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高级认证—报关企业)认证标准指南一、内部控制标准(一)组织机构控制1.海关业务培训建立面向客户的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培训制度并有效落实,每年开展客户海关业务专业培训。1.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有效落实:内部培训制度的书面文件。应明确面向客户对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培训的内容。2.海关业务培训情况:(1)企业对客户进行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培训情况,培训计划、方式、内容、频次、培训人员范围等。(2)培训内容应包括客户所涉及的主要海关业务。(3)针对过往发生较多申报差错、违法记录或其他不规范行为的客户进行培训的情况。(4)培训效果。3.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面向客户培训的历史记录。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可以为纸本文档、电子文档、系统记录、照片、视频等,应包括培训老师、日期、地点、参训人员、培训内容以及培训材料。企业面向客户的海关业务培训开展情况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并符合本项标准要求。(二)进出口业务控制2.单证控制(1)代理申报前,有专门部门对进出口单证及相关信息、监管证件、商业单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合理审查并复核纠错。1.单证控制情况:(1)负责进出口单证及相关信息、监管证件、商业单据复核纠错的具体部门、人员、人数等。(2)企业制单及复核纠错的流程。(3)针对报关单证及相关信息、监管证件、商业单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合理审查,以及复核纠错的情况。(4)复核纠错时发现错漏的处理措施,存在争议时的处理措施。(5)保障复核纠错的质量所采取的具体措施。(6)是否发生过因单证错误导致报关差错或被海关处罚的情形,如有,具体情形及提升复核纠错质量所采取的具体措施。2.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企业进出口单证的复核记录。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培训记录。企业对单证复核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管理措施应有效实施。3.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企业人员进行单证制作和复核纠错的操作流程。(2)被代理企业实施许可证管理或者输华官方证书管理的,代理申报前,根据企业进出口实际情况对被代理企业的国外品质证书、质量保证书、装运前检验证书、原产地证书、卫生检疫单证、输华食品官方证书、动植物检疫官方证书、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等单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内部复核。1.单证控制情况:(1)被代理企业实施许可证管理或者输华官方证书管理的,单证复核的内容。(2)针对以下内容的复核操作情况:进出口商品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与海关检验监管规定要求的符合性。装运前检验证书、注册登记证书、许可证、品质证书、质量保证书等单证是否真实有效。动植检单证重点核实品名(拉丁文)、数重量、HS编码、启运国、原产国、收发货人、入境口岸、有效期限。卫生检疫重点复核卫生检疫证单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口岸卫生许可证等证单。食品检验重点复核外方提供的原产地证书、输华食品官方证书格式、内容、印章、证书评语等是否符合海关要求,品名、数量、生产批号、原产地等产品信息与实际进口货物的是否一致等。2.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企业单证复核记录。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记录。单证复核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管理措施应有效实施。3.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企业进行上述单证复核和纠错的操作流程。3.单证保管按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安全性等海关要求保管进出口报关单证以及相关资料。1.单证保管情况:(1)负责保管进出口报关单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具体部门(岗位)、人员、人数等。(2)企业应设有专门场所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单证进行保管。(3)保管的单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报关单、合同、舱单、箱单、发票、提单、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自主声明、许可证件等。(4)归档要求和保管方式(电子或纸质均可)。(5)单证归档的分类原则,应科学有序、利于检索。(6)上述归档单证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归档时间、单证借出归还、查阅复印、销毁等。(7)单证保管的期限。应满足《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规定的要求。2.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企业进出口单证资料。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进出口单证资料。企业对单证保管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管理措施应有效实施。3.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登陆系统或实地查看单证保管情况。4.进出口活动企业代理报关及相关活动管理流程设置合理、完备,涉及的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能够得到有效控制。1.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有效落实:企业货物流、单证流、信息流的流程管理的书面文件。应明确各流程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要求、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等内容。2.单证保管情况:(1)接受委托代理报关的方式,单票接受委托和长期合同委托的占比。(2)目前企业主要的委托客户,以及委托的业务量。(3)企业接收委托方提拱的报关资料,与委托方确认资料的准确性的操作流程。(5)接收到委托报关资料后代理报关的操作流程。(4)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报关资料错误或异常情形的处理措施。(6)企业报关人员在报关现场的操作流程,对代理申报货物实际到货与委托方提供的报关资料一致性的控制措施。(7)代理报关货物进出口手续办结后,与委托人进行手续交接的操作流程。(8)代理报关、物流等费用的结算方式。3.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1)代理申报的一般贸易报关单证。(2)代理申报的加工贸易报关单证。(3)代理申报的其他贸易方式报关单证。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记录。企业进出口活动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管理措施应有效实施。4.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1)企业代理报关货物商品编码的审核过程。(2)企业代理报关单证的制作流程。(三)信息系统控制5.信息系统建立真实、准确、完整并有效控制企业日常经营、代理进出口活动、财务数据的信息系统,在客户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关务管理、物流管理等方1.信息系统情况:(1)企业生产经营、代理进出口活动、财务数据使用信息系统进行管控的情况。(2)负责维护系统的具体部门。2.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抽查企业代理报关单证与系统数据进行比对;代理报关活动的主要环节在系统中应能实现流程检面具备可记录、可追溯、可查询、可分析、可预警等功能并有效运行。索、跟踪。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记录。企业对信息系统管理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管理措施应有效实施。3.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1)登陆企业系统,系统功能模块和运行情况应当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客户管理应当包括客户的信息登记、资质审核、业务记录等。合同管理应当包括合同的审核、登记、执行等。财务管理应当包括代理报关费用的收付款操作等。关务管理应当包括代理报关业务的主要环节和时间节点等数据。物流管理应当包括运输控制和出入库管理等。上述功能之间应互相联系,数据一致。系统有比对、校验等分析预警功能。(2)单纯从事代理报关业务的报关企业,系统可不具备物流管理功能。6.数据管理代理报关活动的有关数据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录入系统。系统数据自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3年以上。1.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有效落实:系统数据录入制度的书面文件。应明确数据管理部门(岗位),数据容灾备份,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录入、存储和异常处理,档案资料保管等内容。2.数据管理情况:(1)系统数据的录入或生成。(2)保证数据录入及时、准确、完整、规范所采取的措施。(3)数据录入的监督审核。(4)系统数据种类和范围。(5)系统数据保存年限。(6)系统数据录入出现错漏的处理措施。(7)系统数据异常处理的流程,审批层级。(8)系统备份情况,备份频次。3.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企业代理报关单证,系统数据应当准确、完整和规范。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报关单证。企业数据管理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管理措施用应有效实施4.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1)演示代理报关活动有关数据通过系统的录入等操作。(2)系统数据录入方式、范围及保存年限。二、守法规范标准(四)遵守法律法规7.企业守法(1)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的行为。由海关认定。企业应当配合海关了解相关情况。企业对海关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次数不超过上年度代理申报报关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的万分之一,且处罚金额累计3万元以下。由海关认定。企业应当配合海关了解相关情况。企业对海关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当年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的行为。由海关认定。企业应当配合海关了解相关情况。企业对海关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进出口业务规范8.申报规范连续4个季度单季报关差错率不超过同期全国一般信用企业的平均差错率。由海关认定。企业应当配合海关了解相关情况。企业对海关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传输规范连续4个季度单季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差错率不超过同期全国平均传输差错率,连续4个季度单季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信息、转关单(载货清单)等物流信息的申报差错率不超过同期全国平均申报差错率。由海关认定。企业应当配合海关了解相关情况。企业对海关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贸易安全标准(六)场所安全控制措施10.场所安全(1)出入口:车辆、人员进出企业的出入口配备人员驻守。1.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有效落实:企业车辆、人员出入管理的书面文件,明确进入安全责任部门(岗位)、工作职责、管理要求、应急处置、档案资料保管等内容。2.场所安全情况:(1)企业出入口数量和配备人员驻守的情况。(2)驻守人员的数量和轮班情况。(3)驻守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出入管理流程。3.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企业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记录。重新认证企业,抽查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记录。企业对车辆、人员出入管理情况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并符合本项标准要求。4.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1)企业所有出入口配备人员驻守的情况。(2)车辆、人员进出的管理情况。(3)调取监控录像,查看出入口管理情况。(2)建筑结构:建筑物的建造方式能够防止非法闯入。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修缮,确保其完整性、安全性。1.场所安全情况:(1)负责企业经营场所的建筑结构(含建筑物、门窗、围墙等)的检查和修缮的责任部门(岗位)。(2)对建筑结构的日常检查情况。(3)发现建筑结构出现问题的处置要求,过往发生的实际处置情况(若有)以及处置结果。2.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企业对建筑结构的检查和修缮记录。重新认证企业,抽查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记录。企业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修缮管理情况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并符合本项标准要求。3.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1)企业建筑结构有效防止非法闯入的情况。(2)围墙的高度满足不易攀爬的要求的情况。对无实体围墙或不易防止非法闯入的围墙,企业采取的防护手段或者加装安防设备的情况。(3)照明:企业经营场所配备充足的照明。1.场所安全情况:(1)照明管控岗位人员情况。(2)对照明设施的日常检查情况。(3)发现照明出现问题的处置要求,过往发生的实际处置情况(若有)以及处置结果。2.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企业经营场所照明设施的检查和维修记录。重新认证企业,抽查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记录。企业对经营场所照明设施检查和维修管理情况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并符合本项标准要求。3.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1)企业经营场所配备照明设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