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大学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A大学(A)职称评审办法》(〔2019〕6号)相关规定,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坚持全面考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内容;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以及教师所处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分学科分层次分类型制定评审条件。第一章基本条件第一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声誉。第二条师德师风优良,无师德失范行为。第三条关心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认证及其他公共服务性工作。第四条近5年(任现职不满5年的为任现职以来)个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2-第五条1994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教师应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第六条晋升教授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满5年;晋升副教授应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中级职称满2年。第七条晋升教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外语、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晋升副教授应具有硕士学位。第八条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教师,晋升教授应具有连续1年公派到国(境)外知名高校(高水平研究机构)的研究或学习经历;其中,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等学科的教师,晋升教授应具有连续6个月到国内一流学科、中科院(社科院)、国(境)外知名高校(高水平研究机构)的研究或学习经历。197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晋升教授应具有连续6个月到国内一流学科、中科院(社科院)、国(境)外知名高校(高水平研究机构)的研究或学习经历。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业绩的,对本条可不做要求。第九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教师,晋升教授应独立招收1名研究生。第十条晋升教授、副教授应有至少1年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学业导师)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第二章理工科晋升教授业绩条件第十一条教学为主型-3-(一)综合要求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认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二)业绩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中的6项,其中前4项为必备项。1.年均完成本学院(单位)人均教学工作量的100以上,其中承担本科生课程不少于128理论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良。2.发表T1教学论文1篇或T2教学论文2篇,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1项,或作为第一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出版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部。3.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4.发表本专业领域T2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或T3及以上科研论文4篇,或T4及以上科研论文5篇(其中T3及以上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T4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并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或在本专业领域T2及以上期刊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理事(委员)及相当层次职务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5.获厅局级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6.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国家级(国际)学科竞赛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4-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省级优秀学士论文1篇;或指导的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7.发表ESI高被引论文或ESI热点论文1篇。8.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9.作为完成人申报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进入会议评审阶段。10.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11.前5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相当层次纵向项目1项。12.作为骨干成员申报或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教学科研团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作为骨干成员建设或申报并获批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或作为骨干成员建设或申报并获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位点,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专业建设、专业认证、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13.前5位编制国家标准或创新国家级工法,或前3位编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创新地方和行业工法;或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14.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5-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特邀报告。第十二条教学科研型(一)综合要求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把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连续稳定的研究方向,获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认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二)业绩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中的6项,其中前4项为必备项。1.年均完成本学院(单位)人均教学工作量的50以上,其中承担本科生课程不少于64理论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良。2.发表T1教学论文1篇或T2教学论文2篇,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1项,或作为第一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出版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部,或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3.发表本专业领域T1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或T2及以上科研论文4篇,或T3及以上科研论文6篇,或T4及以上科研论文8篇(其中T3及以上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或发表T4及以上科研论文4篇,并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或在本专业领域T2及以上期刊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理事(委员)及相当层次职务。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6-5.获厅局级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6.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国家级(国际)学科竞赛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省级优秀学士论文1篇;或指导的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7.发表ESI高被引论文或ESI热点论文1篇。8.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9.作为完成人申报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进入会议评审阶段。10.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11.前5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相当层次纵向项目1项。12.作为骨干成员申报或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教学科研团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作为骨干成员建设或申报并获批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或作为骨干成员建设或申报并获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位点,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专业建设、专业认证、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13.前5位编制国家标准或创新国家级工法,或前3位编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创新地方和行业工法;或主持完-7-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14.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特邀报告。第十三条科研为主型(一)综合要求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具有本专业领域深厚的理论基础和长期稳定的研究方向,获得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认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二)业绩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中的6项,其中前4项为必备项1.年均完成本学院(单位)人均教学工作量的25以上,其中承担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理论学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良。2.发表本专业领域T1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或T2及以上科研论文4篇,或T3及以上科研论文6篇(其中T2及以上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或T4及以上科研论文8篇(其中T2及以上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或在本专业领域T2及以上期刊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理事(委员)及相当层次职务。-8-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5.发表T1教学论文1篇或T2教学论文2篇,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1项,或作为第一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出版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部,或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1项。6.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国家级(国际)学科竞赛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省级优秀学士论文1篇;或指导的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7.发表ESI高被引论文或ESI热点论文1篇。8.参编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本人执笔不少于10万字)。9.作为完成人申报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进入会议评审阶段。10.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11.前5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相当层次纵向项目1项。12.作为骨干成员申报或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科研团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作为骨干成员建设或申报并获批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部级科研团队,或作为骨干成员建设或申报并获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位点,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专业建设、专业认证、课程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工作,并做出实质-9-性贡献。13.前5位编制国家标准或创新国家级工法,或前3位编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创新地方和行业工法;或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提供规划、咨询、政策建言,且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需有详细成果材料并由政府提供证明)。14.在国家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分会)担任理事及相当层次职务,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的召集人,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做特邀报告。第十四条专职科研型(一)综合要求承担研究生教学或培养工作,具有本专业领域深厚的理论基础和长期稳定的研究方向,获得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学风严谨正派,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认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二)业绩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中的6项,其中前4项为必备项。1.年均承担1门研究生课程,或独立指导研究生2名及以上。2.发表本专业领域T1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或T2及以上科研论文4篇,或T3及以上科研论文6篇(其中T2及以上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或在本专业领域T2及以上期刊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理事(委员)-10-及相当层次职务。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相当层次项目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至少1项。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