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甲级取得甲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其主体专业承担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任务范围不受限制。乙级1.给水排水工程:水质无需特殊处理,供水量不超过40000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管径不大于800毫米的输水管道;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配水管网。污水量不超过20000吨/日的一级污水处理厂;污水量不超过10000吨/日的二级污水处理厂;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排水管网。2.道路桥隧工程:工程投资不超过500万元,无特殊地质结构,宽50米、车速小于80公里/小时的各种二级城市道路;单孔跨径40米以下,桥长200米以下的中、小型桥梁和涵洞。3.燃气热力工程:5万立方米以下煤气罐站,年贮配量为3万吨以下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总容量为6万立方米以下的高压贮站;10吨以下城市供热锅炉房。新建1000万元以下及改建、扩建500万元以下的煤气、热力输配管网工程。4.防洪工程: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下的二级城市防洪工程。5.园林工程:可承担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承担业务范围承担业务范围资质等级2本标准仅对承担城市给水、排水、燃力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园林绿化等8个专业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承担业务范围做出规定,市政行业专业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综合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涵盖的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煤炭行业、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电力行业、冶金行业、军工行业、机械行业、商物粮行业、核工业行业、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轻纺行业、建材行业、铁道行业、公路行业、水运行业、民航行业、市政行业、农林行业、水利行业、海洋行业、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区/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处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工程设计8个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风景园林、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照明工程。丙级1.给水排水工程:供水量不超过2万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日处理污水量不超过5千吨的一、二级污水处理厂。2.道路桥隧工程: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下的二、三级城市道路;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小型桥梁及涵洞。3.煤气热力工程:煤气、热力庭院管网及户内管网设计。4.园林工程:承担单位所在地区范围内的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丁级1.县镇给水排水工程;2.城市三级道路;3.采用标准图的小型桥梁及涵洞等构筑物;4.厂区改、扩建煤气、热力管网及零星小区户内管网;5.所属本地区范围内的小型园林工程设计。甲级甲级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乙级乙级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丙级丙级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甲级承担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承担人防指挥所工程项目设计业务,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乙级承担人防工程中、小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设计,其设计范围和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以承担1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设计。丙级可以承担5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工程(仅限住宅装饰装修)的设计与咨询。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建筑工程23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工程是指相关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室内外景观和艺术陈设等。本标准仅对承担城市给水、排水、燃力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园林绿化等8个专业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承担业务范围做出规定,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市政行业专业资质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其规模和范围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中型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中型500~1000万,小型500以下甲级可承担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的类型和高度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幕墙高在80米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6000m2以下的各类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甲级可承担轻型房屋钢结构1级和2级工程的设计。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其工程设计包括相应的钢结构房屋的基础工程设计。乙级可承担轻型房屋钢结构2级工程的设计。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仅限于低层钢结构房屋天然地基的基础工程设计。甲级可承担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其设计范围和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Ⅰ级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Ⅱ级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的设计。甲级可承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项目的规模和范围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中型及以下的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承担设计任务的地区不受限制。甲级可承担与专业类别相一致的环境工程设计,不受地区、工程规模和工程投资总额的限制。乙级可承担与专业类别相一致的中型及以下环境工程设计,不受地区限制,其工程规模或工程总投资应在乙级资质的范围内。甲级承担照明工程设计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115678910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计专项资质消防设施专项工程系指各类建设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工程。(一)环境工程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特殊需求,对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设立的专项资质。(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为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止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五个专业类别。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相关系统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本标准所指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等钢结构工程。本标准所称园林景观设计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景观照明的设计;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种植的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本标准所称照明工程包括: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住宅区的功能照明;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构筑物、建筑物的景观照明;公园、公共绿地、住宅区的景观照明;风景区、名胜古迹的景观照明;照明智能化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照明供配电系统工程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一级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二级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一级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二级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一级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除外);二级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除外);三级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一级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幕墙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二级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1112131415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本标准所称照明工程包括: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住宅区的功能照明;室外公共空间功能照明;构筑物、建筑物的景观照明;公园、公共绿地、住宅区的景观照明;风景区、名胜古迹的景观照明;照明智能化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照明供配电系统工程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水喷雾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泡沫灭火系统;6、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7、防烟排烟系统自动消防设施工程;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