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银企合作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为建立良好的电子收费银企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第一条合作内容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的电子收费(以下简称“ETC”)服务体系,甲方同意乙方成为甲方的ETC项目合作银行。合作内容:1、甲乙双方共同发行ETC专属联名卡,联名卡为记账卡,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发送的ETC交易记录从其签约客户授权的银行账户扣缴相应费用,存入甲方指定的ETC专用账户。2、甲方自行发行储值卡,乙方代理甲方向用户办理储值卡发行安装及充值业务。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甲方ETC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保证与乙方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连接,如因乙方原因或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负责乙方发行网点发行客户端的软件开发工作。协助银行完成系统调试及软件升级工作。负责协助ETC服务工作人员的ETC业务培训。3、负责ETC发行管理平台建设,为乙方发行指标内部考核评价提供数据支持。34、负责向乙方提供涉及ETC联名卡签约、批量扣款等数据接口,对标准和细则进行修订并及时提供给乙方。5、负责乙方网点建设标准的制定。包括网点发行设备技术参数、配置等标准的制定。负责ETC服务网点设置数量、位置、规模等的审核确定。6、负责电子标签和用户卡准入标准的制定和电子标签质量监督。7、负责乙方电子标签一次发行的密钥写入和用户卡密钥提供。8、负责用户ETC使用协议范本的制定。9、负责向乙方发送ETC交易扣款文件,并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有效和准确。10、负责接收乙方系统发送的用户状态信息(包括卡片挂失、透支等),并通过本省清分系统和国家清分系统转发到全国ETC服务方系统。11、负责按规定完成账务核算、资金清算,及时追缴乙方欠缴或少缴的通行费。12、负责通行费发票的发放、使用监督工作。13、负责研究制定全省ETC统一宣传推广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推广计划、宣传用语、优惠政策等,以便建立良好的ETC市场环境。14、负责定期对乙方发行信息准确性、标签安装质量、服务质量、发行数量、使用率等进行检查、评价与监督。督促乙方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必要时有权采取终止相应业务等措施。对于工作指标成绩突出的合作银行,应研究相应的奖励机制。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发行其银行ETC联名卡,并代理甲方开展储值卡发行及售后服务业务。42、负责乙方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保证与甲方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连接,如因甲方原因或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负责乙方及所属分支机构到甲方系统之间ETC业务所需的通信线路申请、维护等工作及相应费用支出。3、负责按甲方制定的标准进行ETC发行网点的建设(含设备和人员配备)。网点的设置数量、位置、规模等应经甲方审核确定。并确保乙方发行网点都能办理联名卡、代办记账卡和储值卡业务,实现电子标签安装、打印发票等一站式服务。网点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标准、外部标识、人员配备等应以甲方要求为准;对优质客户实行通行信息推送、发票邮寄等服务,研究通行费优惠政策。4、负责按照甲方制定的标准采购电子标签和用户卡,并承担相关费用。所购买的电子标签性能稳定,近三年在全国市场占有率排在前4名范围内(设备准入标准见附件1)。5、负责甲方提供的一次发行密钥及发行设备所需PSAM卡的使用管理工作。乙方应充分重视发行密钥及PSAM卡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密钥的传送、使用等过程中不被泄漏PSAM卡不丢失、不用于ETC发行以外的任何用途。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发行密钥的泄漏、PSAM卡丢失,相应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6、负责乙方ETC联名卡的签约、用户数据的录入审核电子标签的发行、安装工作。乙方与用户签订的ETC使用协议应使用甲方规定的协议范本。乙方应保证数据录入的准确、电子标签的安装、激活符合甲方操作规范。因乙方信息录入错误或安装激活不规范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负责乙方发行的ETC联名卡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包括信息变更、挂失、卡及电子标签故障的修复等工作。电子标签应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并承诺自安装之日起提供不少于3年的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电子标签损坏的免费维修服务。同时5要建立良好的用户服务体系,为ETC用户提供长期售后服务。乙方应及时为客户提供ETC相关问题咨询、业务办理指引服务。8、负责接收甲方系统发送的ETC交易扣款文件,并在收到扣款文件的T+1日将与扣款文件等额的资金无条件转入甲方指定的专用存款账户。9、负责按照甲方制定的业务规则定时生成用户状态信息,并按规定时间发送至甲方系统。10、负责乙方代理预收通行费资金入账管理。乙方应在代理预收储值卡通行费资金当日将收款资金全额存入甲方指定的资金账户。应指定专人负责ETC账务核算工作,定期与甲方完成账务核算、资金清算,确保应收额与实收额零差异。由于乙方人员管理不当造成的资金损失由乙方无条件赔偿。11、负责通行费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由于乙方管理问题造成发票流失、发票额度伪造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不限于管理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2、负责配合甲方做好ETC宣传推广工作。乙方制定的宣传推广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乙方不得自行制定通行费打折优惠政策,避免造成不平等竞争。13、应主动接受甲方对乙方的ETC业务监督和检查,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的奖惩和退出机制。第四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关于联网系统建设问题(1)甲乙双方采用计算机联网,批量传送数据的处理方式进行业务数据交换。甲乙双方应紧密配合,保障数据传输顺畅、安全,防止数据传输差错、遗漏、滞后,对于发生的异常情况应尽快协商解决。6(2)甲方或乙方在其系统进行优化或升级时,若有可能对对方系统接口及数据造成影响,应提前10日与对方协商,妥善处理。(3)甲乙双方应建立数据备份、障碍排除、灾难还原、风险应急系统、保证该合作顺利实施。(4)双方应互相配合做好与本业务相关的软件开发、使用及系统维护工作。甲乙双方分别开发的软件,其所有权、专利申请权、版权以及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开发方所有。2、关于数据传输责任问题。(1)甲方应至少每隔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向省内高速公路收费车道发送一次状态名单数据,高速公路收费车道在收到状态名单数据后应禁止状态名单联名卡继续缴费使用。(2)自乙方发送给甲方状态名单的24小时内,联名卡用户产生的ETC消费仍由乙方承担。(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状态名单用户在自乙方发送给甲方状态名单的24小时后仍产生ETC消费的,乙方只负责向用户扣款,但扣款不成功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3、关于账务差错处理问题(1)在对账过程中,如发现账务不平,双方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2)甲方发现扣缴金额有错并发现错误环节时,应向乙方书面提出差错更正函及差错详细清单,乙方负责核实确认并进行相关纠正操作;因错误扣缴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7(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过错造成客户通行费扣缴错误,过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妥善解决。第五条乙方应完成的任务指标1、2017年乙方所签约的用户安装电子标签的数量应不少于只。2、对甲方指定的重点车辆用户办理指标进行量化,确保全省及大连、沈阳地区ETC客车使用率不低于38%、50%。3、录入车牌、车型、车主信息差错率不高于0.1‰;办理安装电子标签流程规范,档案缺失率不高于0.1‰;承诺承担因差错给甲方造成的通行费损失和用户相关损失。4、乙方T+1日通行费资金无差错转入甲方指定的专用存款账户的到账及时率不高于1‰。5、乙方ETC服务被有效投诉量与乙方发行ETC用户总量比(投诉率)每年不高于1‰。第六条免责条款1、乙方因年终结账、半年结账、系统改造、系统测试、金融常规停业或上级银行规定停业等原因需要暂停业务操作,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损失和责任。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第七条安全保密81、本合作业务的有关技术方案(包括对方的数据流程、数据接口、实现方案),未经过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2、合同双方因合同履行涉及或知悉的客户信息和资料(如客户账户信息、客户缴费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客户书面认可或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提供相关信息或资料。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停止乙方的ETC办理业务。(1)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指定账户转预存通行费的。(2)因乙方管理不善,经常出现存款资金差错,并且不及时足额追缴的,给甲方通行费造成重大损失的。(3)乙方违反安全保密的规定,危机甲方ETC收费系统安全的。2、对于虚假宣传等行为,损害对方利益和形象的,过错方应向公众发布更正声明。3、除本条第一款外,任何一方如果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因甲方违反安全保密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附则91、若双方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均未收到对方提出的本协议到期后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不再实施ETC项目时,本协议自动终止。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