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白杰刘洪亮ABC安全ABC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王玉普2019年7月11日ABC安全ABC安全Contents.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ABC安全ABC安全总则ABC安全第一章总则0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ABC安全第一章总则0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ABC安全第一章总则0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ABC安全第一章总则0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ABC安全第一章总则0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ABC安全第一章总则0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ABC安全ABC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ABC安全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0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ABC安全ABC安全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六条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ABC安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0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二十七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