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最近,有幸拜读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我认真阅读了这本书,深有感触。脱贫攻坚是我国当前最重要的一项任务,也是我党的使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同步小康,消除贫困,是我党对人民的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推动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这些对我们进一步开展脱贫攻坚,具有重要的指导性作用。一、让我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和信心“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是人类的共同使命,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是好发展。其次,必须坚持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是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二、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财政支出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中央到地方提出了多项措施,但由于扶贫资金涉及领域广、惠及贫困人口多、数额巨大,仍出现不少监管问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作为一名纪检工作人员,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的过程中,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为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坚持惩防并举,完善制度规范,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2018年初,我们纪检监察室在接到群众举报某村干部在任职期间贪污了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为此,我们对该村干部家庭进行走访核实,发现该村干部在2014年期间,在明知其不符合申请条件情况下以其妻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最后,该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习近平同志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贯彻落实这些扶贫论述,需要我们党员干部们应以党的“两个一百年”为奋斗目标,积极落实脱贫政策,撸起袖子加油干,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策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