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协议书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手机号)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手机号)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师宗县丹凤街道大堵村委会马路桥村,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承揽建筑协议。一、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2、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3、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4、工期从2016年月日开始建设,工期为天。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二、质量要求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质按量,按照协定工期施工,加强质量管理。2、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4、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三、付款方式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全部包工,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2、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天内,第二次付款在,第三次付款在,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天内给付。四、违约责任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五、争议解决办法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六、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