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XKZ-JH-复垦01土地复垦协议书甲方:中铁十九局集团大西客专十标五项目经理部乙方:谭续进为了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促进土地整治与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依据《新建大西客专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现就临猗七级预制梁场土地复垦事项达成本协议。第一条:土地复垦项目概况1、制梁场名称:临猗七级预制梁场2、制梁场占地面积:227.61亩3、土地权属人:临猗县小张村集体用地4、征用前土地性质:农用地5、预制梁场现状设施:序号现状设施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制梁台座个2存梁台座个3桩基础根具体见施工图4场内混凝土及垫层全部现场实际为主6、复垦时予以保留的项目及设施:序号设施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2234第二条:复垦标准1、土地复垦方向:依据土地利用现状结合临猗县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确定该预制梁场土地复垦后为农用地(耕地)。2、混凝土、砌体结构物的拆除:将硬化地面、制存梁台座、提梁站、轨道基础、砂石垫层等建筑物全部拆除,钻孔桩或CFG桩拆至地面以下2米,拆除后进行场地平整。3、场地平整:拆除结构物后进行场地平整,回填土方、翻耕整地、回填表层种植土(回填土厚度不小于50cm)、土块拍碎,对粒径大于3cm的碎石块进行检选。平整度在整个梁场占地范围内应不大于15厘米。回填与相邻耕地应平顺,以满足灌溉需要。4、改良土壤、增加肥力:平整后的土地应增施肥料和施农家土杂肥,每公顷施土杂肥不少于75立方米,以实现土肥相融、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的保肥、供肥、保水能力。第三条:复垦费用1、费用标准按照18元/平方米核算,本预制梁场总价2731333元包干。本费用除包括回填、平整场地、种植土回填平整,施肥、渣土外运及消纳、灌排系统的恢复等所有施工费用以外,还包括乙方办理验收手续、质量监3督、竣工验收、复垦后的土地重估与等级评价费等所有费用在内。2、现状场地内外属于甲方财产的、能够拆除的设施、材料、设备均由甲方自行拆除。3、拆除后混凝土构筑物的钢筋、渣土归乙方所有,并有权自行处置。第四条: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一)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1、提供预制梁场征地界四址图、梁场平面图、梁场设计图。派员到现场交清拆除地面建筑物、隐蔽建筑物位置。2、负责办理梁场复垦规划、进行复垦设计。(见复垦规划图)3、派驻专人对乙方的复垦过程进行监督、记录。4、负责拆除甲方自身拥有可拆除的设备、房屋、轨道等。(二)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1、按本协议第二条技术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并将拆除地面、隐蔽建筑物的渣土运出复垦规划区外当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2、在渣土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环保、水保、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对引起的一切处罚、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有权力处置除甲方自身拆除部分以外的其他钢筋、预埋件、渣土等废弃物,处置的收益归乙方所有。4、负责在拆除建筑物、处理建筑物、土地复垦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或第三方任何安全及事故责任。5、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复垦验收手续,并取得其验收合格证明文件。46、在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已经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只有在甲方收到当地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收到返还的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后,甲方才能向乙方支付复垦费用。在支付复垦费用时,乙方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7、有责任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至2013年5月15日前对该土地全部复垦完毕。8、有义务接受甲方、土地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监督。9、有责任维护与当地政府、村民的和谐稳定局面,对复垦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事件,有义务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费用。10、乙方在复垦期间接受小张村和新冯村村委会的监督,听从被征地农民复耕的意见,争取一次交地。11、有义务确保甲方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顺利撤场。12、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2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乙方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如由于乙方原因,中途终止本协议,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五条:仲裁与诉讼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双方应在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法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第六条:其他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全5部归甲方有关部门保管存档。甲方:乙方:(章)代表人:(签字、章)代表人:(签字、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