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历史创造者的理论曾有许多论述,但由于对这些有关论述人们理解不一,观点也各有不同。一种意见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认为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人民群众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但劳动群众始终是人民的主体。人民群众是唯物史观重要的社会历史范畴。它有量的规定性,即指居民中的大多数;同时又有质的规定性,它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着推动作用的人们,在阶级社会中,包括一切对历史发展起着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不管历史的情况如何变化,人民群众的主体和稳定部分,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及其知识分子。人民群众对于历史发展具有决定作用,它全面地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保障。人民群众的这一创造作用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一原理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因为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劳动群众,乃是生产力的体现者。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是科学、文化、艺术的唯一源泉;其次,劳动群众为人们从事精神文化活动提供了一切物质手段和物质条件;再次,劳动知识分子在精神财富的创造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后,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既是社会革命的决定力量,又是社会改革的决定力量。社会革命、社会改革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不可能自发地起作用,必须通过人民群众这一社会变革的主体才能实现其作用。总而言之,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同时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论文姓名:王奇超学号:09021140203班级:2009级2班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论文题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201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