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镇马乃屯小学与驾驶机动车辆上下班教师的安全协议书为加大我校安全管理力度,提高安全责任感,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根据《道路交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小学(以下简称甲方)与驾驶机动车上下班教师(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一、责任范围1、机动车辆:小学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2、驾驶人员:小学驾驶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员。二、责任期限2017年2月20日至2018年2月20日三、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的职责1、负责全校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2、督促驾驶人员办理各种证照,按时投保。(二)乙方的职责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驾带病车和不驾疲劳车。2、不酒后驾车,对不熟悉的路面小心驾车。3、违章驾驶被公安机关扣留车辆或构成刑事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严禁无证驾驶。严禁将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5、上下班期间,不得搭载其他教师和工作人员,若出现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6、机动车驾驶人按学校要求把机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7、机动车辆在校内发生损坏、丢失现象,驾驶人负担全部损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下山镇马乃屯小学乙方:(盖章)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