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教学内容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31教学目的了解法律内涵和法律精神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宪法的相关知识教学重点、难点、课时重点1.了解法律的作用;2.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难点1.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2.了解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学时本章共6学时【导入】苏格拉底之死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由于苏格拉底经常指出别人的无知,招致了一些心胸狭隘的人的嫉妒和怨恨。公元前399年,雅典城邦判处了苏格拉底死刑,罪名是“不敬神”和“蛊惑青年”。执行死刑之前,苏格拉底的朋友们劝他逃走,他们买通了狱卒,为他制定了周密的逃走计划。令人吃惊的是,苏格拉底拒绝逃走。他说:“逃监是毁坏国家和法律的行为,如果法庭的判决不生效力、被人随意废弃,那么国家还能存在吗?……如果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由于恶人的蓄意……”就这样,70岁的苏格拉底喝下了毒酒,平静地离开了人间。苏格拉底之死的启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伯尔曼(美)讨论:你怎样评价苏格拉底的做法?法律的词源法律的一般含义一三二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法律的历史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2三二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以下几种情况:•甲到汽车站去购买车票,没有排队而插队购票,而受到他人的谴责;•乙驾车在十字路囗正好遇见红灯,其视而不见,撞红灯直行,结果被交通警察罚款;•丙经常上班迟到了,结果被用人单位扣减了其薪酬等。请问:为什么这些行为受到的处理各不相同?案例点评这些行为之所以受到不同的处理,是因为它们适用不同的规则。这些规则的性质不同,第一种规则是道德规范,第三种规则是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而第二种规则是国家的法律。为什么要立法?汉字“法”的古体——一、法律的词源一种能“治狱”、“别曲直”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触”。廌(zhi)《说文解字》:“,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第一,法是一种判断是非曲直、惩治邪恶的行为规范,是公平、正义。关于法的语源—“灋”,它包含三层意思:(来源:百度网)第二,法是一种由“廌”这种怪兽公平裁判争议的活动,当人们的行为不端,需要怪兽加以处罚。第三,法律的产生与实施离不开“廌”这一怪兽,它是权威和社会强制力的代名词。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创制的(国家意志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规范性)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制性)制定认可二、法律的一般含义2、法律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阶级性)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揭示和概括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整体意志非个别意志也非个别意志简单相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部分非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生产方式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制约性)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在一个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人类社会相应产生了四种类型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三、法律的历史发展奴隶社会开始有了法法的历史类型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看——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从法律实质内容看——鲜明的科学性与先进性从法律社会作用看——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保障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将不断地改革与创新。•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一)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二)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的运行立法守法执法司法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法律制定1、关于立法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2、关于立法权限全国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和地方立法权中央一级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狭义)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部门规章地方一级省级、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省级、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自治区域人民代表大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2010年10月16日晚,被告人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6年有期徒刑。(二)法律遵守“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广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三)法律执行狭义: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主体①各级人民政府;②享有执法权的各级人民政府机构;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比如公立学校等事业单位1、何谓法律适用又叫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四)法律适用2、我国司法机关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公安机关不是司法机关,是政府的工作部门。司法机关,通常说的公检法,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的刑事案件的侦察权属于司法权的范畴,但就其组织的性质而言属于政府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四)法律适用3、司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公正合理(四)法律适用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联邦宪法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1918苏俄宪法冬宫外人民欢呼宪法的制定我国第一部带“宪法”字样的法律文件1908钦定宪法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四部宪法1954197519781982年现行宪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主要内容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一、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一)宪法的特征基本特征在制订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在效力上一、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权利义务现代化建设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效力高于普通法律行政法规组织规章公民的行为准则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提出修正案通过修正案修正案生效宪法修改程序的严格性从制定、修改的程序看,宪法比普通法律要更加严格、更为复杂。我国宪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人权保障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党的领导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二)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六)基本经济制度二、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体我国国家的阶级性质爱国统一战线重要保障(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必然选择,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乡民族乡镇县区乡镇自治州设区市(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团结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其目的就是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六)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也是公民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我是公民,不是刁民(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平等保护的权利。(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权狭义: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还包括与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河南赵作海”获国家赔偿河南赵作海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入狱11年后被无罪释放,取得国家赔偿65万元。赵作海案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警方经过排查,确认死者为赵振棠。赵振裳失踪4个月,侄子1998年2月15日报案。警方将怀疑目标锁定在1997年和他打架的赵作海身上。2010年5月9日,“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赵作海被宣告无罪释放。浙江高院向张辉、张高平各支付国家赔偿金110万余元在监狱中,张高平发现了自己案件的若干疑点,经过他本人及家属的申诉,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2013年3月26日的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最终认定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杭州市公安局将“5·19”案被害人王某指甲内提取的DNA材料与警方的数据库比对,发现了令人震惊的结果:该DNA分型与2005年即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勾海峰高度吻合。10年后竟发现,可能的真凶已于2005年被枪决,叫勾海峰。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此案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至此,两名被告因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被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