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甲方(卖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电话:________传真:____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框架合同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为甲、乙双方进行购销交易的框架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第二条采购订单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以具体的采购订单为准。第三条预付款乙方订单提交甲方后,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乙方需预付订单价款总额%货款。第四条交货1.交货的定义:甲方将货物于交货地点交付给乙方。有约定预付款的,甲方只有在收到乙方预付款后方有交货义务。2.交货时间:以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准。3.交货地点:以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地点为准。第五条包装1.包装方式:以采购订单规定的包装方式为准。如采购订单未规定包装方式,甲方将自行选择合理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2.包装费用的承担:除非采购订单另有不同约定,否则包装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第六条运输1.运输方式:以采购订单规定的运输方式为准。2.运输费用的承担:除非采购订单另有不同约定,否则运输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第七条验收1.验收标准:以合同及订单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为验收标准。2.验收方式:乙方组织人员当场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包装破损、货物损坏等任何第2页共3页与货运单据或者合同不符合的情形,应当场向货运人提出异议,并于签收货运单据或者送货单据时对上述情形予以载明。如果由于乙方错误签收或者签收时记载不清导致甲方无法向货运人索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异议的提出:如乙方经过检验,认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存在数量短缺、规格不符、质量缺陷以及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等情形,乙方应当自收货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本合同和采购订单的约定及乙方接受甲方交付的货物。4.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异议后,派人核实,对于确实存在的数量短缺、规格不符、质量缺陷以及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等情形的,及时予以调换、补足。第八条付款1.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乙方已支付预付款的,扣除预付款。月结30天。甲乙双方按自然月对账,乙方根据对账结果于次次月的第25日前支付货款。如5月交货,6月对5日前对5月的帐,7月25日前付款。□其他付款方式: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开具发票为理由拒绝付款。乙方付款后要求开具发票的,应补偿甲方相当于税款总额的货款差价。3.无论货物是否已经交付,在乙方按本合同或采购订单的约定付清所有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若货物在交付乙方后出现货物被查封、扣押的情形,甲方有权行使所有权人的抗辩;若乙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甲方有权行使取回权。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和采购订单的约定拒绝接受货物或中途退货的,应按拒绝接受或退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五十(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2.如乙方逾期付款,每日应按未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5(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5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和/或采购订单,并有权要求乙方按逾期货款金额的百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的所有违约金甲方可累计计算。3.乙方未按合同和采购订单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十日仍不能提供的,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乙方违反本合同和采购订单的约定中途退货”的情形处理。4.如合同或采购订单约定由乙方自提的货物、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和采购订单约定的日期提货,乙方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5(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代为保管和保养的费用。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5.如乙方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第3页共3页6.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之前,如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交货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亦可选择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7.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或采购订单规定的,如乙方同意接受,应当按质论价;如乙方不同意接受,应经甲、乙双方的协商,由甲方负责更换或退货。8.甲方如逾期交货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交货。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才得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乙方确认本合同第一页中的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均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书等文件的送达地址或方式。如前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天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如因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有关事项通知或者文件送达延误的不利后果,应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乙方拒绝接收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有关事项的通知或文件无法送达,则自甲方以上述联系方式发出上述通知或文件后第三日视为送达。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采购订单或补充协议时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可以通过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订单或补充协议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数据电文、采购订单、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下无正文)甲方:厦门弘硕光电有限公司乙方:公章:公章: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