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当前教育热点问题毕正宇博士(13986149767,bizhengyu@163.com)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目录•一、高考制度改革•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三、师范生免费政策•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一、高考制度改革•“高考移民”现象•“高考加分”政策•自主招生政策“高考移民”现象案例一:红寺堡“高考移民”事件•2008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开发区一名村干部利用移民搬迁的机会,为外省考生重复办理户籍,从中非法获利9万多元,被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红寺堡“高考移民”事件发生后,红寺堡开发区检察院顺藤摸瓜,于5月19日将为外省考生办理户籍的村干部张某某批捕。经审查,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张某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隆德县盖好印章的空白移民搬迁审查表,利用隆德县整村向红寺堡开发区移民搬迁的机会,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为不符合移民条件的人员及部分外省考生办理户籍,包括30余名外省考生、50余名外省移民。案例二:青海高考文科状元被证实为高考移民2008-07-2302:56:20来源:新华网(北京)•新京报7月23日报道记者从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青海省高考文科状元已被证实为“高考移民”,目前,有关部门已决定取消其在青海的高考录取资格,在清华大学的录取当中也未给该考生投档。•女考生考出655分•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的高考报名档案显示,该考生为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中学学生,在今年的高考中,她以牧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享受了35分的政策性加分,以总分655分的高分摘取青海省文科状元头衔。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清华大学。•牧区考出高分引起怀疑•“6月高考成绩一公布,文科状元就引起了考试管理中心的重视。牧区教育质量普遍不高,考出这么高的分数实属罕见,我们便怀疑她有可能为‘高考移民’,并责成尖扎县教育局对其身份进行再次审查。”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建国说。•户口学籍等资料存漏洞•经过二十多天的调查,考试管理中心查明,虽然这名考生的户口、学籍、高考报名审查等资料均齐全,但这些资料中漏洞百出,有信息不实之嫌,最后被认定为“高考移民”。•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取消了这名考生的在青海录取资格,在清华大学的录取工作当中,也未为其投档。案例三:“蒋方舟事件”•新华网武汉2008年7月11日专电题:清华欲加分优录“少女作家”蒋方舟引发关注•9岁开始出书、16岁担任中国少年作家协会主席,“少女作家”蒋方舟今年高考成绩561分,加上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60分,她的分数预计将超过清华大学在鄂招生分数线。争议的背后也反映出文科特长生培养在目前高等教育中的相对缺位。多年来,由于没有竞赛成绩和量化测试这些显性指标,高校招收的保送生、特长生中,文科生的选取操作性难度相对较大。像蒋方舟这样的人才不是多了,而是缺了。清华大学此举令人欣慰,文科生发展的路会因此拓宽。思考题•对上述高考招生中的问题有何看法?•对高考改革有何建议?一、高考制度改革•2007年是我国恢复高考的30周年。在这一年里,高考和高考改革更受瞩目。经历了30年的历史变迁后,高考已经融入中国社会的肌体,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连,迄今,它仍然实际地起着初次社会分工的功用,仍然是底层人群最主要的向上流动的通道。(一)恢复高考的社会意义•恢复高考绝不仅仅是一种考试制度的回归,也不仅仅是恢复高等教育秩序的一个举措,而是整个教育系统乃至全社会走向新秩序的开始。恢复高考改变了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轨迹,对我国改革开放的意义是全方位的。高考具有促进人的发展的教育性价值和促进社会分流的社会性价值。高考不仅起着高校选拔合格人才、规范引导中学教育的作用,而且承载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才流动的重要功能。•从国家层面来说,高考关系到科教兴国和国家的人才战略问题;•从社会层面来说,高考牵涉到社会公平和全民族的素质;•从教育层面来讲,高考涉及人才的培养。•统一高考制度是通过实践反复证明的、至今为止最为公平的一个制度,高考分数作为主要的录取依据,具有相当的合理性。•高考的制度,让社会底层精英有了“公平的立基”,为其上向流动提供了保障,高考作为一个自致性因素,几乎成为普通家庭子女获得高等教育机会、实现阶层上向流动的一座公平合理的“独木桥”,而教育机会的公平竞争恰恰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有学者认为,高考制度的功能发生了异化,就在于不断地强化人才的选拔功能,而弱化了人才的培养功能。本是基于选拔人才的高考制度,现已逐渐演变成为具有刚性特征的、超越人才选拔的泛功能化制度,赘生出了许多违背教育宗旨的功利性倾向。(二)对高考存在问题的深层分析•为什么本应该是教育一个环节的高考制度能够成为整个教育的指挥棒,尤其对于基础教育的负面影响日益加剧?•相对于社会发展,高考改革渐显滞后。第一,作为一种对价值和标准的选择过程,高考制度的适应性有待增强;•第二,高考的问题出自整个社会对人才选拔及评价标准存在某种缺失;•第三,对高考制度的思考没有跳出教育和纯制度文化的思维框架。•因此,除了高考本身以外,我们至少还可以从价值选择、制度和文化层面三个维度解读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高考导致竞争激烈只是问题的表象,究其本质,还是社会竞争激烈所造成的。高考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社会地位的竞争,高考竞争加剧,不是高考制度本身造成的,实际上是当今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在教育和考试上的反映。•不应笼统地说高考是素质教育的羁绊,也不应将高考的弊端绝对化或扩大化,高考制度与提高素质之间的关系是双重的,高考可以以考促学,提升学生的文化素质;高考可以提高考生的学习能力;高考可以锻炼考生心理素质;高考对考生的品德也是一次教育的契机。(三)高考改革的走向•高考改革,是社会改革这一系统工程中的一环。学者们对于高考是否必要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至于具体如何进行,“更加公平”、“创新”、“多元化”与“适应本国国情”等字眼则是文章中出现频率较多的词汇。•考试制度具有传承与变异的双重特性,高考制度应在继承中有所创新,改变单一的考试评价体系,实现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制度的设计,应该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差异性需求,推进多元化选拔、多样化录取的改革。•高考改革最重要的问题是从考试过渡到评价,考试机构要强化评价,开展评价教育、评价考试、评价考生的工作。利用评价的观念和方式改造我们的考试:利用考试数据开展评价工作;改革具体的评价内容,加强和深化对能力、学习和潜质的测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考试机构要利用考试的资源做好评价。通过评价的过程,推动考试改革的不断深化。有学者认为,高考改革不能脱离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当代的社会现实,而必须植根于中国社会的深厚土壤。高考改革的终极目标,并不是改成各高校单独招考,也不见得是以美国高校招考模式为依归,而是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有自身特色的招考制度。(四)高考改革的思路•首先,要从思想观念入手,要让全社会认识高考是一种选拔人才的考试,不是评价学校的标准;•其次,要改革考试制度,改革的着眼点要有利于选拔人才,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再次,改革考试的内容,考试的内容不仅仅关系到能否选拔真正优秀的人才,还关系到中学课程和内容,考试内容影响到素质教育的推进,考核要注意综合性、全面性、经常性。•人们思考高考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不应局限在教育内部,而应该从思想观念层面、价值层面去挖掘根源。高考问题出在教育,而其深刻的根源却在社会思想价值观念。作为一种对价值和标准的选择过程,高考制度应增强适应性。在思考与寻找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路径时,尤其是面对我国高考制度的改进时,仅作教育制度层面的思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社会观念的层面考虑高考制度背后的观念文化。•今天,我们构建高考制度的价值取向应该是:充分尊重人的自然属性的发展,让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协调发展。•兼顾统一性和多样性是高考改革的发展方向。高考改革应在全面研究和长期规划的基础上渐进地推行,我国高考制度的改革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5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明确规定,我国将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2007年“新机制”已普遍实行,“新机制”的实施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有力推动了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发展。(一)“新机制”实施中的问题•一是实行“新机制”后,部分地区教师实际收入下降,“三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得不到保障;•二是在实施“新机制”过程中,一些地方借经费“统筹使用”之机,将资金挪用;•三是“新机制”要求学校经费使用要编制预算,但目前许多学校还没有这方面的观念和能力;•四是“新机制”经费下拨基本依据学生数,这就造成规模小的学校经费紧张;•五是“新机制”没有很好地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经费问题,等等。•“新机制”的实施涉及各级政府之间职能的转换和衔接问题,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协调问题。有学者指出,“新机制”实行后,乡镇办学积极性有所下降,影响了资金供给。这就需要两级政府之间职能的协调和衔接。•实施“新机制”,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是难点。有学者对西部某省作了调查,发现学校经费补助标准低,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不能落实,公用经费没有全部到位;专项资金安排不足,资金缺口大;教师待遇偏低,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使教学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实施“新机制”后的免杂费补助和公用经费补助不能完全改善所有学校的财力状况,而且补助资金没有全部按时足额到位。由于生活补助是由地方政府承担,地方财政困难,大部分学校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到位,并且出现了补助资金没有专项专用,被挪用现象。我们要重视“新机制”实施中的问题,在反思中创新思路,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二)“新机制”下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策略•“新机制”规定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因而县级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能力和措施就成为关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创新管理•一是建立过渡平稳、职责明确、事权明晰的教育管理机制;•二是严明纪律,规范管理,建立有序的运行机制;•三是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四是建立规范的预算编制制度,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指导、培训和管理;•五是建立学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督导评估和调研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作用。•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依然是经费问题。解决农村教育问题的根本策略还是要加大国家对教育的总体投入,特别是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比重,充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作用,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调整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即根据不同省份、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合理确定中央、省和地方政府的出资比例。•实施“新机制”后,农村教师工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学者认为,教师工资由县管理,但县级财政难当此重任。因而,要以省为主,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明确中央、省两级政府分担教师工资的比例,建立相应的监督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农村教师工资不低于国家标准,地方性津贴补助不低于国家公务员水平,尽快做到城乡教师执行同一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拨款建立贫困和边远农村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关于“普九”欠债问题•“普九”欠债的债务主体包括学校、县教育局、县乡政府等,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在学校,而“新机制”明确规定学校公用经费不得偿还旧债,学校将不再具有还债能力,但学校还债的法定义务尚未发生转移,要解决此问题,需要尽快将以学校作为债务主体的债务锁定并转移主体到举办者。关于农村代课教师问题•“新机制”中不认可代课教师,更无专门的资金安排,一般的做法是从公用经费中支出,这无疑减少了学校有限的公用经费,降低了学校“保运”的水平。为了解决教师不足的问题,缓解学校公用经费紧张状况,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执行“新机制”时,需要考虑学校情况和代课教师利益,建立健全保障体系。有学者认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改变当前对代课教师管理的“真空”状态,出台相应的政策与管理办法,特别是要制定代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