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入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进一步做好门禁管理,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制笔城、老公司员工及需要在本公司内工作的其他单位和人员。3职责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司属各部门、事业部负责向本部门、事业部的员工及外部业务单位来公司人员传达、解释本制度。4人员出入管理4.1公司员工上下班由一号门(南大门)或二号门(西大门)出入。二号门每日限时开启:早上7:00——8:00,下午17:00-18:00,晚上21:00-21:30。4.2出入公司员工须佩戴公司统一的识别证。4.3员工工作时间外出须凭《公出单》或《请假单》,在出门时交予执勤保安,月底由保安人员统一上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人员出入大门时,骑自行车的员工应主动下车推行。4.4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频繁来往制笔城与老公司之间的相关部门员工,由行政管理部统一提供人员名单,执勤保安核实后放行。4.5工作时间内为员工正常会客时间(一线员工由警卫通知至门岗会面),下班后将禁止会客,特殊情况被访员工可出厂接待。4.6来访人员出入管理4.6.1来访人员一律从一号大门出入。人员来访值勤人员应先与被访部门或人员联系,同意会客后,填写《会客单》,发放《来宾卡》,并由保安或被访者陪同方能进入厂区;被访者不在或不予约见,保安向来访者说明缘由。4.6.2会客结束,接待人员要在会客单上签名,并陪同来访者至一号大门,保安收回《会客单》及《来宾卡》。4.6.3来访参观的人员必须有本公司人员陪同,并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4.6.4新闻媒体单位的人员来访,须与总裁办联系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4.6.5对于频繁出入公司的外来供货商及其他有业务联系的人员,由业务相关部门填写《外来业务联系出入证申领表》,向行政管理部领取《出入证》,进入公司时必须佩戴。4.6.6各部门、事业部对无佩戴证件的人员或者虽佩戴证件但与本部门、事业部无关的人员,应当予以查问或劝其离开。4.6.7员工预定的外卖需自行到警卫室领取,禁止送外卖人员进入公司内部。4.6.8禁止儿童及任何着装不雅或穿拖鞋人员进入公司。4.6.9特殊时间需全天候实行门禁时将另行通知。5物料(品)出入管理5.1货物装卸需在规定区域地点装卸。5.1.1所有成品、散件、包装材料必须在北通道装卸区装卸货物。5.1.2所有的成品、散件退货必须由北通道口出货。5.1.3凡需退回外协、外购单位的废次物料,必须由各事业部仓库组长签字,确认清点货物件数后通知三号门保发核查方可通行。5.2装货由各发货单位签发《物料(品)出厂单》(以下简称出厂单),并按各发货单位开具的物料清单监装,出厂单及物料清单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清楚,数字应当用中文大写顶格填写,或者在第一位数字前写上“△”号。5.3《出厂单》、物料清单由仓管人员以外的指定人员签发,由持货人在出门时交予保安查验,保安确认有效后放行,并将《出厂单》和物料清单保存备查,各发货单位只能签发本单位发出的物料《出厂单》。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填写不准确,清单与装货物料的品名、数量不符的或者签发人签名不符、涂改一律不允许出门。5.4《出厂单》签发部门存根联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出厂单》接受部门存根联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行政管理部随机对《出厂单》进行核对。5.5有关物料出厂、货物装卸的相关要求,各供应商由采购部负责告知,其他外协单位由工作最密切联系的单位负责告知。临时外来装货的单位由进入门岗时在岗的保安负责告知。5.6产品退次出厂须有各单位发料员和仓库组长共同确认签字。5.7生产物料废品处理凭仓库指定人员及物流部经理签字或公司的收款证明方可出厂。5.8所有出制笔城的成品进仓,须凭《产成品交库单》。5.9对外购的检验样品出厂,应有相关负责部门开出厂单或出厂证明,3号门保安核查后方可出厂。5.10涂装事业部往来老公司生产车间的半成品物料(品)由该事业部经理指定人员签发出门单。5.11外加工模具(部件)由模具中心主任指定人员签发出门单。5.12签发人签名的笔迹应提供给行政管理部便于查验、核对。5.13对装运物料品出门的车牌号码,门岗应当进行登记。5.14《出门单》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印制,领用时应登记编号。5.15保安有权对出门的物品进行检查,对于携带个人大件物品出入制笔城区,携带人应主动到门岗进行登记。6车辆登记出入、停放管理6.1车辆登记出入管理6.1.1货车、清卫车辆从3号门出入,班车、小车、自备车辆及来访客户车辆从1号门出入。禁止非货运车辆从3号门出入,2号门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出(员工摩托车、特种车辆除外);6.1.2员工自备车辆统一发放印有车牌号码的“贝发集团通行证”,出入时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6.1.3所有外来小车进入制笔城时必须进行登记(除有车辆通行证外),由执勤保安核对来访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已办理准入证的化车出入公司,须接受门岗查验;未办理准入证的货车进入公司时,须暂押证件并发放准入证,出制笔城时经值勤保安核查无误后,收回车辆准入证、归还暂押证件并放行。6.2准入证申领程序、条件6.2.1车辆准入证申领,必须是与本公司业务交往、货物运输出入频繁且固定的车辆。6.2.2由车辆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写明车型、车号、车主单位,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经业务联系密切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报行政管理部同意后发放准入证,附带两只随车人员出入证。6.2.3准入证每件押金伍拾元,准入证交回时退还押金。6.2.4准入的车辆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孩童进入公司,否则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公司。6.2.5进入公司的人员在公司内禁止吸烟或者动用明火。6.2.6没有准入证的货车进入公司,凭有效证件在三号门岗换领《临时准入证》,出门时交还保安换回证件。6.2.7货运车辆装卸货物后,暂不驶离城区的,要靠边停放,不得阻塞车行道和影响其他车辆通行。6.3车辆停放管理6.3.1制笔城中门停车位仅限来访人员的机动车辆停放(仅限22座以下的客车)6.3.2其他人员的自备汽车按指定划线区域停放。6.3.322座以上客车停放在制笔城主干道西侧。6.3.4公司小车停放在西车棚自备车停放位。6.3.5行政管理部使用的公司货车停放在制笔城主干道临时区域,其他部门、事业部使用公司的货车就近按划定区域停放。6.3.6外来货运车辆按物流部指定区域停放,不能在制笔城内过夜停放。特殊情况须经保安主管同意。6.3.7公司班车须停放在制笔城西侧围墙处,发车前半小时可以在中大门外东西两边停放。6.3.8员工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应当停放在车棚指定区域内,不准在楼梯通道口以及工作场所内停放。外来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按指定位置停放,服从保安管理。7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