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项目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施工部分监理部分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1方案编制编制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绿建细则,审核专项施工方案。2设计变更工程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原设计的绿色建筑性能,且不得低于现行有关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设计变更设计绿色建筑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绿色建筑设计变更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未经审查不得施工。检查是否按照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施工并确认。3墙体工程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32J19-2015)》(以下简称《规范》)4.2.2条要求。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墙体施工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及与基层的粘结强度拉拔试验。3、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由供应商同意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并同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检验。预制保温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的布置及构造做法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序号检查项目施工部分监理部分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定,并应提供耐候性试验报告。4幕墙工程幕墙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其关键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复试。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幕墙的气密性能、保温材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遮阳措施的安装、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幕墙隔汽层、冷凝水的收集和排放质量应符合验收规定。5门窗工程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遮阳和采光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照标准规定进行复试。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外门窗或附框与墙体接缝处及外门窗与附框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有相关资料。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标准化附框应与外窗框相匹配。外窗遮阳设施(包括遮阳一体化标准窗)的性能、规格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6屋面工程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进行复试。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屋面防火隔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序号检查项目施工部分监理部分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7地面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进复试。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安装在楼板底面、地下室顶板底面和架空楼板底面的保温板应粘贴牢固,并进行现场拉伸粘接强度检验和锚固件的锚固抗拔力检验。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分户(层间)楼板的地面、毗邻不采暖或空调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8供暖工程供暖工程采用的材料及设备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供暖工程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供暖管道及配件(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保温层及防潮层安装质量应符合规定;供暖工程的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的保温衬垫厚度、宽度等应符合要求。供暖工程安装完毕后,应在供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9通风与空调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及设备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参照《规范》10.2.3条)。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动阀门与序号检查项目施工部分监理部分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仪表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规定要求。空调风管系统及配件和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及隔热衬垫应符合规定要求。10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及设备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低压配电系统选用的电缆(电线)截面积和线芯导体电阻值不得低于设计规定值。照明自动控制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参照《规范》11.2.8~11.2.11条)。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处应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表,其功能参数应符合规定要求;大型公建或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设置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并符合规定要求。11监测与控制工程监测与控制工程采用的材料及设备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符合设计要求。绿色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能耗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设备管理和运行管理功能,优化能源调度功能,数据集成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2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材料及设备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各类用水器具应采用高效节水型器具,序号检查项目施工部分监理部分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用水计量装置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参照《规范》13.2.2~13.2.4条)。字确认。各类给水管道系统及相关管道的强度、严密性、排水管道系统的灌水和存水试验应符合规定要求。再生水、雨水系统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13室内环境室内环境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及设备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建筑物室内噪声级、楼板和分户墙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采光系数、采光均匀度(顶部采光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现场检测(参照《规范》14.2.3、14.2.6、14.2.8条)。施工完成后,宜对建筑物的新风量、拔风井(帽)的自然通风效果等进行检测(参照《规范》)14.2.11条)。1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并与建筑结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参照《规范》17.2.1条)。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参照《规范》17.2.2~17.2.5条)。地源热泵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参照《规范》17.2.6~17.2.15条)。15场地与室外环境场地雨洪控制、雨水径流应符合规定要求(参照《规范》15.2.5条)。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场地内垃圾收集处理场所的位置和防污染设施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场地综合管线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16景观环境工程景观环境工程所采用的植物种类、品种名称、规格,植物的配置与配植应符合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检查验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序号检查项目施工部分监理部分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检查标准(内容)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设计要求。收和见证取样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17现场检测节能与能源利用围护结构结构热工性能,供暖空调水系统性能、空调通风系统性能、锅炉热效率、空调余热回收效率等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对现场实体检验旁站、见证、记录及签认。室内环境质量建筑室内主要功能房间的温度、相对湿度、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等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太阳能保证率和系统集热效率,太阳能光伏系统年发电量、光电转换效率,地源热泵系统能效比等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水器具节水效率、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管道漏损和管网年漏损率、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及水质、污水排放水质等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绿色建筑材料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高强钢筋使用应符合相关要求。节地与室外环境室外空气质量、室外光污染、建筑周围环境噪声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被检查单位签字:检查组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