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健康舒适”章节解读授课专家:杨建荣林波荣工作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目录一、技术框架二、条文解读三、总结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一、技术框架本章概述:对于建筑而言,其是为人服务的,绿色建筑的发展更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新时代特征。绿色建筑正从关注节能环保到回归人本、关注人居环境中的健康和福祉。本章通过“空气品质、水质、声环境与光环境、室内热湿环境”五个要素,对人体健康及舒适程度进行衡量,旨在创建一个健康宜居的室内环境,增进建筑使用者对于绿色建筑的体验感和获得感。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概要分值健康舒适(100分)5.1控制项5.1.1室内空气污染物、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禁烟─5.1.2避免污浊空气串通和倒灌─5.1.3给水系统5.1.4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5.1.5建筑照明─5.1.6室内热环境保障─5.1.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5.1.8独立热环境调节装置5.1.9地下车库CO浓度监测与排风设备联动装置─5.2评分项Ⅰ室内空气品质(20分)5.2.1控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12分5.2.2装饰装修材料要求8分5.2评分项Ⅱ水质(25分)5.2.3水质满足国标要求8分5.2.4储水设施采取措施满足卫生要求9分5.2.5给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永久性标识8分5.2评分项Ⅲ声环境与光环境(30分)5.2.6室内噪声级优化8分5.2.7良好的隔声性能12分5.2.8充分利用天然光10分5.2评分项Ⅳ室内热湿环境(25分)5.2.9良好的室内热湿环境8分5.2.10自然通风优化8分5.2.11可调节遮阳9分本章条款总数:20条•控制项:9条•评分项:11条新增条文6条(含水部分条文4条),新增条文比例30%,沿用2014版相关条文3条,其余条文在2014版相关条文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总分值100分。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二、条文解读条文内容:4.1.2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控制项条文出处:本条为新增条文。(此处按条文说明写。)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此处按条文说明写,若控制项有不参评的或者其他适用范围约定的,均在此处写出。)技术要点:结合条文说明和细则,解读条文内容的背景、目的、意义等,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引用或可参考的标准或技术文件,相关图示等,以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对该条的理解。因时间有限,请选择重点的、难理解的条文进行深入解读,可作适度扩展和延伸。鼓励图文并茂,对重点难点问题补充案例说明。对于非新增条文,必要情况下可与2014版进行适当的对比。评价方法:结合条文说明/细则的评价方法,尽可能的具有操作性。一个条文采用多个幻灯片页面解读,可用图、表等多种形式展示。字号不要小于20号,重点内容可加粗、变色、或增大字号等形式展示。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5.1.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控制项条文出处:本条在本标准2014年版第8.1.7条基础上发展而来。本条在14版基础上增加了——①对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在设计阶段的要求,以及在预评价阶段的评价方法;②禁烟规定。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预评价时,对于全装修建筑项目,可仅对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浓度预评估;对于非全装修建筑项目,本条不参评。评价时,对于全装修建筑项目,应按本条要求执行;对于非全装修建筑项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要求,视为本条达标。技术要点:为了实现室内污染物的有效控制,在设计阶段即应采取措施。对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预评估,预测工程建成后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情况,指导建筑材料的选用和优化。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技术要点:预评价时,应综合考虑建筑情况、室内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材料的种类、使用量、室内新风量、环境温度等诸多影响因素,以各种装修材料、家具制品主要污染物的释放特征(如释放速率)为基础,以“总量控制”为原则。依据装修设计方案,选择典型功能房间(卧室、客厅、办公室等)使用的主要建材(3~5种)及固定家具制品,对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水平进行预评估。其中建材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及评估计算方法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JGJ/T436和《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JGJ/T461的相关规定。评价时,应选取每栋单体建筑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房间进行采样检测,采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相关规定,采样的房间数量不少于房间总数的5%,且每个单体建筑不少于3间。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评价方法:预评价查阅建筑平立面施工图、装修平立面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通风、净化系统的系统图、施工图、设备参数表及设计说明;装修材料种类、用量、材料样本(污染物含量、散发量等)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空气污染物浓度预评估报告;禁止吸烟措施的设计图纸及说明。评价查阅建筑平立面竣工图、装修平立面竣工图及设计说明;通风、净化系统的系统图、竣工图、设备参数表、设计说明及设备样本说明书;装修材料种类、用量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第三方检测报告;禁烟管理办法,禁烟标识现场照片(含数量、位置等信息)。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5.1.2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应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控制项条文出处:本条在本标准2014年版第8.2.11、8.2.13条基础上发展而来。本条在14版标准的基础上丰富了对污染物空间种类的规定,以及对厨房卫生间排气倒灌的专项规定。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技术要点:设计时,不仅要对这些污染源空间与其他空间之间进行合理隔断,还要采取合理的排风措施保证合理的气流组织,避免污染物扩散。污染源空间可采取自然通风的方式,如将其设置于建筑单元(或户型)自然通风的负压侧,并保证一定的压差,防止污染源空间的气味和污染物进入室内而影响室内空气质量。污染源空间宜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并应注意排气口和进气口的位置,避免回流。其中,厨房和卫生间宜设置竖向排风道,并设置机械排风,保证负压。排气道的断面、形状、尺寸和内壁应有利于排烟(气)通畅,防止产生阻滞、涡流、串烟、漏气和倒灌等现象。其他措施还包括安装止回排气阀、防倒灌风帽等。止回排气阀的各零件部品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缝、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详情参见《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等规范)1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评价方法:预评价查阅全部污染源空间的通风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关键设备参数表、必要时查阅气流组织模拟分析报告(如:当打印室处于建筑负压区、与其它空间无隔断的情况等)。评价查阅全部污染源空间的通风设计竣工图及说明、关键设备参数表及其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合格证书、隔断措施的现场照片;若建筑中存在未采取隔断措施的污染源空间,则查阅气流组织模拟分析报告。1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条文出处:本条沿用本标准2014年版第8.1.1条、8.1.2条。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5.1.4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2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控制项1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技术要点:第1款,影响建筑室内噪声级大小的噪声源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室内自身声源(不能忽视),如室内的通风空调设备、日用电器等;另一类是来自室外的噪声源,包括建筑内部其他空间的噪声源(如电梯噪声、空调机组噪声等,易忽视)和建筑外部的噪声源(如周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等)。对于建筑外部噪声源的控制,应首先在规划选址阶段就做综合考量,建筑设计时应进行合理的平面布局,避免或降低主要功能房间受到室外交通、活动区域等的干扰。否则,应通过提高围护结构隔声性能等方式改善。对建筑物内部的噪声源,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有效隔声、隔振、吸声、消声等综合措施来控制。若该标准中没有明确室内噪声级的低限要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室内噪声级的最低要求。旅馆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级低限标准限值按一级(2014版细则是二级)指标选取。室内噪声级检测方法应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附录A的相关要求。室内噪声级检测应涵盖每栋建筑的各类主要功能房间,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房间进行检测,检测的房间数量不少于房间总数的2%,且每个单体建筑中同一功能类型房间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3间(若该类房间少于3间,需全检)。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各类房间的室内噪声级低限要求建筑类型房间名称允许噪声级(A声级,dB)低限标准住宅建筑卧室≤45(昼)/≤37(夜)起居室(厅)≤45学校建筑语音教室、阅览室≤40普通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45音乐教室、琴房≤45舞蹈教室≤50教师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45医院建筑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45(昼)/≤40(夜)各类重症监护室≤45(昼)/≤40(夜)诊室≤45手术室、分娩室≤45洁净手术室≤50人工生殖中心净化区≤40化验室、分析实验室≤40入口大厅、候诊厅≤551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各类房间的室内噪声级低限要求建筑类型房间名称允许噪声级(A声级,dB)低限标准旅馆建筑客房≤45(昼)/≤40(夜)办公室、会议室≤45多用途厅≤50餐厅、宴会厅≤55办公建筑单人办公室≤40多人办公室≤45电视电话会议室≤40普通会议室≤45商业建筑商场、商店、购物中心、会展中心≤55餐厅≤55员工休息室≤451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技术要点:第2款,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声性能指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的隔声性能除了空气声隔声性能之外,还包括撞击声隔声性能。本款所指的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声性能的低限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规定对应,若该标准中没有明确围护结构隔声性能的低限要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隔声性能的最低要求。对于旅馆建筑建筑构件的隔声标准低限要求按一级(2014版细则是二级)选取。控制项第2款只规定主要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对需要现场检测的房间之间隔声性能不作规定。若能提供相应建筑构件实验室隔声性能检测报告,无需进行现场隔声性能检测。主要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实验室检测应依据《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GB/T19889.3―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