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扫黑除恶”心得体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以更主动作为求深入、扩战果,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和核查力度,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不仅要重视群众提供的线索,更要深入群众,深入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主动摸情况、找线索,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取得更大成效。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必须坚持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在深度打击上下功夫,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做到敢想善谋,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完成好“打伞”各项工作任务,用坚决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提高群众安全感。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宣传册等宣传方式,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行动起来主动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活动做坚决斗争,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扫黑除恶心得体会7篇篇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这就要求我们坚定政治立场,时刻以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目标,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发现黑恶、敢于阻止黑恶、敢于斗争黑恶,切实把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保和街道团结社区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领导班子及时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布置会,通报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内容以及重大意义,针对容易出现黑恶势力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通过在辖区各院落悬挂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和QQ工作群、召开专题宣传会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有效提升参与率、知晓率。三是社区班子成员、网格人员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进行排查。【篇二】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实践证明,扫黑除恶斗争是一场主动仗,也是一场攻坚仗、整体仗。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以更主动作为求深入、扩战果,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和核查力度,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不仅要重视群众提供的线索,更要深入群众,深入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主动摸情况、找线索,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取得更大成效。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必须坚持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在深度打击上下功夫,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做到敢想善谋,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完成好“打伞”各项工作任务,用坚决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提高群众安全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在3年内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必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地有力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拓宽举报渠道、强化执纪审查、严肃问责追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基层各单位要畅通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新战果。【篇三】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黑恶势力危害社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黑恶势力背后往往存在着“保护伞”。如: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城武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陈某收受涉恶人员贿赂并帮助其承揽工程,恐吓居民。身为基层干部不为老百姓办实事,反而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寻衅滋事,欺压百姓,严重影响了党政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破坏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用链条。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向社会各界宣传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发动群众,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以问题为导向,深挖涉黑涉恶问题背后的“保护伞”。二是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黑恶势力的存在,往往是因为它有“保护伞”,“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净。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拍蝇”行动,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保护伞”。三是坚持把涉黑涉恶案件与清除“保护伞”同步进行。凡涉及黑恶势力案件,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主动介入,以案为台,坚决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篇四】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初显。但是,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仍有死灰复燃的现象。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加强自身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定理想信念。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心向背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因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干部“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对黑恶犯罪坚决“零容忍”、坚持出重拳,进而形成有力震慑。完善制度建设。扫黑除恶,保一方平安,各个部门都责无旁贷,应竭力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肃纪律转作风,需要狠抓制度的落实。首先要在建章立制上下狠功夫,做到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充分利用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网上投诉等监督平台,为百姓广开言路,畅通渠道,让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对群众投诉要有一件,查一件;查一件,办一件,坚决制止行政“迟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不破规矩、不越底线、不触高压。强化监督制约。扫黑除恶,既要有严明的纪律,又要有严格的监督,力争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强化事中监督,建立全程跟进的监控制约机制。必须明确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从内容上、时机上把握工作重点调整工作重心,大胆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监督主体作用,有的放矢地加强防范和监督,让监督始终与权力同行,做到见于末萌、禁于未发。“打铁还需自身硬”,是党员干部永葆先进性的一剂良药,是党员干部保持头脑清醒的思想武器。我们一定要认真自查自纠,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才能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篇五】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委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众所周知,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是群众安定生活的大敌,是挑战党的权威,破坏改革开放稳定环境的黑手。中央决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按照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铁拳直下,用专政之力狠狠涤荡社会的沉渣积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在一些农村和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以经济实体为依托,以软硬暴力手段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究其背后原因,往往是少数握有一定权力的党政干部与其勾结,为其充当“保护伞”。那么,在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干部该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呢?笔者认为对于纪检干部而言,全身心的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是对党性和理想信念的严肃考验,是对人民立场和办案本领的实际检查,也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正面回答。所以,纪检干部不仅要上,而且在行动上要做到敢于碰硬,敢于攻坚克难。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贯穿于执纪监督问责的全过程。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提醒,尤其是关键岗位的重点人员,要加强其思想教育和党性廉政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政绩观。二是要加强对干部行使职权的监督,干部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为民服务才是硬道理,干工作歪门邪道,为人处事不正之风都要坚决制止。三是要进行警示宣传,增强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浇灭任何不良风气的苗头。对任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干部都要坚决打击,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留情。四是把“拍蝇”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发动群众寻找线索,把贪污腐败欺压群众的党政干部揪出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黑恶势力斩草除根。五是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儆效尤,并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恶霸行凶没了掩护和支持,黑社会失去了后台和保护,为扫除黑恶势力清除了障碍。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人民就能更好的享受安定生活带来的发展和进步。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国家安定,中国梦就在眼前。【篇六】黑恶不扫,民无宁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回龙山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坚持政治引领、统筹推进,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三个强化”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一、强化党建引领,确保组织有力。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镇上下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唐宁为组长、镇长但拥林和分管副书记余文力任副组长、相关干事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在镇党委的统筹安排下,全镇各级办公室、镇直机关各单位及时部署、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引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