证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高青年教师刚毕业到岗进入教师角色,业务的提高有一个过程,因此,开始的工作量要有一个适度,以便给他们留出一个空间钻研教材、熟悉课程建设,进入实训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等。随着教学各环节的熟悉和经验的积累,要从教学的质和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根据各系情况逐步压担子,以便使他们早日成为教学骨干。在科研上也要逐步承担任务,参加一定科研工作,要求每年要发表1篇研究论文。并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各系部要大胆让他们参与科研项目申报、方案确定、项目的实施、鉴定和验收全过程,增强他们对科研工作的感性认识,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尽快成为科研工作的骨干。注重后续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定在职培养计划为提高青年教师的学历层次,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和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和系共同制定方案,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青年教师在职读研、读博。充分利用假期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各种基本技能培训;到高校进修、学习;要求五年内有一年的时间安排他们深入到企业、行业实习,实践,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努力培养他们成为双师素质教师。参加培训、学习的教师在培训结束后,须将培训成绩单及培训工作总结报告交院人事处备案。培训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今后职务评聘的依据。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育教学能手,特制订本方案。一、培养目标:一年合格、三年骨干、五年成才。二、培养对象:毕业分配到我校,教龄在5年以下的教师;职称为初级或见习级的教师。三、具体要求:青年教师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教龄8年以上的老师结对指导,并签定指导协议。指导教师1、全面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教育青年教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2、培养青年教师以下几方面的教学能力:钻研新课标,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课堂组织调控能力;分层辅导学生的能力;命题和分析试卷的能力;撰写教学工作总结和论文的能力;运用现代化技术辅助教学的能力。3、培养青年教师以下几方面的教育管理能力:班级组织管理能力;组织集体活动的能力;主持班会的能力;家访的能力;心理健康教育与政治思想工作的能力;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的能力;撰写教育论文的能力。4、指导期以一年为一阶段,为期三年。指导教师要经常给青年教师上示范课,并作好详细的记录。为了使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指导教师可以采取亲自听课的方式,也可以请电教组老师全程摄像,课后请全组老师共同点评。5、指导资料交教学处xx整理,由校长确认,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级评职评优、评聘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依据之一。青年教师1、尊敬指导教师,主动交流,努力增强教育管理能力提高教学水平。2、积极参加进修和教研活动,如听各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学术讲座等。3、每周至少听课2节,每学期至少上1节汇报课,写出较规范的教学总结或论文。4、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副班主任2-3年。5、接受指导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由校长确认,作为考核、转正、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四、指导协议:根据学校的规定和安排,确定由本科组有经验的教师为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双方将遵守共同“帮教结对”协议,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双方签名,学校颁发聘书。五、评价检查:学校成立评价检查小组,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德育处对青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负责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教学处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负责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每学年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给出优秀、良好、合格的评价。检查项目包括:1、听课;2、检查指导教案;3、检查每周指导的原始记录;4、指导教师评语;;5、教育教学论文或电子课件;6、公开课录像。根据以上项目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六、奖励:1、学校按以上评价等级,分别给指导老师和青年教师颁发证书,作为指导老师评聘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的硬件指标,作为青年教师转正,年度评优评先的参考。2、青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奖,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3、学校根据检查指导的次数,三年一次性发给指导教师适当的补贴。一、总则:鉴于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是土、水、机、材等专业的主干课程,教学质量对本科毕业生的素质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必须造就和拥有一支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教学过得硬的教师队伍。从高校毕业就分配来的青年教师经过3-5年的培养和本人努力达到上述要求。二、指导思想1、高校教师向硕士、博士化努力。2、先过教学关,再闯科研城。3、力学教师不仅应精于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的内容、要求、重点和难点,而且应熟悉力学专业教学的内容、要求、重点和难点。也就是说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教师应该对两门基础力学课程都能拿得起,在此基础上再向力学专业课程进军。4、除本科生教师攻读学位,采取脱产学习外,一般采取以老带新在职培养,在干中学,干中提高。5、力学教师应以力学专业毕业生为主,适当吸收其他专业毕业生从事力学教师工作,以利于在科研的开展时,取长补短,相得益彰。三、阶段和目标1、从学校分配来工作的头三年为熟悉教学阶段,初步过教学关。第一年除了学校组织的学习教育学等三门课程并考核及格外一般以助课为主,通过辅导多学时的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熟悉它们的内容,掌握基本要求,了解重点和难点所在,掌握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具体要求应达到的目标为:a、对照所辅导的课程的教学大纲,通读一遍所用的教材。B、开课前正式演算一遍所用的教材上的所有习题。C、听主讲教师的每次课,目的在于了解每次课的目的、要求、如何组织教学、组织教材、突出重点、分散难点,了解教学过程各环节,学习教学技巧。要求每次课应有听课笔记。D、参加教学各环节均应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进行。E、批改作业:要求每周批改一次。批改时不仅只是打钩打叉,要指出错误所在,或加以批语,指出优点和缺点,最后签注日期,并作记录登记,同时要给定等级。每次作业批改后应及时向主讲教师报告作业情况。学期结束前向主讲教师提出各学生的作业成绩。第二年:如经过习题课和试讲后,经教研室和系领导认为已达到开课水平,可主讲并辅导一、二个班的课程,全面负责此教学班的教学环节,具体要求是:a、开课前应参照教学大纲制定教学日历,每次课的内容多少、教学目的、要求、重点和难点所在,习题配合及分量等,并参考其他教材,在此基础之上在开课之前写出全部教案。B、教研室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教师作为新开课教师的指导教师组织教材、审阅教案、明确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帮助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教学技巧。新教师应主动把教案在上课前送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每月听新教师的课不少于二次。第三年:达到独立开课的水平,要求是:a、独立地制定出符合教学大纲的教学日历。B、组织教学和组织教材有进一步的提高和体会。C、能初步地运用启发试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维,能妥当处理随机出现的教学情况。D、在答疑中一般能应答顺利,不出现或少出现卡壳现象。E、在成绩评定中能妥善处理一些问题,不发生或少发生对成绩有争议的现象。2、参加教学后第四年至第五年为教学成熟阶段,完全过教学关。四、实施办法:1、新来学校教师,由教研室向其提出工作上的要求,宣布培养计划。并负责发给教材和教学大纲。2、第一年培养由其助课的主讲教师全面负责,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助课教师应服从主讲教师的安排。3、第二年培养由指导教师负责。帮助组织教材、审阅教案、明确教学目的、要求、重点和难点,帮助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4、第三年可以不指派指导教师,如新老双方自愿组合,教研室也可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