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XXX同志:你于XXXX年X月X日到我公司工作,就职于XXX部任XXXX一职(身份证号:XXXXXXXX)。但自XXXX年X月X日起你开始无假不到(没有向所在部门主管说明不到公司上班的原因和事由,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同事多次打你电话也不接听,同时你也没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任何请假或离职手续,此行为属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旷工行为),截止XXXX年X月X日你已连续旷工超过8天,此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第XX页X条)“员工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据此,按照《劳动合同书》第X条(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第(3)点之规定:“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针对你连续旷工超过8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现公司将正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的保险公司将从X月起停止购买,你X月份的工资将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发放,请你在XXXX年X月X日之前到公司办理工资结算及相关手续。特此通知XXX公司人力资源部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