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规章制度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车间管理需要,特制定本条例如下:1、按厂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者,一次罚款20元。2、在上班时间严禁有离岗、闲聊、看报纸、手机的行为,违者一次罚款20元。3、爱惜公物,有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者,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一经发现立即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视情节轻重送公安机关处理。4、全体员工要有互尊互爱的精神,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先动手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医药费用,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5、家庭有特殊情况,预先请假,未经允假而离岗的一次性罚款30元。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不开无人机、不点无人灯、气瓶及时关闭,如有违反,一次性罚款30元。如有造成设备损坏的,全额赔偿。7、所有员工做好车间的清理、清扫工作,必须保证车间的整洁,如发现车间地面肮脏、有烟头杂物、工作台面凌乱,处以20元罚款。以上条例请各位员工认真执行,车间主任监督,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并追究车间主任责任。盐边县万桦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违者罚款20元。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2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40元罚款。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20元罚款。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三、考核的目的: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欢迎光临四、本制度从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工业企业质量责任制质量责任制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处罚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全体正式职工和临时工。3考核办法质量部和/或公司决策层授权考核人员根据违规行为的情况、性质、对产品影响程度,对顾客的影响程度以及违规行为发生时的主客观原因,把违规处罚程度分为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六个等级。500元以上处罚由质量部报总经理办公室审定,总经理批准,以专题通报公布。4具体内容4.1技术中心4.1.1产品设计室a)在产品设计中,由于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不合理,造成产品质量不可靠,满足不了顾客的要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给予200元以上处罚。b)对于新产品试制、设计技术人员要跟踪到车间,负责验证可靠性。如果在投放顾客50台(套)内,满足不了顾客要求,技术人员负有跟踪、验证责任,对责任者要分别给予200元以上处罚。c)为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改进的要求,产品设计室必须及时补充、修改有关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若因补充、修改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使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每出现一次,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d)在对产品回用审批程序中,产品设计室对超出标准的数据内容,有权决定使用,但对其质量影响负责,若因审批不慎重,不正确而发生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e)对在生产现场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提出处理方案,若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发生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200元或300元以上处罚。共9页第1页f)在结构树编制过程中,若出现错误,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给予100元处罚。4.1.2工艺室a)产品的工艺、工装、辅具等必须能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若因设计失误造成生产加工装配等环节中,使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每发生一例,对责任者要分别给予100元处罚。b)工艺必须对主要的加工、操作、包装等指导到位。若因漏缺工艺规定,出现产品质量损失,每发生一起,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c)车间工艺员要严格监督工艺执行情况,若有明确工艺规定,长期不执行而得不到纠正,每发生一例,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d)工艺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车间工艺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车间提出的技术问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特殊情况三天内提出处理方案。若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发生质量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对责任者给予200元或300元处罚。e)在编制各类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中,必须编入相应的检验规程和检验标准,若因漏、缺检验规定,出现无章可循或发生质量损失,每发生一起,对责任者给予100元或200元处罚。4.1.3检测实验室a)计量员要按周期,对通用检具进行检定,保证计量准确、可靠,并要及时修理失准通用检具;若出现一次(一把)按周期漏检,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若出现因计量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b)计量员要保证在用计量设备、仪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县、市技术监督局的检定,出现不合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若因责任心不够,出现影响生产、检验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c)要管理好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台帐、原始记录等。通用检具要求总帐、分帐、卡物相符,总帐不得变更,设备、仪器要求帐物相符。若出现上述规定中的管理混乱,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30%赔偿。d)化验、金相检验员要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分析。若出现错检,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造成损失,按损失的30%给予赔偿。e)化验、金相检验员要努力为一线服务,在接到报检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结果,若责任心不够影响生产,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共9页第2页f)化验、金相检验员要管理好原始记录和存样,以备复查。若出现一次记录,存档混乱、遗失,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g)计量、化验、金相人员,要管理好自己所用的材料。对于试剂、药品、配件、器具的使用,要提前两个月报出需用计划。若因计划不够,造成影响检验,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4.1.4标准化资料室a)对新产品的产品图纸,工艺图纸要及时进行标准化审查,若因审查不仔细或延误时间,造成影响的,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b)试制和成熟产品的工艺、工模夹具图纸以及技术更改通知单等,发放要及时,若因发放不及时或错、漏发,造成影响的,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30%赔偿。c)要做好公司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包装标准等资料的保密工作,若因管理不当,造成泄密的,对责任者给予500元以上处罚。d)要妥善管理图书、期刊等资料,若有遗失或损坏的,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4.1.5其他人员a)技术中心内部日常管理,对外协调联系人员要搞好中心办公室卫生、会议组织、绩效考核等事务性工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者100元以上处罚。b)网络管理人员要妥善管理微机信息库资料,进行分类备份;防止网络出现故障,并要有防错措施。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者100元以上处罚。c)新产品试装人员要及时将试装情况反馈产品设计人员,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者100元以上处罚。4.2质量部a)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是质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违背上述职业规范的行为,一次给予责任者300元以上处罚。b)质管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及各种检验指导书,如有擅自违背标准或违背检验程序的行为,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c)质管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不出差错,若没有尽到验证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无论问题发生在加工、装配工序,还是发生在用户,只要从数量上达到5%,或者从数量上不共9页第3页足5%但直接损失超过千元,均属于错检、漏检事故,经济损失千元以下的给予责任者200元级以下处罚。经济损失千元以者给予300元以上处罚。d)验证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在报检三日内要出具检验结果,若因检验不及时影响生产或因检验不及时出现不合格,给予责任者100元处罚。e)质管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若因质量责任心不够,出现上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f)对于首批供货的外协外购件,验证时必须得到分承包方的ISIR(样件检验)报告,确保质量审核可靠。违反上述规定,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g)外检员要对责任内的配套厂,做好每批次验证产品的标记记录,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上述规定管理混乱,造成质量责任无法追溯情况,对责任给予200元处罚。h)质管人员要严格做好抽查记录,使质量凭证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若出现没有记录、没有归档、没有保管,没有保管到期限等情况,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i)质量部要对责任内的配套厂建立质量档案、记录主要配套件的批次情况、不合格情况及不合格原因。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记录,缺少一个厂商的质量档案,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4.3物资采购部4.3.1采购物资必须坚持定点采购的审批原则,未经审批乱采购,对于责任者给予处罚;未经审批乱采购,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30%给予处罚。4.3.2采购员采购物资,凡是用于重型桥、悬架桥等产品上的,必须及时报检。对于不报检者,一次给予200元处法,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的30%给予处罚。进货物资进公司后,必须在四小时内报检,生产急需立即报检,对于首批供货的厂家、品种须向质量部说明;报检时要求准确定明厂商、名称、型号、数量。若因报检不及时、不准确,出现混乱引起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4.3.3对于报检物资,办理财务入帐时,必须依凭配套件报验单。对弄虚作假者,一次给予300元以上处罚。4.3.4采购物资进公司,必须具备质量证明,如合格证或相应的检验资料(检验单、材质单、探伤单等)。4.3.5对于外协、外购不合格产品,本市区的要在30天内退出库房。违反上述规定,每共9页第4页起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4.3.6物资采购人员对于配套件的技术修改通知要及时送达配套厂商。本市区内的要在三日内送达;本市区外的要求在七日内送达,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