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验证报告XX检测(验)第2019001号项目名称: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标准名称: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标准编号:HJ637-2018验证人员:XXX日期:2019.5.8XXXXXX检测有限公司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方法验证报告1.方法依据《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08。2.原理水样在PH≤2的条件下,用四氯乙烯萃取后,测定油类;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剂去除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油类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为2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3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A3030,根据校正系数进行计算;动植物油类的含量为油类和石油类含量之差。3.测试信息3.1试剂序号试剂生产厂家纯度验收情况浓度配制方法试剂名称所含试剂1四氯乙烯四氯乙烯天津市科密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环保试剂验收合格//2盐酸盐酸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优级纯/1.19g/ml/3盐酸溶液盐酸溶液///1+1水和盐酸1:1稀释4无水硫酸钠无水硫酸钠天津大茂试剂分析纯///5硅酸镁硅酸镁天津傲然精细化工研究所分析纯/100目~60目/6玻璃棉玻璃棉/////备注四氯乙烯试剂验证:本次实验所用四氯乙烯在2930cm-1、2960cm-1、3030cm-1处吸光度分别为0.310、0.033和0.00,满足不超过0.34、0.07、0。3.2仪器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仪器状态红外测油仪MAI-50GXXXX-YQ-001启用并在有效计量范围之内水平振荡器HY-8AXXXX-YQ-002启用分液漏斗(A级)1000mL/合格采样瓶500mL/合格比色管(A级)50mL、25mL/合格三角瓶(A级)50mL/合格量筒(A级)1000mL/合格玻璃漏斗(A级)//合格3.3标准品信息名称编号浓度生产厂家四氯乙烯石油类标准溶液BWQ7759-20161000mg/L北京坛墨质检四氯乙烯标准样品BWQ7760-201652.9±3.1mg/L北京坛墨质检3.4人员信息姓名学历所学专业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持证上岗情况人员能力确认XX化学10年持证上岗符合3.5环境信息4.操作步骤4.1采样和试样制备4.1.1样品的采集和保存参照HJ/T91中地表水对油类的采样方法“采样前先破坏可能存在的油膜,用直立式采水器把玻璃材质容器安装在采水器的支架中,将其放到30mm深度,边采水边往上提升,在到达水面时剩余适当空间”本公司用专用油类采样器采集洛河地表水500ml,加入盐酸酸化至pH≤2。(注:如样品不能在24h内测定,应在0℃~4℃冷藏保存,3d内测定。)4.1.2试样制备4.1.2.1试剂的验证和前处理4.1.2.1.1四氯乙烯试剂验收:以干燥4cm空石英比色皿为参比,在2800cm-1~3100cm-1之间使用4cm石英比色皿测定四氯乙烯,2930cm-1、2960cm-1、3030cm-1处吸光度应分别为不超过0.34、0.07、0。本次实验所用四氯乙烯在2930cm-1、2960cm-1、3030cm-1处吸光度分别为0.310、0.033和0.00,满足不超过0.34、0.07、0(记录见附表原始记录)。4.1.2.1.2无水硫酸钠前处理:于550℃下灼烧4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内贮存。4.1.2.1.3硅酸镁前处理:100目~60目)。于550℃下灼烧4h,冷却后称取100g硅酸镁于磨口玻璃瓶中,加入6g蒸馏水,密塞并充分振摇数分钟,放置12h,备用。4.1.2.1.4领取一支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准溶液1000mg/L,稀释10倍,得到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准使用液(100mg/)。4.1.2.2油类试样的制备检测日期实验地点环境温度(℃)相对湿度(%RH)2019.5.7陕西金盾检测实验室20℃43%将500ml样品转移至1000ml分液漏斗中,量取50ml的四氯乙烯洗涤样品瓶后,全部转移至分液漏斗中,充分振荡2min,并经常开启旋塞排气,静置分层;用镊子取玻璃棉置于玻璃漏斗,取适量的无水硫酸钠铺于上面;打开分液漏斗旋塞,将下层有机相萃取液通过装有无水硫酸钠的玻璃漏斗放至50ml比色管中,用适量四氯乙烯润洗玻璃漏斗,润洗液合并至萃取液中,用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将上层水相全部转移至量筒,测量样品为493ml。4.1.2.3石油类试样的制备振荡吸附法取25ml萃取液,倒入装有5g硅酸镁的50ml三角瓶,置于水平振荡器上,连续振荡20min,静置,将玻璃棉置于玻璃漏斗中,萃取液倒入玻璃漏斗过滤至25ml比色管,用于测定石油类。4.1.2.4空白试样的制备用实验用水加入盐酸溶液酸化至PH≤2,按照试样的制备相同的步骤进行空白试样的制备。4.2标准曲线的配制及校准验证4.2.1标准曲线此次实验用红外测油仪厂家内置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准曲线,其四氯乙烯石油类标准溶液系列浓度为0mg/L、5mg/L、10mg/L、20mg/L、40mg/L、80mg/L。标准曲线如下:编号123456标准物浓度(mg/L)0.00510205080标准曲线y=1.000x+0.000相关系数R=1.000校正系数X=48.5Y=52.0Z=353.0F=624.2.2校准验证取石油类标准溶液配置浓度5mg/L、20mg/L和40mg/L的标准使用液,以四氯乙烯为参比,用4cm石英比色皿,于2930cm-1、2960cm-1、3030cm-1处测量其浓度值和吸光度A2930、A2960、A3030。如果测定值与标准值的相对误差在±10%以内,则此标准曲线可用。验证结果如下:标准物浓度(mg/L)5.0020.0052.90测量浓度(mg/L)4.8619.1954.38相对相差(%)2.84.02.7以上三个标准点验证均在10%误差范围内,所以此标准曲线可用。4.4.3样品的测定将4.1.2.2和4.1.2.3制备好的石油类试样和空白试样分别转入4cm比色皿中,以四氯乙烯为参比,于2930cm-1、2960cm-1、3030cm-1处测量其浓度值及吸光度值。5.测定将仪器调整到最佳状态后,按照设定的仪器参数进行标准曲线线性、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准确度中部分或全部的测定。5.1检出限及测定下限5.1.1验证过程按照《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定技术导则》(HJ168-2010)中附录A.1.1和《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08)对方法检出限的要求。因空白样品不含目标物质,故此方法在本实验室内的检出限使用空白样品加标后平行测定7次浓度值,计算标准偏差,MDL=3.143×SD(mg/L);4倍检出限作为测定下限。取实验室用水高纯水500mL,依据标准要求的方法检出限,加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准使用液为标准要求的4倍含量测定方法检出限。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准使用液(100mg/L)加1.2mL,试样中石油类含量为0.24mg/L,平行测定7次,按照以上步骤确定此方法在本实验室内的检出限。实验数据如下:表5.1-1检出限、测定下限测试数据汇总表平行样编号空白加标测定值标准要求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测定结果(mg/L)10.22//20.23//30.24//40.23//50.24//60.21//70.21//平均值(mg/L)0.23//标准偏差0.013//t值3.143//检出限(mg/L)0.04≤0.06符合测定下限(mg/L)0.16≤0.24符合5.2.2结果由表5.1-1可知:此方法在本实验室内的检出限为0.04mg/L,测定下限为0.24mg/L,符合《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08)对方法检出限的要求。5.3精密度5.3.1验证过程按照《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定技术导则》(HJ168-2010)8.2.2中和《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08)对精密度的要求。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准使用液配制浓度为0.20mg/L(低)、1.00mg/L(中)和4.00mg/L(高)的石油类样品和2个实际样品(1号为工业废水,2号样为生活污水),分别将石油类样品和实际样品重复测定6次,计算不同浓度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实验数据如下:表5.3-1精密度测试数据汇总表平行样编号0.20mg/L样品(低)1.00mg/L样品(中)4.00mg/L样品(高)实际样品1号实际样品2号测定结果(mg/L)10.190.953.820.921.7820.190.963.800.881.7730.180.943.860.911.7840.190.933.880.901.7750.200.953.830.891.7360.190.943.850.901.73平均值0.190.943.840.901.76标准偏差0.0060.0100.0290.0140.024相对标准偏差(%)3.21.00.81.51.4标准要求相对标准偏差(%)2.4~130.8~4.70.8~3.61.1~4.71.0~5.2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5.3.3结果由上表5.3-1可知:用此方法测定结果的0.20mg/L(低)、1.00mg/L(中)和4.00mg/L(高)的石油类样品和2个实际样品的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3.2%、1.0%、0.8%、1.5%、和1.4%,符合《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定技术导则》(HJ168-2010)8.2.2中和《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08)对精密度要求的标准中0.20mg/L(低)、1.00mg/L(中)和4.00mg/L(高)石油类和两个实际样品在实验室内的相对标准偏差分别在2.4~13%、0.8~4.7%、0.8~3.6%、1.1~4.7%和1.0~5.2%范围内的要求。5.4准确度加标测试5.4.1验证过程按照《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定技术导则》(HJ168-2010)8.2.3和《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08)对准确度的要求。采用空白样品和实际样品加标回收进行验证,空白样品加标量分别为0.10mg、0.50mg、2.00mg;实际样品采用精密度中使用的样品1和样品2进行加标,加标量分别为0.50mg、1.00mg。以上7个样品加标后按照4.1.2.2~4.1.2.4平行测定6次,计算其加标回收率。计算结果见下表。表5.4-1加标回收测试数据汇总表平行样编号空白加标样0.10mg空白加标样0.50mg空白加标样2.00mg实际样品1加标0.50mg实际样品1加标1.00mg实际样品2加标0.50mg实际样品2加标1.00mg实际样品含量(mg)0.03ND0.450.88测定结果(mg)10.100.551.980.951.431.401.7920.090.461.910.911.421.351.8230.110.541.800.931.421.361.8340.090.481.840.901.461.331.8250.080.491.890.911.441.341.7660.090.491.810.921.401.321.77平均值(mg)0.090.501.870.921.431.351.80加标回收率(%)931009394989492标准要求回收率(%)75~13878~10481~9584~9881~100是否符合要求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加标回收率=(加标样品测试平均值-样品测试平均值)/加标量×100%5.5.2结果由上述结果可知:空白样品加标量为0.10mg、0.50mg、2.00mg的石油类样品加标回收率依次为93%、100%;93%;实际样品1和实际样品2加标量为0.50mg、1.00mg的两个实际水样加标回收率依次为94%、98%、9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