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协议书(包车方)甲方:惠水县大坝乡中心学校(营运方)乙方:为规范安全用车,保证旅客及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一、甲方因受工作需要,现包租乙方汽车1辆,车牌照号码为:贵J41967。车内(空调、电视、话筒、座椅)及卫生状况良好。二、甲方用车时间:2011年11月15日7时,在大坝乡中心学校上车,乙方将在当天上午4点前甲方送至惠水县高镇中学。返程时2011年11月15日16时,乙方汽车将甲方从惠水县云龙宾馆送达原出发地点大坝乡中心学校,乙方应遵守上车时间,不得拖延。三、经双方共同商定,用车总价格为元/辆(包含过路桥费、车辆轮渡费、燃油费、停车费、及司机补贴)。车费在甲方结清。四、甲方联系人及电话:。司机姓名及电话:。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六、甲方在此次用车中,应保证:1、甲方如没有特殊原因应按时出发,并按计划路线行驶。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2、在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七、乙方在此次用车中,应保证:1、车辆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车况良好,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且客运手续齐备。2、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乙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3、乙方驾驶人员符合规定条件,持证上岗,禁止喝酒驾驶车辆。4、乙方司机不得擅自携带家属及其他成员共同乘车。5、乙方司机应注重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尽量满足客人的合理要求。6、乙方车辆若途中不能正常运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随时调整其他车辆。7、乙方车辆应投旅客保险等国家规定的各种险种,并承担旅途中所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此协议,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甲方签字(盖章):惠水县大坝乡中心学校乙方签字(盖章):确认人:确认人:2011年11月14日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