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合作协议书协议单位:甲方:某公司乙方:协议背景:甲方(某公司)是从事各种散热器开发与生产的专业企业,近年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产品传热机制的研究和产品的设计、分析和优化的现代化手段方面,以及企业产品的覆盖面等方面,与国外先进企业尚有较大差距,在进一步发展中深感自身的技术力量严重不足,技术品位亟需提高;乙方(上海交通大学)所属制冷与低温研究所是我国著名的热传导专业研究所,有现代化的研究手段和雄厚的技术力量,目前研究的方向与甲方的技术发展要求十分相近,具备了相当成熟的研究基础,有能力帮助甲方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和品位。为了加速引进和开发先进的工程分析手段,尽快形成银轮产品设计和优化的核心技术,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扩大产品覆盖面,提高企业的技术品位,加速企业发展,双方协商后决定建立长期的技术合作关系,并在适当时候成立相应的合作机构。协议条款:双方议定的有关事宜如下:1.技术合作的形式:A.双方派员组成联合研发机构,在各方面开展广泛合作,该研究机构的名称初定为:《上海交通大学-浙江某公司高效换热器产品研究开发中心》。2B.针对不同时期的需要,每年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商定专题项目计划和目标,核定经费,签订专门的技术开发项目合同,双方配置资源,组织人员,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进度实施。2.技术合作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确立合作关系后,将在各个方面进行广泛的合作,主要范围是:(1)常规工作:A.信息交流:双方就国内外各种散热器(不限于乙方已生产的门类)技术的现状及发展信息,以及各自积累的经验进行广泛的交流;为甲方收集和提供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技术和市场信息。B.人员培训:双方在培训问题展开广泛的合作:乙方将为甲方的科技人员培训进修、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方便,不定期派员到甲方讲学,并帮助甲方科技人员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同时甲方将作为乙方的实习基地,积极为乙方在校生参加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活动提供方便。C.联络和沟通各种技术业务关系:乙方积极协助甲方联络和沟通与甲方科技进步及生产发展有关的单位和专家的关系,共同寻求技术难题解决的途径。D.引进人才和智力:乙方将积极帮助甲方引进企业发展急需的人才,或按甲方的需要,协助解决临时紧急技术问题。(2)专项工作:A.产品开发:共同研制开发各种新的换热器产品,拓宽甲方的产品门类,特别是在制冷、化工等甲方目前尚未涉及的领域开发新的换热器产品。B.软件引进与开发:a.乙方帮助甲方咨询和引进先进的工程开发软件。b.结合甲方产品的工作原理和技术规范,共同进行二次开发(乙方为3主,甲方配合),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甲方产品开发专用的工程设计和工程分析软件,使甲方尽快形成优化设计和仿真分析能力,提高甲方设计开发工作的技术品位。c.在软件开发的过程中,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积累和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3.合作的原则:建立联合科研机构后,开展合作的原则是:(1).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原则:合作范围内的工作,必须同时兼顾双方的利益;合作中如出现分歧,必须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平等协商解决;(2).对合作伙伴的优先原则:乙方获得的与甲方发展有关的技术开发信息和科技成果,应优先向甲方提供。甲方属于合作范围的课题项目应优先与乙方合作或委托乙方进行。(3).资源共享原则:双方与共同开发项目有关的科研资源(如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料、测试设备等)彼此向对方无偿开放,实行资源共享。(4).长期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应以长期合作为方向,各项工作应避免短期行为。4.合作的经费:合作进行技术开发中的经费主要由甲方提供——(1).从合同生效的当年开始,每年由甲方支付乙方常规工作经费10万元,原则上在每年第三季度初一次性付清,如有暂时困难,在取得对方谅解后可以延缓或分期;(2).专题项目的费用,双方应按乙方的统一格式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书》,明确费用额度和支付方式,乙方应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在费用4上给予适当优惠;(3).双方在合作中发生的经费来往,要出具正规的票据。5.联合研究机构的组织领导和人员:研发中心作为长期的合作组织,由双方共同领导和组成;顾问:陈芝久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制冷研究所原所长,博导;主任:陈江平博士---上海交大制冷研究所副教授;副主任:张建新高工---某公司副总经理,银轮上海分公司经理;黄兴华博士---上海交大制冷研究所副教授;某公司高工---某公司副总工程师;成员:邵慰严高工---某公司计算机技术顾问,上海分公司人员;柴中华工程师---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张文峰工程师---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上海分公司人员;苏秀平---上海交通大学制冷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秦萌---上海交大制冷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蒋平灶---某公司实验室主管;王道连---上海交通大学制冷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张守都助理工程师---某公司驻沪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可以临时补充和调整人员。5.联合研发中心合作开发或甲方委托乙方单独开发的一切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永远属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出让、出卖和泄漏给第三方(即使终止合同后也如此);6.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本协议终止前三个月,双方共同讨论是否续订新的协议。57.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止,如遇特殊原因不得不提出中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取得对方同意后,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并主动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合作过程中,如遇本协议未叙及的其它问题,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确实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双方上级出面协商解决。10.本协议一式6份,各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单位签章:上海交通大学:(签章)某公司(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签约日期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