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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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制度第五组目录概念发展历史(起源,发展,放足)缠足的根源不利影响缠足相关小故事概念概念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在缠足时代,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起源神话传说时代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狸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始于隋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铁匠打制了一把莲瓣小刀,并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隋炀帝见后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她解开裹脚布,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但失败了,她最终投河自尽。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始于五代说缠足始于五代之说,源自南唐李后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始于北宋说一种常见的观点认为,缠足始于宋代,并被宋朝理学家推波助澜,从缠足可见宋朝妇女深受礼教压迫云云。但实际上,缠足并非发端于宋,唐朝时已经出现了缠足的风气,有诗为证:温庭筠《锦鞋赋》:“耀粲织女之束足”;杜牧诗:“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从唐至宋,缠足只是流行于上层贵妇和妓女群体的风尚,社会绝大多数的女性是不缠足的。另外,宋人的缠足,指的是将女性足部缠得纤直一些,叫做“快上马”,并不是明清时代那种变态的“三寸金莲”。宋、元明裹脚之平稳发展宋代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这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其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说明北宋确已出现缠足习俗。缠足风俗由北方传到南方,大约在宋室南迁之时。到南宋末年,缠足已比较多见,“小脚”甚至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当时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并且宋代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还不至于到后世伤筋动骨那么厉害。元代元代,蒙古贵族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明代•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明确把裹足变成了高贵妇人专有的装饰,而对贱民阶级的女子,政府以法令禁止其实行。清朝缠足之禁&弃禁清代,统治者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缠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此后,在实际执行中,未再对汉族妇女的小脚认真干预,只是严令旗人妇女不得缠足。但流风所至,习俗难改,且旗人中也逐渐出现了个别缠足的现象(“刀条儿”脚),此种现象在嘉庆时遭到多次申斥。汉军旗人中的缠足现象更是难以禁绝,如广州的汉军旗人就长期保持了妇女缠足的习俗。在清朝这一时期,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男性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大脚婆”是很难嫁出去的。“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致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清代实际社会生活中,继承明以来的风俗,缠足成为女子身分高贵的象征,为上层社会所提倡,为普通人们所接受。女子裹足与男子读书一样,成为是进入上层社会的必要条件。当时普遍认为,女子小脚是高贵的象征,是素质高的表现。可笑的是,清廷虽然反对妇女缠足,但清代却是缠足风俗最为流行的时期。全国除了两广地区和江苏、安徽、云南、贵州等省,“各省无不缠足,山、陕、甘肃此风最盛”,山西有“从来小脚说山西”之誉,甚至乡村也举行“小脚会”,让大家评脚。不得不说,在清朝缠足成为妇女最为重要的事情,甚至超过了品德的修养,如果一个女人是天足,则父母以为耻,夫家以为辱,甚至亲友乡邻传为笑谈,女子本人也自惭形秽,相沿成习。近代缠足之反抗思潮萌芽到近代以后,反对缠足形成一种声浪,一种思潮,开启了妇女放足的先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太后寿诞时,又颁懿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不准官吏胥役借词禁令,扰累民间。如遴选秀女仍由旗人挑取,不得采及汉人以示限制”。这样一道谕旨,与其说是一种命令,不如说是一种温和的劝慰。足虽未放,但清统治者反对或至少是不提倡缠足却是明确的。这使反对缠足者有恃无恐,放胆直言。最激烈的反对之声甚至把缠足与国家强弱与兴亡联系起来。清人钱泳在《履园丛话》中列举了历代裹足的王朝为不裹足的王朝所取代的史实后说:“盖妇女裹足,则两仪不完,两仪不完,所生男女必柔弱,男女一柔弱,而万事隳矣”。梁启超也论道:“且中国之积弱,至今日极矣,欲强国本,必储人才,欲植人才,必开幼学,欲端幼学,必禀母仪,欲正母仪,必由女教,人生六七年,入学之时也,今不务所以教之,而务所以刑戮之,倡优之,是率中国四万万之半,而纳诸罪人贱役之林,安所往而不为人弱也!”(《饮冰室文集》卷一,《戒缠足会叙》。)把妇女缠足之害,已上升到国家兴亡与强弱的高度来认识。近代社会反对缠足的实践,有三次高峰:太平天国时期、戊戌变法时期、和清末新政时期(1901-1905年)。放足•中国很早就有不同于世俗赞扬缠足的有识之士提出不同见解,但成效不大。•满族没有接受汉族的缠足风俗。清一代,旗人始终没有缠足。•清末的太平天国也曾推行反缠足,但最终未能成功。•晚清时许多知识分子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羸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是中国落后的象征之一,因此反缠足运动逐渐兴起。•1902年,清廷发出上谕,劝戒缠足。1912年3月13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不缠足运动更加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由于放足运动也受到不小的嘲弄,1929年国民政府又发布放足布告,并派专员督查落实。中国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台湾的缠足风俗在日治时期时与鸦片、薙发并列三大陋习。日人严格取缔缠足风气,并且在户口调查中记载女性缠足情况。缠足的根源究其原因,大致有四。其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其二: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传说缠足始于五代,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形似新月,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三: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四: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使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不利影响4.裹脚的不利影响(1)身体和心理:影响足部的正常发育,形成了畸形的审美心理。(2)艺术和体育:减少了女性对舞蹈和体育运动的积极性。(3)劳动和交往:大受制约。“男主外,女主内”以及“男强女弱”压迫和控制了女性,女性的地位严重下滑。男子缠足男人缠足第一类——娘娘腔男子缠足第二类则是那些有龙阳之兴、断袖之风。男人缠足第三类,在妻子的怂恿之下才缠足的,一则是本身对女性有些神往,二则是对老婆的话惟命是从。辜鸿铭:沉醉于三寸金莲的男人近代中国学界文坛上,有一大怪人,尊崇他的誉他为“怪杰”,诋毁他的称他为“怪物”,这个人就是狂儒、怪杰、拖长辫的北大教授:辜鸿铭。小脚——写作的兴奋剂“女人之美,美在小脚,小脚之妙,妙在其臭。食品中有臭豆腐和臭蛋等,这种风味才勉强可与小脚比拟。前代缠足,乃一大艺术发明,实非虚政,更非虐政。”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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