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公司档案的保密管理,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保密工作的一般管理要求。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2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电力工业国家秘密及其他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能源部、国家档案局)3管理职能综合管理部是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4管理内容与要求4.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制度,保证企业档案的绝对安全。4.2严格掌握档案材料和资料的查(借)阅范围及审批手续,一般档案材料、资料查阅应办理查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并登记备案。4.3已归档的文件材料和资料一般仅限于在档案阅档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任何部室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查阅范围和公布档案内容。4.4查阅档案材料一般不得摘抄、复制、拍照、翻印,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作好记录。4.5外单位人员查阅一般档案应持有效介绍信并经领导同意。查阅带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同意。4.6归档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公司,特殊情况必须带出的除办理借用手续外,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携带档案材料或资料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4.7查阅涉及机密性质的档案材料或资料,须经公司领导批准。4.8档案一般不借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用应说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并确保借用期间档案材料的安全、完整。4.9档案材料或资料的转移,批量的必须有指定人员监运,小量的应采用机要邮递和专人护送。4.10档案的销毁必须由指定的监督人员监销,不准作废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