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报到证、档案、户口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郝利鹏2008-10-281社会上对就业的评论上联:博士生硕土生本科生生生不息下联:上一届这一届下一届届届失业横批:愿读服输就业指导课就业指导课劳动合同报到证档案户口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报到证与档案、户口的关系就业方案第一部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录用或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或者说正式工作前,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就业协议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就业协议是一份意向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代替劳动合同。什么是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持一份◇用人单位凭此协议书向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毕业生凭此协议书向学校上报就业去向,学校凭协议书向自治区教育厅申办《报到证》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协议书是毕业生转递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重要依据。△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单位工作时会碰到的一个具体问题—这些法人实体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来解决该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问题。就业协议的作用就业协议(1)要注意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2)要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即单位-毕业生-学校(3)双方协商条款的内容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一是关于工资福利待遇,住房条件,服务期限等。二是明确违约处理办法。三是明确考研、考公务员、出国问题。(4)正确对待单位的补充条款或其他协议如:违纪、证书、体检等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就业协议※毕业后两年内(毕业生择业期)均可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可办理就业报到或改派手续。※毕业生离校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样需要学校盖章,并将学校留存份交到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提示: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就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工作(聘用合同)期限(2)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4)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5)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6)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除上述条款之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还可在就业协议书上附加双方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条款。三、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一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四、违约《协议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业办公室换取新的协议书。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案例1小吴是一名计算机专业应届毕业生,很早就听说今年的就业形势比较差,因此像许多毕业生一样抱着有单位就签的想法,去年12月,考虑到专业比较对口,就与一家网络公司签定了就业协议。2008年3月浙江省招录公务员,条件不错的她很顺利地通过了笔试、面试、政审等程序,最终幸运地被省科委录取。小吴权衡再三,觉得还是公务员比较适合自己,于是准备违约到学校重新领取就业协议,但学校说必须先与网络公司解除原先的就业协议,才能给新的协议。网络公司则对小吴的违约行为比较恼火,以就业协议中“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需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为由,不允许小吴违约,也拒绝出具解除证明。小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案例2小王学的是物流专业,这两年上海的物流行业发展很迅速。因此在2007年就业时,他很早就找到了一家海运代理公司,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他觉得很满意,就与之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约定谁提出违约,违约金30000元。看到人家都在忙着找工作,小王觉得自己很幸运,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没想到到单位报到后,单位以种种借口一直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并因此无法享受很多待遇。小王多次交涉无果,想违约解除协议,但一想到30000元违约金就只能忍气吞声了。案例解析:案例1是毕业生违约的典型,现在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就业会碰到这种情况。由于就业形势的严峻,许多毕业生往往先签一个保底的单位,如果以后有更好单位的话,就违约解除先签订的就业协议,再与新的单位签约。案例中学校的做法是对的,领新的就业协议必须以毕业生违约解除原有协议为前提,否则可能出现一人签两个单位的情况。但是网络公司不允许小吴违约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其实是小吴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做出的行为,只是她要就其违约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而根本无需征得用人单位或者学校的同意。全国就业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本意是限制各方违约,网络公司做法实际上与法律精神是不符的。网络公司的正确做法应当是要求小吴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出具相关解约证明。案例2中的情况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也经常会出现,初看好像与违约没什么关系,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单位违约的情况。就业协议的履行时间应当是毕业生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的内容是将就业协议中的各项内容体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案例中的物流公司,在就业协议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协议而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迟延履行,已经构成违约。小王多次催告后,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已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小王可解除就业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也明显过高,与实际损失很难相符。五、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六、签定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2.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协议毕业生凭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交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此程序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3.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5.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七、就业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属违约行为。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须征求学校同意。八、《就业协议书》损毁、遗失怎么办?毕业生应对本人的《就业协议书》谨慎保管,丢失《就业协议书》省就业中心原则上不补发。互相借用、复印、涂改、伪造、变造的协议书无效。协议书毁损的,应凭原件和已签署学院意见的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就业协议书》。因特殊原因不慎丢失《就业协议书》而要求补发的,应由本人提交①书面申请书;②学院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盖章;③公安部门(派出所)出据的“报失回执”,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在接到补发申请后,需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福利待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等劳动合同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合同订立时间3、试用期长短--P8劳动合同册子4、试用期工资待遇5、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6、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告知7、合同期内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但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8、无故拖欠工资可维权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作用不同就业协议是为维护国家就业政策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择业过程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具体、明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学校鉴证后列入就业方案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方。劳动合同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与学校无关。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法律依据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1997年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而劳动合同则依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劳动合同法》前者属于部门规章,后者属于国家基本法律,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国家劳动基本法律。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签订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劳动合同是学生和单位的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先,劳动合同签订在后(工作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签订目的不同就业协议书是对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的认定,是确定学生工作意向、用人单位愿意接收所签署的初步约定。劳动合同是约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劳动与雇佣关系责任的法律文书。就业协议除了具有法律效力之外,也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区别☆发生争议时处理的部门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发生问题需要处理时,首先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不了时,由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出面调解。劳动合同发生问题时,则由毕业生本人和单位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请求处理。还可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由于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存在以上区别,所以除了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还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的同时,协议书自动失效。※将劳动合同复印件寄回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存档。第二部分就业权益保护就业权益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普通高等学校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