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尔德水库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增强保尔德水库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快速科学、有序、高效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兵团建工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及补充条例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保尔德水库工程建设中发生质量事故达到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第四条工作原则质量事故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快速反应、科学决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二章单位概况第一条应急资源概况项目部各工作人员,施工队各作业人员,均可作为应急力量。项目部和各施工队的备品备件、通讯装备、交通工具、移动式起重机械、挖掘机、抢险车辆、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救护装备、急救药品等,均可作为应急的物资装备资源。应急力量主要有:保尔德水库工程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保尔德水库工程项目部各施工队作业人员;博乐市消防队、武警支队、医疗机构等附近外部支援。第二条危险分析(一)质量事故定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工程质量事故。(二)质量事故分类工程质量事故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本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见下表:事故分类损失情况特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器材和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人民币万元)大体积混凝土,金属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3000>500≤3000>100≤500>20≤100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1000>100≤1000>30≤100>10≤30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月)>6>3≤6>1≤3≤1事故处理后对工程功能和寿命的影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用较大影响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注:构不成质量事故问题称为质量缺陷(三)紧急情况类型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设备基础出现倾斜,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建筑物、构筑物主要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裂纹及断裂,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设备基础倒塌。(四)危险源种类浇筑混凝土破坏:导流洞进口工程主要结构;柱墙失稳:导流洞工作闸室;衬砌混凝土破坏:导流洞洞身段混凝土衬砌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破坏;设备基础倒坍、严重沉降:拌合站基础。第三章应急保障第一条机构与职责(一)项目部管理科室职责1、项目部技术科的应急职责:(1)在工程建设较大质量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2)负责工程建设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3)负责基建工程事故应急中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4)督促各施工作业队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5)负责项目部所需应急物资准备和设备厂家协调工作;(6)协助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2、项目部主要责任负责人应急职责:(1)负责向政府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和对外发布;(3)负责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4)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5)负责应急车辆安排和后勤保障。3、项目部质量安全科的应急职责:(1)对各参建队伍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2)协助技术科组建工程质量事故应急指挥部;(3)协助技术科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演练;(4)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5)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4、项目部物资科的应急职责:(1)协助技术科开展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抢险工作;(2)配合安全保卫科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3)负责因工程质量事故影响生产的恢复工作;(二)工程建设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应急职责:1、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及成员由项目副经理、项目书记、项目总工和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施工队作业人员担任,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事故应急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3)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有效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4)指挥、协调本单位或权力允许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工作;(5)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6)在权力允许范围内,与有关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7)负责汇总、通报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汇报。(三)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2、负责监督质量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3、负责汇总、通报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进行工作汇报。(四)项目部应在现场设置工程事故应急处理相关部门。(五)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物资准备等工作。附: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姓名职务职责电话经理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工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副经理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书记组织协调、后勤保障总工助理负责现场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相关工作总工助理负责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安全员协助技术科组建工程质量事故应急指挥部质检员对各参建队伍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第二条物资与装备应急物资与装备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实施快速救援的可靠保证。(一)项目部必须配备齐全的应急设备,应急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建有完善的管理档案;对应急设备进行及时维护,对报废应急设备进行及时更新。(二)各类应急车辆做好日常维护,保障足够数量的应急车辆处于可用状态;应急专用车辆不得挪作他用。事故应急中,交通设备优先满足与应急有关的使用。(三)项目部安全科定期不定期指导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四)项目部、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个施工队伍配合的,项目部指挥部门应担负起统一领导责任。(六)事故处理中,需要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的,按照公司职能分工,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计划部等负责与地方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第三条通讯与信息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者支持应急响应行动的部门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建立与事故部门的通讯联系;(二)项目部设值班电话,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移动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三)准备数量充足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应急行动中,保障应急通讯畅通;(四)所有参与事故应急人员的移动电话在事故抢险期间24小时保持畅通;(五)备有一定数量无线通讯设备和其它通讯设备,作为备用通讯系统。第四条应急人员培训项目部及各施工队伍要利用已有的资源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针对各级应急指挥人员、技术人员、检测人员和应急队伍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对参与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经培训后方可参与现场应急。项目部内教育由安全科负责。第五条预案演练为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强化应急人员对本预案应急程序的熟练程度、应急人员职责和任务,本预案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第六条员工教育项目部开展的安全教育中必须包含质量事故应急方面的内容,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防范质量事故快速反应能力;平时就应注重对员工的日常教育,尤其是工程管理的各级员工,使其了解质量事故的性质、类别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预防措施和应急知识。第七条互助协议公安消防、武警队伍具有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优势和特长,与博乐市公安消防队和武警支队建立联系。第四章应急响应第一条接警与通知(一)工程质量事故接警电话见现场标示(二)技术科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事故的以下信息:1、事故的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施工队伍;2、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有无人员伤亡,受困人员情况、人数等;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4、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5、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6、接到报警的科室如果不是技术科,接到报警的科室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技术科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技术科。7、技术科接到事故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本科室相关人员到位,开展事故分析和判断工作,并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委员会报告。第二条指挥与控制技术科接到报警后,立即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确定该事故的响应级别。(一)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Ⅲ级响应1、不启动本预案,由事故队伍进行应急处理;2、技术科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做出初步准备,将事故情况通知项目部有关的领导;3、技术科监督事故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工作;4、技术科与事故队伍的应急指挥部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事故应急工作的进展;5、按需要派出现场协调员和专家组。6、按照日常工作流程参与事故处理工作,根据事故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报告和请求,负责协调和调配其它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及应急物资。7、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或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参与事故处理工作,技术科组织监理、设计、建设单位成立专家组,协助建设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并汇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二)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Ⅰ、Ⅱ级响应或预期发展为Ⅰ、Ⅱ级响应1、应急委全面启动本应急预案;2、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责任人员就位,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按需要就位,项目部各科室及相关施工队伍全面启动;3、成立应急指挥部,指定事件应急总指挥,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确定各项指挥任务的指挥员,负责发布并执行应急决策;4、与事故部门的应急指挥部和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取得事故应急的指挥权,对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进行全面地指挥和控制;5、按需要派出现场协调组和专家组;成立由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6、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公司和富蕴县政府。7、成立事故调查组进驻现场,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2)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3)组织技术鉴定;(4)明确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次要责任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划分原则;(5)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6)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三条报告与公告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技术科、监理单位,技术科立即向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项目部按照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当发生达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后,在1小时内向兵团八建工程科报告;当发生达到Ⅰ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后,立即向兵建集团工程部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兵建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7天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