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自查报告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市教育局下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措施》,使全体教师提高了对规范学校择校工作的认识,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加大对择校的治理力度。为此我们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择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现将我校治理择校情况自查如下:一、我校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二、我校能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分校的招生范围,确保学生就近入学。三、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四、我校能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五、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教育局有关精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在原有的基础上,我们将更加重视择校管理工作,把整治违规的行为摆在重要突出的位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治理择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