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我国民办幼儿园数量的快速增长,暴露出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必将严重影响我国幼儿教育的总体质量。本文分析了我国民办幼儿园的有关问题以及制约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推动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关键词民办幼儿园问题对策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承办的,主要利用国家财政经费面向社会招收幼儿教养的总称。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民办幼儿园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幼教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拓宽了幼教投资渠道,缓解了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增加了幼儿接受教育的机会,提高了我国幼儿的入园率,为我国的幼儿教育事业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在政府的支持下,民办幼儿园发展迅速,很快在教育领域中稳定发展并成为了不容忽视的角色,成为公立幼儿园的有益补充。但是,由于不少民办幼儿园投入不足、硬件设施差、师资队伍不稳定等因素,仍然制约着民办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一、我国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由于民办幼儿园创办者对国家教育政策没有深入的理解,且民办幼儿园发展还不够规范和成熟,导致在办园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不仅阻碍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没有让幼儿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效果,而且其在经营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民办幼儿园投入不足,且保教工作不规范民办幼儿园由于投入不足,硬件设施差,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有些地区民办幼儿园的设置门槛过高,但市场对民办园又有需求,导致大量没有注册的黑幼儿园的出现。有的是家庭作坊式的,用自家房屋或临时租用小区内几间民房,硬件差,玩具不足,场地小,卫生条件差,膳食质量低,教学随意性强。有些规范注册的民办园,运行成本较高,但为了争夺生源,竞相降低收费标准,大打价格战,以低价与其他园竞争,使其自身的膳食质量、保教质量很难保证,严重影响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许多民办园由于过分重视利润,为了吸引生源,一味满足家长的要求,不顾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过于重视知识技能的传授,忽视儿童全面发展;过于重视安全,限制了儿童活动;过于注重特色教育,忽视日常教育工作的现象;教学内容明显具有功利色彩。采用各种名目来标榜和包装名不副实的课程,达到高收费的目的。使保教工作欠规范,导致保育教育质量不高。(二)师资队伍不稳定,管理机制不适应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在有固定收入的人群中收入居于中低水平。民办幼儿园常常不为教师缴纳应该缴纳的各种保险,民办园教师在专业发展、专业成长方面不受重视,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没有机会评职称,不少教师认为难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再加上工作压力大,因此,跳槽、换岗等现象频繁发生,师资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民办幼儿教育的管理是指令性的。如国家曾规定,凡是千人以上的大企业和机关都需要建立托儿机构。“自家的孩子自家抱”的这种办园体制必然形成民办幼儿园与社会的脱节,与当地经济的脱节。这使得我国民办幼儿园长期处于封闭状态。(三)办园布局不合理,办园过程严重存在小学化倾向我国民办幼儿园往往在一些周边的农村地区,规模较小,效益也不高。办园人员管理职责不清,管理流程也不顺畅,而且由于村村办园,形成不正当的经济竞争,使先进的教育信息得不到共享,严重浪费了教育资源。此外,一些民办幼儿园没有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而是按照小学模式给幼儿上拼音课,背诗文,做数学试题,且题量大,这不仅对幼儿的发展不利,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发展。不少民办幼儿园里仍然存在重智轻体的现象,且在办园过程中制定幼儿发展目标也存在重教育轻保育的现象。二、制约我国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原因分析(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但有关法律法规自相矛盾,存在冲突,如在能否盈利和民办学校税收问题上表述不同,使得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无所适从。近年来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出台了不少,但限制的多,鼓励的少,规范的多,扶持的少。有的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不能及时转变观念,对民办幼儿园有偏见,而这种偏见和由此产生的政策环境,成为制约民办园发展的最大因素。同时现有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成为制约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二)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体制不顺,渠道狭窄在整个国家教育投入一直未达到国民生产总值4%的情况下,幼儿教育得到的财政性经费更是杯水车薪。据统计,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长期在2.8%左右徘徊,2007年有所增长仅为3.32%,在世界各国处于较低的水平。而我国财政拨款的幼儿教育经费仅占教育总经费的1.3%左右,仅占gdp的0.06%。对民办园的资金投入更是少之又少。幼儿教育经费投入的主要原因还是体制不顺。有限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基本都投入到公办园,随着公办园所占比重的下降,使得政府财政投入的受益群体越来越少。真正为一般民众服务的街道、小区、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无法得到资金资助。如果政策没有理顺,即使增加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仍无法到达真正需要资助的地方。(三)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体制不顺,责权不清,管理力度不够我国民办园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人员却非常少,民办园处于教育管理的盲区。政府对民办园的管理还存在多头管理,责权不清的问题。如有些地方想承办一所民办园极其困难,其审批及日常管理一般要涉及土地城建、教育、卫生防疫、水电暖气、财政和价格、民政、劳动保障、妇女儿童等十多个主管单位和部门。这些单位之间在幼儿教育领域的责和权的界线都不清晰,相互协调统一尤为困难。由于幼儿园的审批手续繁琐,大量民办园不得不放弃申请,甘当“黑户”幼儿园。(四)社会对民办幼儿园的偏见《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确立和认可了民办园的合法地位,但由于传统思维的惯性,人们还是普遍认为公办幼儿园值得信赖,对民办园则持怀疑态度,认为民办园是以盈利为目的,办学水平不佳等等。即使民办园的硬件设施达标,教育教学质量优秀,也很难获得大众的普遍认可。这种传统意识和社会偏见影响了社会对民办园的认同,恶化了民办园的生存环境。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办园入学难的问题出现。三、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对策民办幼儿园所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民办幼儿园的共同努力,这是解决民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良好的外部客观环境是民办幼儿园健康快速发展的前提民办园要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一个适宜发展的政府、法律、经济、社会舆论等外部环境。首先,政府和大众媒介要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大众的思想认识,加强社会对民办园的认可度。同时,民办园也应以较高的保教质量和社会美誉度,向社会证明自己的实力,赢得社会更多的尊重和认可,创办出具有特色的幼儿园。其次,各级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使民办园法律地位、权利以及国家规定的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得到真正落实。最后,应尽快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精神,尽快制定有关民办学前教育的实施细则。其次,政府应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最大限度维护民办幼儿教师、民办园的合法权益。发展民办园是政府的法定职责,而民办园的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领导。因此应做到以下四点:1.设立与基础教育平级的幼儿教育或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责任,避免管理盲区。2.政府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民办园教师的待遇和地位。确定民办园教师的最低工资保护线,以保障民办园教师的基本生活权利和生活水平。3.以法律的形式保证民办园教师应享有的社会保险,以民办园教师个人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共同承担购买社会保险的费用,对拒不依法给教师购买社会保险的民办园应依法惩处。4.进一步完善民办园教师的职称评定制度,扩大参评教师的范围,确保民办园教师与公办园教师在职称评定上享有同等资格与权利。此外,政府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尊重民办园的办学自主权和财产权,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对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侵权行为必须严肃追究,以进一步强化其法律观念和责任感,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创设宽松的发展环境。最后,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地方政府适当的资助民办教育。幼儿园体制的改革应建立适应市场化运作的幼儿园教育体系,因此各级政府对民办幼儿园不能撒手不管,而要给予扶持。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拿出适当比例的经费作为专项奖金,鼓励那些保教质量好、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园,形成优胜劣汰的自我更新机制,引导和促进民办园的健康发展。(二)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筹款、管理和教育教学体系首先,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办园经费,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为促进民办园的发展,为国家和政府节约教育经费。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民办园给予支持,包括经济和财政上的。其次,树立科学有效的发展、管理和教育理念,进一步优化管理和提高保教质量。民办园应逐步树立以质量求发展的发展理念。将筹集的办学经费除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投入,特别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民办园教师特别是决策阶层必须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树立为幼儿长期发展服务的思想,向家长宣传现代幼教理念,切实尊重幼儿发展规律,抵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不良倾向。再次,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维护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建立一支较高质量、较高素质的稳定教师队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教师交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教师评定职称,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稳定教师队伍。加强教师的业务指导,鼓励教师进修培训,开展教科研活动。以适当的报酬鼓励高素质、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对其它教师的业务指导;鼓励教师立足教育实践,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科研能力,逐步建立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基本合理的教师梯队。(三)启动民办幼儿教育的立法,完善管理体制,宏观调控民办幼儿园通过民办幼儿教育立法,可以进一步明确民办幼儿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明确经费的投入、幼儿园办园主体、幼儿园的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为建立民办幼儿教育管理新体制提供法律保障。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整体规划,使其规模适宜、布局合理,踏上良性发展之路。要加强对民办幼儿教育的督导,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分级定类,并加强日常的监督和调控,将随机抽查和定期复查结合起来,监控保教质量,规范办园。民办幼儿园有庞大的受教育群体,政府应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经费,推动并引导民办幼儿园均衡、有效、健康的发展,对于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高的民办幼儿园应给予专项奖励。(四)加强自身管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民办幼儿园要得到较好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加强投入,规范办园,强化工作规范和人员职责,切实保障教师的权益,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实现“事业留人”。此外,民办幼儿园应创办具有特色的幼儿园,体现在教育思想、培养目标、师资建设、教学风格、教学管理等方面。所谓的特色,即独特性,是指学校在具有一般学校共性的基础上,又有着与众不同的个性;先进性是指学校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学校某项工作或学生某一方面的素质优于其它学校,某一方面的研究也属于领先地位;科学性是指学校办学符合教育方针、教育规律和教育实际,顺应社会和教育发展趋势,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经验,有推广价值;稳定性是指办学的个性和成果能长期地显示、保持和发展,经受得住时间的检验,成为学校的传统,具有较深的社会影响,它标志着教育个性的定型和成熟。四、结语我国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往往不是一个教育部门或其他某个政府部门所能够应对和解决的,需要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协作,形成促进民办园发展的合力。因此,只有启动民办幼儿教育的立法,完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宏观调控民办幼儿园,加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投入,贯彻落实民办幼儿教师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规,才能促进我国民办幼儿园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同时,我国在办好民办幼儿园过程中需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促进、自我发展并坚持创新,为满足广大群众的不同需求而努力办好幼儿园。参考文献:[1]韩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