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培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主讲人:朱时光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一、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1)系统保护对象如何分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GB50116-98表3.1.1的规定。2)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有那些要求?1.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部位可按GB50116-98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二、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1)报警区域如何划分?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2)探测区域的划分(1)探测区域划分的一般规定:1.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2.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探测区域的划分(2)必须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的规定: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3.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4.建筑物闷顶、夹层。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1)一般规定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2.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1.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2.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4)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设计(1)火灾应急广播什么情况设置?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设计(2)火灾应急广播的设置要求: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4.火灾应急广播馈线电压不宜大于100V。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5)消防专用电话设计要求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2.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的部位:(1)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2)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3)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消防专用电话设计要求3.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4.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5.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119专用火警电话。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四、消防控制室消防联动控制对象:1.消防控制设备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控制对象组成:(1)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2)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3)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4)电梯回降控制装置;(5)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6)非消防电源的断电控制;(7)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联动控制要求:2.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方式应根据建筑的形式、工程规模、管理体制及功能要求综合确定,单体建筑宜集中控制;大型建筑群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控制。3.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电源及信号回路电压宜采用直流24V。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五、火灾探测器的选择要求1)火灾探测器选择的一般规定1.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陷辐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探测器。2.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3.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列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4.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实验的结果选择探测器。5.对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要求:2)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典型环境: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置1.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2.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应根据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并不应超过规范附录A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D.1-D.11(含D′9)所规定的范围。3.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N=S/(K·A)(8.1.4)式中N-探测器数量(只),N应取整数;S-该探测区域面积(m2);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K-修正系数,特级保护对象宜取0.7~0.8,一级保护对象宜取0.8~0.9,二级保护对象宜取0.9~1.0。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置4.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深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2)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600mm时,应按规范附录B、附录C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3)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4)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置5.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6.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7.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置8.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9.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10.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1.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六、系统供电和布线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3.消防电源:一类防火建筑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防火建筑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二路电源或二回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六、系统供电和布线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屋内布线(1)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两种电缆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注册建筑师培训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主讲人:朱时光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简述(一)系统构成1.工作区子系统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区域划分为一个工作区,一个区一般配置1~2个信息插座,服务面积按5~10㎡估算。工作区由信息插座延伸到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电缆及适配器组成。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2.配线子系统(1)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至楼层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或光缆,楼层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2)采用4对双绞电缆,长度不超过90m。也可采用光缆。(3)配线电缆可选用普通的铜芯双绞电缆,必要时应选用阻燃、低烟无卤、低毒电缆。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4)楼层交接间·楼层配线设备、通信设备和接入层计算机网络设备设置地点,与弱电竖井兼用。·楼层配线设备有模块式配线架(24口、48口)和卡接式配线架(100对);还有光缆配线架。·水平配线数据与语音端接于模块式配线架,干线子系统语音用大对数铜缆端接于卡接式配线架。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3.干线子系统(1)由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和跳线以及设备间至各楼层交接间的干线电缆(光缆)组成。(2)数据干线采用光缆或双绞电缆,电缆长度不超过90m;语音干线采用3类或5类大对数铜缆。(3)一般采用金属桥架沿竖井敷设。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构成4.设备间子系统(1)设备间即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和通信总机房。是设置电信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2)设备间位置及大小应根据设备数量、规模、最佳网络中心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注册培训—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