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图纸审查要点1.1审查依据1.1.1国家相关规范、规程、规定及地方标准1.1.2公司对住宅(公建)统一设计要求1.1.3专业图纸深化过程中公司与设计院共同达成的协议、沟通纪录或会议纪要1.1.4公司为产品需要而定购大型设备(如电梯等),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图纸及文件1.1.5方案(初步)设计审批文件1.2审查要点1.2.1总体关系(平、立、剖面图等)1.2.1.1轴线编号与尺寸关系及其与总图、结构等图纸的一致性;1.2.1.2校对平、立、剖面图是否一致;1.2.1.3室内外各种墙体的材料,厚度及其与轴线的关系;璧柱、构造柱,框架柱的尺寸,定位及与轴线的关系;楼层之间墙、柱对应关系及与结施图的一致性;1.2.1.4室内外楼地面,夹层、平台、屋面、女儿墙、檐口等标高关系,室内外地面标高与总图的一致性,假定标高与绝对标高的对应关系,阳台、室外平台屋面及有水房间楼地面标高,排水坡向及坡度。1.2.1.5楼梯的位置,上、下方向及平台标高,踏步数,梯段及平台宽度、净高高度关系;1.2.1.6电梯的位置、尺寸,机房的标高,位置及予留孔,电梯的选型、吨位、速度、用途、数量;1.2.1.7自动扶梯的选型、宽度、提升高度、数量及其布置、尺寸、予留孔;1.2.1.8门的定位、开启方向及立樘位置。门的类型、编号、数量、洞口尺寸及门表的致性。1.2.1.9窗的定位、标调用主立樘位置:窗的类型、编号、数量、洞口尺寸与窗表的一致性;1.2.1.10门、窗顶标高一致性,及其与结构梁底的标高有无矛盾;1.2.1.11用水、用电、用气及与通风有关的设备的平面定位及其做法;1.2.1.12架、柱等是否矛盾,吊车驾驶室标高与吊车钢梯选型及标高是否一致;1.2.1.13室内外装修做法,包括地面、楼面、墙面(包括墙裙、踢脚线、勒脚)、顶棚的材料选用、颜色分格及做法。不同类型、不同颜色装饰材料之单间的分界部位;1.2.1.14屋面做法及其使用部位,屋面的防水级别与做法,水汛做法;1.2.1.15雨水管位置与走向(标高)及选材、规格的说明;1.2.1.16室外散水、明沟、跳步、花坛等尺寸、标高,用料与做法说明及详图和排水;1.2.1.17变形缝的位置、宽度、封口做法大样;1.2.1.18设备工种的墙面、楼面、屋面上予留孔的位置、尺寸、标高,屋面检修人孔、或爬梯位置,做法,附墙烟囱及通风竖井出口的位置、尺寸、标高、做法;1.2.1.19一层平面要标出指北针,剖面切割线位置及剖面号,局部剖面要在有关平面标出切割位置及剖面号;1.2.1.20平面图中平面名称,比例,房间名称,厨房、卫生间等房间要画出卫生洁具,水池、炉灶等与各个设备工种有直接关系的设备设施,如地坑、基础等的位置,有的还要标明构造,底层平面还要画出各种地沟的走向起止点,构造、坡高及标高做法;1.2.1.21平面图中要标出固定的(土建设计范围内的)壁柜、吊柜、通风柜、实验(化验)台等位置及做法;1.2.1.22空间或构造特别复杂的部位,要有局部放大的平、立、剖断面;如夹层平面、局部剖面、外墙断面等,楼梯间原则上都应有剖面(中间相同的标准层可局部省略不画,但所有的平台标高都应标出);1.2.1.23建筑剖面除了反映空间及楼层、吊顶标高关系,看得见的各种投影线外,还必须比较准确地反映结构布置梁、柱的大小,标高关系;1.2.1.24无障碍设计:建筑物的出入口是设置了供残疾人使用的坡道,其宽度,坡度及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垂交通设施(楼梯、电梯)是否符合要求;1.2.1.25设计说明的最后必须特别注明:本设计如有不清楚或不完善之处应通知设计人员补发有关设计文件或按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处理1.2.2大样详图1.2.2.1详图编号与平、立、剖面是否相符;1.2.2.2详图所示的轴线、梁、柱、墙关系、标高等与平、立、剖面及结构是否一致;1.2.2.3详图所表达的内容如埋件、灯具、管线,是否与其它工种相符;1.2.2.4详图的比例是否恰当;1.2.2.5厨房、卫生间平面布置是否恰当;内装修标准与住宅统一设计要求,智能化性能标准是否相符;装修材料及规格是否满足产品设计要求。1.2.3防火设计1.2.3.1建筑类别、防火等级的确定及所使用的防火设计规范和有关条文是否正确;1.2.3.2疏散楼梯间的布局、数量、间距是否符合安全疏散的距离?是否符合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要求?楼梯间及其防烟前室的防、排烟处理与暖通图是否一致?1.2.3.3消防电梯的设置:吨位、数量、布局,消防电梯井道和机房与其它电梯是否有防火分隔,井道坑底的排水处理;1.2.3.4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设置,包括地下汽车库是否有漏洞,楼层之间连通空间(如中庭,开敞式楼梯、自动扶梯等)的防火封闭;1.2.3.5某些设备用房如风机房、变电间、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装置的设备室(钢瓶室、泡沫液站)等的门是否按规定使用了防火门?1.2.3.6设备管井的封闭、管井上的检修门(防火门)是否合规范要求;1.2.3.7各种防火门、防火隔墙的耐火等级,装修材料的选用,防火门的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2.3.8防火分区或玻璃幕墙转角处,防火隔墙两边的窗之间的水平距离及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2.4人防地下室1.2.4.1人防地下室防护区与大量防护区(即清洁区、半清洁区与污染区)的分界线是否明确,分界线上的各种孔口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善,防护设施的等级与结建通知单规定的人防等级是否一致;1.2.4.2人防地下室的出入口与安全出口(疏散口)数量、宽度及距离能否符合规范的要求,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1.2.4.3人防地下室的防护分区和抗爆单元的划分是否合理;1.2.4.4人防地下室进排风口的位置标高与室外地面的关系;1.2.4.5地下室的排水设施(包括地面水、渗漏水、用水房间的下水以及某些室外敞口部分进来的雨水等)是否安全可靠、有效;1.2.4.6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室平时使用与占时使用有矛盾时,某些门、窗洞口,分隔墙等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