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整改报告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二、在发展党员宏观管理方面,明确了各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系统党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提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逐级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基层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向系统党委报送本支部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系统党委对党支部报送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协调,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实现均衡发展。系统党委书记还对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约谈,督促他们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发展党员工作。三、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整个发展党员的过程党办人员全程指导参与。同时对在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在培养考察和政审等工作中不细致,不认真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造成“带病入党”的,系统党委要追究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