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内容及分值标准实施说明提交证件证明材料负责部门备注基础指标1居所方面购房1.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2.小产权房。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1.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3.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1.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2.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住建部门地税部门需实际入住(不受满12个月时间限制)租房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1.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2.时间计算:办理《房屋租赁证》满12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1.提供《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2.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3.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最近连续租赁并实际入住12个月以上2务工方面就业1.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2.灵活就业。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1.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2.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3.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同一单位需连续计算的,中断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4.时间计算: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和“就业创业证”标明实现就业日期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1.提供在人社部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备案的劳动合同。2.灵活就业者需提供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就业创业证”。人社部门最近连续就业需满12个月以上基础指标经商1.个体工商户。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经营地址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证件齐全、合法并实际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所在企业注册地址应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4.既是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又是股东的不再重复计分。5.时间计算: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1.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证件证明(变更的需提交变更证明)。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提供企业合法证件证明及本人参与投资经营证件证明。工商部门最近连续经商需满12个月以上基础指标3参保情况1.在济宁市社保局或任城区社保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2.在外省、市或济宁市其他县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1.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2.参保计分年限为当前连续缴纳保费时间,单位因欠费或增员产生的补缴可以计分,但个人补缴的不予计分。3.时间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且按月连续缴纳。1.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2.在济宁市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济宁市外、嘉祥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人社部门最近连续缴费需满12个月以上4居住证1.居住证满一年,计10分;未满一年,计5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2.己申请受理未取得居住证的,不计分。3.济宁市城区不能办理居住证的,视为符合条件,计10分。1.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2.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一致。3.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公安部门5文化程度1.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2.大专学历(10分);3.普通高中和中职及以下学历(5分)。1.文化程度按所持最高学历计分,以本人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2.计分以父母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且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体部门基础指标6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1.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25分);2.技师或中级职称(20分);3.高级工或初级职称(15分);4.中级工(10分);5.初级工(5分)。1.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按所持最高等级计分,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验信息()和区人社部门核查为准。2.计分以父母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只计最高分,多项不累计。3.无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计分。提供本人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社部门加分指标7纳税情况1.个体工商户纳税。最近3年内,纳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2.企业投资纳税。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3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每纳税3万元人民币积3分,最高30分。最近3年指截止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满三年。提供纳税凭证。地税部门国税部门8慈善捐赠1.个人捐资20万元(含20万元)至50万元以下者,积40-100分。2.个人捐资50万元以上者,每增加1万元,积分增加3分。捐赠者必须是自愿、无偿,所捐资金用于教育事业。教体部门一票否决指标9材料提供提供虚假材料、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各部门备注:1.此分值表仅适用于济宁市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招生;2.居所、务工、社保等材料为近五年内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纳税凭证为最近3年的(截止日期为上一年12月31日);3.务工、社保、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纳税等材料须为同一位监护人的;居所、居住证等材料可为不同监护人。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