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转让合同书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太极公馆幼儿园转让事宜,签订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转让甲方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南路182号,太极公馆小区院内的太极公馆幼儿园转让给乙方。第二条:证件与承租1.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号码为:14101046664101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号码为:管民民证字第01-019号。两证为幼儿园经营权的重要证明,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开始办理变更事宜。2.产权人王自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19年12月31日止,租期为7年,年租金为47400元人民币,押金壹万元整,现甲方已经缴纳房租至2016年12月31日。甲方与产权人太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幼儿园接待室租赁合同,租期到2018年6月30日止,租期为2年,其中第一年年租金为8000元人民币,次年年租金为8400元人民币,现甲方已经缴纳房租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承担,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壹万元押金归乙方所有。第三条:附属设施的归属幼儿园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之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归乙方所有。第四条:转让补偿金1.甲乙双方商定幼儿园转让补偿金为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630000元整)甲方不在向乙方索取其他费用。2.口头协议达成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乙方支付意向定金壹万元整,并约定以2016年11月15日为费用分界日,此前产生的一切收支归甲方,此后产生的收支归乙方(其中:2016年11月15日支付的10月份工资由甲方发放,2016年12月15日应发放的11月份整月工资由甲方发放,2016年12月15日应发放的11月份整月工资由乙方支付)不再做其他任何形式的结算。此书面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陆拾万元整(60万元整)。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人过户完成当天乙方支付尾款贰万元整(2万元整)。然后办理民办非企业证书的法人变更事宜。第五条:业务续展及债权债务的承担该幼儿园由甲方开办期间办理相应许可证,为郑州市二级幼儿园。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所转让的幼儿园证照齐全,幼儿园一切信息真实有效。租期内,乙方可以继续以甲方原有名称经营幼儿园,但相应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之前,该幼儿园及许可证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及责任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第六条:已入托幼儿的服务乙方应保证达到甲方向已入托儿童的一切服务承诺,妥善处理好因经营权变更所带来的相应问题。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应同时移交幼儿园所有师生的资料信息(包括花名册,聘用合同等文本资料)。第七条:员工幼儿园原有员工除乙方同意接受留用的之外,由甲方负责安置补偿。第八条:不可抗力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第九条: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对因幼儿园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业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漏。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着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管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毁约。附件:原房屋租赁合同及办公室租赁合同租赁押金条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