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一、目的:为了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公司用工缺口,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工需求。二、介绍条件:1、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适合公司用工需要,且未在本公司工作过。2、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确定一名介绍者)。三、奖励条件:介绍新员工入职的老员工,在新员工入职满3个月后,可获得300元介绍费,若被介绍者工作未满3个月离职(无论何种原因),则不给予介绍人介绍费奖励。四、操作办法: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入公司时,介绍人需一同前往行政人资部报道,由行政人资部登记确认,凡未按此操作办法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的一律不给予奖励。五、附则:1、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解释、修订。2、本办法自签发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