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材料审核员岗位的通告一、为严格把控各工程项目的材料配送,各材料部或各公司必须设立材料审核员岗位。专职审核员由总公司委派,兼职审核员由各公司财务人员兼任。二、材料审核员隶属当地公司工程部和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进行管理。三、材料审核员在材料审核配送规范操作上,以规范权限为最大,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均无权干预和抵制。四、材料审核员必须按照《材料审核员岗位职责》进行操作。五、专职材料审核员薪资由总公司另行确定;兼职材料审核员补助工资,由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在年终,根据其是否遵照公司材料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和公司的实际利润点位进行综合考评,严格把关、利润点位达到预期目标的,按以下标准批发补助工资(在当地公司的管理人员工资中开支):300万元(含)以内补助1000元;301—500万元补助1500元;501—700万元补助2000元;701—900万元补助2500元;901万元以上补助3000元;当年竣工合同总价未按总公司材料审核操作程序审核的不予发放,未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且有违规者给予扣发并处罚。六、本通告即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