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数据库及中间件高级运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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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数据库及中间件高级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采购单位: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1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6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0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第六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47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委托,拟对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数据库及中间件高级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数据库及中间件高级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金额67万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8月21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号7号楼1单元3楼1032室)标书购买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971-6511500电子邮箱:993420557@qq.com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介绍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3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9月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号7号楼1单元3楼1032室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71-6126395联系地址:西宁市昆仑路9号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971-6511500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号7号楼1单元3楼1032室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收款人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3001373637050216012其他事项1、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2、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3、磋商内容如有变动,以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4、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6145505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21日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4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数据库及中间件高级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3采购人青海省地方税务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项目分包个数无8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9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收款单位: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银行账号:63001373637050216012缴费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2017年8月31日17:30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1缴费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5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2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2.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14响应文件的密封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以及“于2017年9月1日15:00(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5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1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1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9月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1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号7号楼1单元3楼1032室19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现场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磋商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20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最终服务费低于5000元则按5000元收取。21合同签订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四份备案。23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24其他事项无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6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投标供应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磋商费用投标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7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投标供应商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止日或者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7-0408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业务费、服务费、人员差旅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投标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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