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承诺书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使用排放合格的非道路机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二、严格执行某某市《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在禁用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GB20891-2014)。三、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一百十四条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及媒体曝光。以上承诺,欢迎监督和管理,若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举报电话:承诺单位:承诺负责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