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手册附件三一、本附件学习及操作要点本附件用以规范按新会计准则要求对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追溯调整的业务事项。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停止采用应付税款法,改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原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费用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进行比较,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采用适用的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并相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二、本附件具体操作流程本操作流程只适用于本集团首次执行日所得税追溯调整业务。第一步、列表计算暂时性差异。2暂时性差异明细表填报单位:年月单位:元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坏账准备余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累计折旧余额(残值率不同的影响)预提费用余额未实现的集团内部存货销售利润投资蒙牛阿拉无形资产--商标使用权余额合计本表填列说明:本表项目为2006年末集团涉及的暂时性差异项目,其中:1、“坏账准备余额”项目集团中只需液体奶本部填列数据,其他公司均不需填列数据。液体奶本部需在“账面价值”栏中填列数据1,987,712.80元,在“计税基础”栏中填列数3据0,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1,987,712.80元;2、“存货跌价准备余额”项目只需蒙牛阿拉公司在“账面价值”栏中填列数据3,024,724.27元(本集团合并只作50%的数额),在“计税基础”栏中填列数据0,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填列数据3,024,724.27元(本集团合并只作50%的数额);3、“累计折旧余额”项目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原因为会计与税法确认的残值率不同。本集团统一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率为3%,税法则确认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残值率不低于10%,内资企业不低于5%,故本集团所有公司均存在该项目下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项目具体填表方法如下:“账面价值”栏中填列2006年年末各公司累计折旧余额账面数据(a),“计税基础”栏中外资企业填列b=a/(1-3%)*(1-10%)数据,内资企业填列b=a/(1-3%)*(1-5%)数据,两者之间的差数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填列;4、“预提费用余额”项目为不包括预提利息费用的其他预提费用余额。2006年末存在此项目的公司需在“账面价值”栏中填列2006年年末各公司不包括预提利息费用的其他预提费用账面余额,“计税基础”栏中填列数据0,两者之间的差数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填列;5、“未实现的集团内部存货销售利润”、“投资蒙牛阿拉无形资产--商标使用权余额”项目只需集团总部在合并报表4时填列。以上项目各公司的具体数据请见附表1第二步、列表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填报单位:年月单位:元项目金额预计转回年度的差异及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20072008200920102011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1、坏账准备余额2、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累计折旧余额(残值率不同的影响)4、预提费用余额5、未实现的集团内部存货销售利润6、投资蒙牛阿拉无形资产--商标使用权余额小计二、可抵扣亏损结转后期三、税款抵减结转后期(如购买国产设备抵免税)合计5本表填列说明: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根据附表1数额填列;2、“可抵扣亏损结转后期”项目本次调整无调整数据;3、税款抵减结转后期(购买国产设备抵免税)项目本次调整只需乌兰浩特事业部填列数据;4、暂时性差异转回年度的确认:“坏账准备余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预提费用余额”、“未实现的集团内部存货销售利润”、“税款抵减结转后期”等项目差异转回的年度确认为发生差异的次年即2007年。“累计折旧余额”项目正常情况下各公司应按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分析确认每项(类)固定资产的转回年度(即固定资产处置年度),由于本集团绝大多数固定资产为房屋或机器设备,其使用年限10年以上,本次调整为达到统一及简化的目的,统一认定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暂时性差异转回的年度为2011年(确认该年度为差异转回年度的原因为:集团各公司2011年及以后年度的税率是一样的,其次各公司今后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项目)。“投资蒙牛阿拉无形资产--商标使用权余额”项目根据无形资产实际摊销期分别确认转回差异年度。5、预计转回各年税率的确定以目前税率为基础,并考虑预期转回该资产或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6、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等6于转回年度差异金额乘以转回当年实际税率。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数据见附表2第三步、账务处理各公司在本月完成上述业务调整后,反结账于2007年年初,单体事业部在初始化录入时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金额;总部及各财务中心下设事业部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内部往来,总部及各财务中心则增加内部往来及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金额。下面举例说明上述账户金额的确认方法。假设某单体事业部通过计算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100元,则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金额分别增加10元、5元、85元。特别提示:集团各公司进行所得税业务追溯调整时,必须完成本附件列示的全部步骤填表计算并进行相关文字说明,由此形成的资料经本部门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总部核算部审核并作为重要会计档案存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